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转贴:百年宪政的历史省思(之三) 发信站: socks (Tue Aug 3 14:37:13 1999) 转信站: Netease!Netease2
变辫子易,变骨子难 ——评中华民国初期的几个法令
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成为南京临时政府的临时大总统。 在南京临时政府存续的三个月里,孙中山先后发布了《保护人民财产令》《
慎重农事令》《禁止买卖人口令》《普通教育办法》《报律》《劝禁缠足令》等
一系列民事、行政、军事等方面的法令。这些法令对于中国迈向自由、民主的目
标有重大作用——如果他们在未来的岁月里真的被施行的话。但是同时,从南京
政府的法令中依然可以看到与宪政制度和理念格格不入的本土文化中的遗留糟粕
。 在清末民初的北大讲坛上,曾经有过一位学贯中西行为怪异的教授——辜鸿
铭先生,辜鸿铭的特立独行也许很让人吃惊和奇怪,这里固然有作为一个文化保
守主义者的偏好问题,但我认为其主要的原因并不见得就是这个因素。如果详细
地考察其言行,我们会发现辜鸿铭的这些护短举动有很强的表演性,在我看来,
辜的做法实在是对一种强求一律做法的反感和厌恶,国民政府不是限令剪辫吗,
老子就是不剪,你不是反对缠足吗,我偏要提倡缠足,都反映了辜鸿铭是有意唱
反调,他的心里未必就觉得留辫子好,也未必就认为缠足有多好,只是因为觉得
自己的某种权利、某种自由被剥夺了,所以要奋起抗争。 以孙中山为首的临时政府所颁布的法令,有《禁烟令》《劝禁缠足令》《禁
赌令》,都是为了取消和杜绝陋习的,但是在这些法令中,有一个《剪辫令》,
不见得是为除陋习而发布。这说到底是孙中山早年的民族主义思想在作怪,如果
说在筹备革命时,出于策略的需要而提倡打倒清政府,那是情有可原的,革命以
后,依然抱着民族主义的立场,那显然就是错误的。剪辫是小事,但从民国政府
的态度上却能看到一些往往为人们忽略的本质性的内容。从这里,我们完全可以
看出民国政府对自由所抱的态度。 近代启蒙思想家中,除了严复、梁启超对自由有极其深刻的体认和推崇之外
,像孙中山等人对自由的认识都是有偏差的,即使深刻如严复者也常常把自由仅
仅看成刺激创造力的工具,而孙中山甚至认为中国人太自由,这种认识的偏差导
致了给予人民自由这一极其关键的问题上产生了误区。 在中国历代,自由从来就是有钱有势人的专利,自由在他们那里完全是随心
所欲的独有专利。当然权势拥有者其权力有大有小,随心所欲的程度也相应地有
大有小,只要是在权力范围之内,他就可以随意地侵犯别人的权利和自由。而一
般的普通百姓在平常的生活中,总是被欺压,被侵犯,并且找不到伸冤的门坎,
这种忧愤的郁积只有在一个兵荒马乱、社会失控的时候才会释放出来。因此一旦
有机会,中国总是批量地生产暴民,复仇的快感笼罩他们的全身,阿Q的那句“我
想什么就是什么”非常传神地反映了人们这种无政府主义心理。 孙中山所看到的所谓中国人太自由并不是西方意义上的自由,而是西方文化
所反对的无政府主义思想,因此,孙中山在误解自由的同时也对它产生了恐惧感
。 从孙中山的《剪辫令》中,我们无疑嗅到了政治上的不宽容气息和对自由的
粗暴剥夺。由于价值理念的偏差,民国政府在一系列问题上矛盾百出误区丛生(
包括建国三时期理论、五权宪法等),没有把个体意识看得很重要,反而害怕个
体意识会给国家带来弊害,企图以半专制的形式来推行民主思想、共和思想。西
方缘于个体自由的一切质素,在孙中山的眼里都只是工具,都只是为了达到国家
强大的工具。 梁启超的“新民论”,认为“立新民”只是为了“立新国”,人在这里还是
工具、手段,不可能比终极目的——建立更强大的国家更重要。在这个时候,当
一个政府一个领袖自以为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考虑的时候,他便可以采取任何他(
它)想采取的措施,包括对人民的奴役,只要他认为这是国家利益的需要。他同
样没有认识到,在制定宪法、建立政府等一系列问题上,首先考虑的应是怎样设
计才会使得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免遭无端的侵犯和剥夺! 考虑到中国人的奴性太重,所以要用极端的方式去变革,这也是孙中山先生
所宣讲的一种理由。但是如果总以这种理由而实施强制措施,剥夺人民的基本权
利和自由,那在专制的怪圈中循环便有了极大的可能。孙中山对中国国民性中放
纵的成分过于警惕导致的这一思想误区至今仍让人深思。
--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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