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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谈天说地>>○ 酒话连篇>>『酒版版务』>>酒版帖图规定 【修正版1.0】

主题:酒版帖图规定 【修正版1.0】
发信人: silversand()
整理人: spiceqi(2003-01-15 09:37:04), 站内信件
    自贴图区各版开设贴图功能以来,就受到大家广泛的欢迎。应广大网友要求,社区所有版都将陆续开通贴图功能。望大家好好发挥社区的此项功能, 与大妈共建一个图文并茂、缤纷多彩的社区。--大妈语
    既然全区都开设了贴图功能,酒版当然也享受其希望工程--人人有份,从即日起,欢迎各位在酒馆贴图,同时也为了更好的管理本版,酒馆特定下以下规矩,请各位酒客敬请遵守!
1、不得张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中有关规定的图片。 :((  酒王抄来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五号令也有同样规定)这个是国家法律,一定要遵守,否则酒馆将行驶私刑~~`嘿嘿
(附其规定: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在这里所贴的图片必须与本版的讨论主题相关,且对贴图进行文字说明。
3、不得恶意贴图,(即类似灌水般进行连续贴图或在同一张帖中贴出大量的图)每个ID不得连续贴图超过5帖。
4、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超过640×480像素,容量不超过50KB(jpg或gif格式,不可使用bmp格式)。  
5、回复贴时请删除原作贴图,回帖时候最好不要再贴图(回复有图的贴子时可以把图片引用语句删掉,也就是“ <img src="......"> ”部分,以便使网友获得更快的下载速度)
6、不得将贴图功能用于广告联接。
7、建议大家不要在签名档附太大的图片,不要贴国外服务器上的图片以及在贴图之后检查一下自己的文章。
8、以上其解释权归酒版版委会。 
由于社区刚实行贴图功能,很多地方还存在着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如大家对酒版贴图有什么建议的话请在版面提出,此规定如有带给你的不便还望你谅解。酒版是我家,繁荣靠大家!
如大家还没掌握贴图和放超链接请按这里==>社区文章中贴图和放超级链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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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漫步在银色沙滩 
      期待邂逅是会心一笑
 
去的终要去的,只有学会放弃。来的终要来的,只有学会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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