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onemi()
整理人: nyxi(2001-02-23 22:12:4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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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我跟着那一群雷打不动的超级网迷,嘻嘻哈哈冲到网上时,一不小心右手 就爱上了下划线和鼠标。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电脑,尽管接触它较早,但我确实 不喜欢电脑,因为它给我的感觉是冷冰冰的。
上网的话题谈得太多了,上网的感觉也似乎已为能用的语言所穷尽。但总地说来 大概还是这样一个进程:我上网了,我着迷了,我厌烦了,我想退出……结果网 络泡制的多愁善感者越来越多,品茗者却越来越少。如果陷得太深,很大程度上 是一种慢性自杀,因为毕竟网络仍脱不了模拟的桎梏,比如聊天吧。好象对话达 成了这么一种参与性:在精神上的压抑通过文字游戏得到最大的发挥后,另一个 精神极限之下的我们就变得很颓废。就算每一天都用在网上,可是最后当你无奈 地发现其实自己只是在一台冰冷的电脑前坐了24小时……同一个房间同一个位置 ,然后不着边际的茫然感就会接接踵而来。再然后就疲惫得什么也不想过问了。 正视这样的不真实是每个网迷的必然经历。
在戒网的呼声高起一片之后,经验告诉我们:不要为越来越多的镜花水月而沦陷 。
比如:网恋;不要为自己陷入低潮的情绪叫屈,比如:现实。记得有一次我读了 一篇叫《极限下极限》的文章,发现作者似乎主张用一种人性化的心态来面对也 是善待自己的欺骗。刚开始的时候,我认为这是纯粹的谬论抑或一种笔误。后来 撞进了网络,才觉得真是至理名言。它可以让我们找到道貌岸然的理由说服自己 更加沦陷下去,用幻想的方式克服不真实感给生活带来的侵袭。
比如:网恋?有人在重复我的主题。这个我已经写得太多。简单点说吧,因为网 恋,我们自导自演地陷入一种很虚幻的场景,类似于十八九岁的小女孩子一样对 爱情充满了幻想,这相当怪诞,但确实存在。我不以为网恋是一种不道德感情的 合法化,因为这种世界本身就不支持固有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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