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navi(ivan)
整理人: winterlight911(2001-02-02 01:22:3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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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稅
在美國,令人聞之色變的機構,可說非國稅局(IRS)莫屬。非法逃漏稅,除須繳納數倍的巨額罰款外,還可能被判刑入獄。留學生雖然收入菲薄,卻仍有可能被稽查。筆者友人即因漏報實習收入二千元而被追蹤。故千萬不可掉以輕心,更莫以稅小而不報。近年來,國稅局高度電腦化,雇主或獎學金的發給機構之申報結果,與你的申報不符,是很容易被比對出來的。首先,對於報稅人之身份,國稅局不以有無居留權為定義標準。國稅局判斷居民(Resident)、非居民 (non-resident)係以申報人實際在美居留時間為準。且不論該居留,甚至該項收入為合法或非法,均不得逃漏稅。本節中所指之居民,係以國稅局定義為準,讀者請勿與移民局之居留權觀念混淆。國稅局認為:
(1)持有F、J、M簽證之留學生來美超過五年者;
(2)持J簽證之訪問或交換學者來美二年以上;
(3)持M簽證且合於上述中任何一項者,均屬於「居民」(Resident)。
若為「非居民」(Non-resident)則:
(1)自美國以外所得之獎學金及收入均不必申報,若校方先行扣繳,亦可申請退稅;
(2)銀行利息免稅,但開戶時應填W-8表格,說明開戶人的非居民身份;
(3)僅得申報個人稅務,配偶不得同時申報。若被國稅局定義為「居民」,則所有收
入皆須申報,也得付社會安全福利稅及失業救濟福利稅。
但若您能證明:
(1)在簽證之居留期滿前會離開美國;
(2)在自己國家仍有報稅或持續居留之記錄;
(3)無意長期居留美國。
完全符合以上三點,並能提供相關之文件,國稅局分區主管亦可核准您以「非居民」
身份報稅。
「非居民」報稅,須填兩項表格:
(1)1040NR;
(2)個人資料表,包括姓名、地址、社安號碼、護照號碼、國籍、簽證種類與號碼、
來美時間、預定居留時間、校名、系別、指導教授姓名、地址、電話等。
「居民」報稅,有三種表格可選,不必繳個人資料。
(1)1040EZ,最為簡單,申報者須:
* 未婚;
* 只申請個人寬減額;
* 綜合淨所得少於五萬元;
* 收入來源僅為薪資、獎學金,及低於四百元之銀行或其他投資所得之利息;
* 只有標準扣除額。
(2)1040A,與 1040EZ 不同點在已婚或有扶養子女者,可以此申請扶養人之寬減額。
(3)1040,項目多,但扣除額 (Itemized Deduction) 的項目也多。
一般各種報稅表格,年初起即可於各公共圖書館、郵局、銀行等處免費取得表格,亦或電 1-800-TAX-FORM 向國稅局索取。該號碼亦提供各種報稅的說明手冊
(Publication)。此外,1-800 -829-1040 亦為國稅局所設的稅務諮詢服務專線,
您無須透漏姓名、電話、地址等資訊,國稅局有義務為您解答問題。
填妥稅表後,請仔細核對,並檢查應附上之相關資料,以免日後補寄。最後,務必將一切表格及所附文件,一一影印,妥善保存至少五年,以備稽查。報稅時,先填聯邦稅,得出綜合淨所得後,再以此數據填報州稅。並於截止日四月十五日前寄出。若無任何收入者,則截止日期為六月十五日。
總之,誠實申報,固然是您的義務,但別忘了,於合法範圍內,節稅與避稅,也是您應享有的權益!
---- 风回小院庭芜绿,柳眼春相续。
凭阑半日独无言,
依旧竹声新月似当年。
笙歌未散尊前在,池面冰初解。
烛明香暗画楼深,
满鬓清霜残雪思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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