发信人: rocking75(西蜀后觉)
整理人: kz.lym(2001-06-18 10:51:2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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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雨点儿(raindot)先生的“毛衣”和秋色伊人(jd511)先生的“四十的女人—— 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和各位网友的讨论有感,所以也发一贴,来谈谈“少是夫妻老是伴”。
“少是夫妻老是伴”是一句老话。旧时的少男,二六弱冠,就是十二岁算成年。到二七、二八就可以成家了。女子则二七、二八就该出嫁。所以,有少夫少妻之说。
今日社会,晚婚晚育,差不多是真到了二十六、七、八才可成家。因此在下这里所说的“少是夫妻”指完成法律手续而成婚的青年夫妻。成如“毛衣”和“四十的女人—— 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所述的夫妻。
有了夫妻便是有了家,就会有夫妻生活;有生孩子,甚至要男孩还是女孩的讨论;有出门七件事:才、米、油、盐、酱、醋、茶;有盘算经济,勤俭持家的用心;有教育孩子,敬爱双方长辈的礼仪...。一下子来了这么多的事,少夫妻在蜜月之后常常难以适应,故纠纷时生,拌嘴时有,于是有了“结婚”不如“恋爱”的感慨。双方如能负责任地对待家政,及时调整,关系就巩固了,家庭就坚实了。所以,少夫少妻小家庭的和美取决于夫妻之间的感情谅解与关系调整。
对于孩子已经成家的父母来说,少时夫妻要面对的好多事情没有了,夫妻关系不变,但日常生活内容变了,于是夫妻更准确的内涵就转换成了生活伴侣。同样,此时的夫妻双方也有个调整问题,只是由于生活阅历丰富,调整起来容易一些罢了。
现时的一些小家庭,常常发生家庭纠纷,经在下观察与思考认为,是颠倒了“少是夫妻老是伴”这个关系,持“少是伴侣老夫妻”的观点。既然少是伴侣,不行就拜拜,另寻新伴。老了,换不了了,就认做夫妻吧!
在下之所以提出“少是夫妻老是伴”这个话题,是因为看到“只生一个好”政策导致的所谓“四二幺综合症”的出现带来了许多不利于家庭和睦,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的因素。(注:“四二幺综合症”意为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四个老人,两夫妻,一个独生子女。)如何在现实的条件和环境下,借助“少是夫妻老是伴”的观念,调整老少三代七口大家的关系,作到家庭和睦,老有所养,小有优教。少一点单亲家庭,甚至祖孙相依的让人不忍的事情发生。
杂书己见,抛砖引玉,请各位讨论。因为,在下的“私心”就是,我的孩子已经面临成家,我们夫妻俩快要成“老伴”了。请勿见笑。
---- 网易广州社区《人到中年》版 —“新世纪挚友会”会员“西蜀后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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