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jqinqin(豆子)
整理人: summer1123(2004-11-04 20:46:5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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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对方多情终究不是件讨厌的事,哪怕你对他再没感觉,总也能满足点小小的虚荣。而被对方视作自作多情实在是非常没面子的事--如果,事实上你并不对他多情,而是他自作多情地以为你自作多情而已。
读书时,曾经有个男同学来替另一个男同学做“说客”,我一口推脱了,他纠缠再三,觉得没有完成“使命”,要我说出个所以然。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也说不出为什么。我烦不过,随口开了句玩笑,我对你有意,这理由行了吧。他大吃一惊,说,不会吧,你什么时候对我有意?我笑着说,挺久了--他其实早和我一位初中时的女同学恋爱了,而且,我向来知道,他是那种轻浮孟浪的男生。
他忙解释半天,说出种种不可理由--还当真了!我也没料到他日后到处跟人说,我暗恋他,并且多。天啊!真的莫口难辨,我是素来矜持的人,别说真对他无意,即使对谁真的有意,也要掖着藏着,惟恐对方看出失了面子的。
于是不少人知道了我暗恋某某多年,可谁也不当面说,大家都是副肚明你知我知的样子。也不好刻意找他,怕被人误为找他表白爱慕。找了个随意的场合,对他说,那次开句玩笑,你怎么当真了?他看我一眼,似笑非笑,说我没当真啊――倒好像是我太当真了。他没旁的优点,生得不错,有这种自认为全世界女子都爱他的资本。
再不好说什么,怕越描越黑,他的神气是对一个暗恋他而他无意的女孩的体恤、同情与理解--他自作多情起来,我真是跳进最清的江河也洗不清了。
直到现在,我可能在他和一些“知情”的同学那,还存着这个“秘密”。有时想起便有冲动去找他澄清,我的确没喜欢过你,请你务必相信我!唉,但男女之间不比旁的事,是最容易误读的--他一定会大吃一惊,想,天哪,此人怎么到现在还这么痴情!其情可撼天矣。
综上教训,千万与异性交往时别没心没肺。
一不小心便会给自我感觉良好的对方授之以柄。如果你对他有意也罢了,而真的无意,这种被视作“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的尴尬真是恼人--日后,你若是独身,他会认为你除他之外巫山皆不是云;而你若有了另一半,他会认为你心灰意冷,草草了此终身大事也。

---- 当我年轻时,以为什么都有答案,可是当我日渐成熟的时候,我又觉得其实人生并没有所谓的答案。每天我都有机会和很多人擦身而过,有些人可能会变成我的朋友 或者是知己所以我从来没有放弃任何跟人磨擦的机会。有时候搞得自己头破血流,管他呢!开心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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