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d-ldh(李杜韩)
整理人: ulrikeyan(2004-08-03 19:06:0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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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上帝的属性和位格,的确又可以通过哲学之思来让人进一步确认,这也是信仰与理性关系的张力所在,同时也问题的难点所在。我个人相信,哲学对认识神,是有用的,特别对于信心本来就微弱的人们,这是另一条途径。
在古希腊,神话中的神与哲学家的神是有区别的。古代世界,哲学与宗教的区别不在于信不信有神,而在于怎样的看待“神”。希腊神话的神是“神人同形”,是个体的,而哲学家们很早就反对这种说法。公元前六世纪的哲学家克塞诺芬尼就批判道,有人格的神缺乏绝对、完善、超越的神所必需具备的特征,他认为:
“有一个唯一的神,是诸神和人类中间最伟大的;他无论在容貌上或思想上都不像凡人。”“神是全视、全听、全闻的”
这是哲学化的有神观的开始。后来,亚里士多德和普罗提诺都起了重大作用,亚氏认为,神是“纯形式”“思想的思想”,普氏用“太一”来形容神。柏拉图说:“很难发现宇宙的创造者和父亲,即使发现了他,也不可能对所有人谈论他”。亚氏认为,在神与人之间无任何友谊可言,对神是“敬而远之”。古希腊哲学家普遍相信,自然和人的存在与本质,需要一个最高的超越原则来解释和确证,但是这个原则的存在是不可感知的,只能用理智去理解它、说明它。“神”是这个原则的代名词,这样神就不可能是人格化的,因为这是不符合逻辑的:一方面它是最高的原则,另一方面它又以一个“有限的形象”向人显现,与人沟通,这就矛盾了。
哲学家的信仰与一般人的信仰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带着深厚的思辩理性原则,哲学家的上帝能不能立起来,关键不在于自己感情上的信与不信,关键乃在于证明。这也是哲学之于宗教的一点极不相同处。
亚里士多德的“实证原则”对中世纪的宗教哲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中世纪,哲学被视为神学的婢女,但这绝不能误会为,中世纪不重哲学,恰恰相反,中世纪是基督教历史上最重视哲学的时期!在这个时期,讨论得最深入的一个问题,就是“上帝的存在”问题。而且往往极为“哲学地”讨论。
哲学家的上帝,就是理性完全可能认识的上帝,如我们听到的“至善”“公义”“圣洁”,都是哲学内可以讨论的事情。哲学家的上帝,可以通过哲学概念与语言的转换,变成人人都可以承认或不承认的存在,即逻辑是上帝的认识之途。
托马斯.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就有一番著名的“哲学”论述,他把上帝的存在问题,转换成五个原因的逻辑推论:
1、 世界是动的。有动必有因,千万个“因“之中,必然有一个是最初的源头,就是说世界必然有一个第一因,这个第一因就是上帝。
2、 世界事物是因果造成的,那么第一因就是上帝。
3、 人的存在是偶然性的,就是说,人的存在是需要解释的,人存在的原因只能在已经存在和必然存在的理据中去寻找。这个先存和必存的原因,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先有上帝,上帝造人。
4、 人的价值,如真善美,其于何方而来?起因为何?这些问题,其回答也只有追溯到上帝才最可靠。
5、 世界的秩序是经过理性设计以及有目的的。而这个设计者也只有上帝才能承担。
以上五点是一环扣一环,互为证明的。但是,阿奎那的论上帝之存在的理由,并不是脱离信仰的。《神学大全》中明确提出,他信上帝存在的基础是因为上帝的启示。这就是说,关于上帝,我们要认识的话,只有通过活生生的宗教信仰。《圣经》说,上帝向愿意信他的人显现自己,启示人,而人在信仰也积极地感受、认识和思考上帝。托马斯的哲学,素以折中著称。他不会把信仰命题往一端推。
中世纪另一位著名的神学家、逻辑学家安瑟伦说:“我寻求了解,不是为了信,乃是我信,为的是可以明白。为此,我也相信:除非我相信,否则什么也不明白”
所以,二十世纪伟大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基督信徒提出种种证明只是要给他们的信仰一种合乎理智的分析及根基,他们却不是因为他们所提出的证明而相信上帝的”。
只有通过对上帝的信仰,而不是通过哲学思考,才能认识上帝,这个命题还可以从哲学家们的著作中获得一些从反面而证正面的依据。
例如,对于我们这些现代的中国人而言,我们可以从不少教外的哲学史家、宗教学者写的关于基督教的研究著作中,见到他们思考总结的上帝“形象”和“定性”,有不少是真是不得其位的。例如,我读赵敦华教授写的《基督教哲学1500年》(人民出版社,1997年)中写旧约中的上帝一节,关于上帝的评述和概括,让我非常失望。其他的还有不少近年来中国学者写的研究著作。
哲学家理解的上帝,完全不可能理解那个“活的神”,因为学术原则不会认同这样一个神是合理的,尤其在当代。迷术原则,是按照希腊人的传统,把神的神性抽象出来加以总结和认知,这一点,就象“天”在中国思想史上的遭遇一样。“天”如果不理解为“帝”,那这个“天”就只具哲学的意义了。为什么要“敬天”?因为天就是帝,就是神。离开了这一层,人们对于这个超越的终极将会越来越少感动,毕竟,真正知道这个终极对人的意义的,是极少数人,如果要变成所有人知道并融入生命的神圣,只有让这个终极力量显为“神”。
上帝是至善的、至高的创造者、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这个神既可以通过信仰认识,也可以通过对世界万有和人的生命、人的历史的思考中去认识。但是,无论哪一条路,上帝是独一真神,是人类存在的关键,是升华人、彻底地改变人类社会的不善的最终力量,人只有向着这个善去追寻才是生命的根本意义所在,这个结论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我们不是通过基督教的信仰形态,而是通过其他的文明、通过哲学之思,明白这一点,我们应当感谢主的眷顾,让我们在纷纭的诱惑之中,抓住了最根本的“道”。所以,通过其他途径,包括哲学,而能到神哪里的,我们更加要赞美天主,因为他显为公义。
但是很可能有另一种情况,人们需然在思考中接触到上帝和他的恩典,但人错过了。把它解作另外一种东西,抽象的、虚无的、纯自然的、无善恶之别的力量,我认为这是对上帝的“错觉”,而且最为遗憾的一种情况。不过依我看,在中国历史上这种情况非常多!
这种情况把世界的终极力量“自然化”为一种哲学“理念”,虽然不无敬畏,但却无敬虔。所以,“达生”“逍遥”皆可谓是也。从我的观点看,这是很可惜的。但,人这样选择,有何办法?
哲学家的上帝还有一种反面的,就是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知道有一个天命,但不服气,要与之一争高下,于是人不洁与罪恶加深一层。
最后,还是回到“亚伯拉罕的上帝与哲学家的上帝”的话题吧。我认为,前者比后者要真实。在信仰中,上帝真实要人知道的上帝的属性和位格,才会完全准确地显露出来。
亚伯拉罕的“上帝”本质上可以完全“兼融”哲学家的“上帝”,但是相反就比较难了。因为,上帝就是常常在看似矛盾的地方显为真实,完全打破人的习惯之见,他是不受逻辑限制的上帝。象“十字架”的救赎,耶稣的柔弱而死,变成了一种最巨大的力量,使全人类的历史进程受到影响而改变。亚伯拉罕之献以撒,上帝的“出尔反尔”,等等,都是“非逻辑的”。
上帝的确是至善、至高、全能,是爱,但是仅仅在此认识,似乎还是不够的。他还是一位“活的神”,在宇宙的每一个角落和时刻都有作为的神,这个神与人是有关系的,他在人的生活中显现他。人可以通过真正的实实在在的信仰生活,才会明白。明白了,就会敬畏,就会重新设计自己的人生,按上帝的要求做人,而不是仅仅以思辩地思想为最根本目的。
漏掉一位“活的神”,对于人来说是极为危险和可怕的。
不是说,哲学家的上帝就是必然不真的,但是,哲学家的上帝不可能达到信仰中的上帝那样的真实,这是可以肯定的。缺乏信仰,“上帝是谁”完全不可能知晓。有了信仰,行在信仰之中,人就知道这位创造之主、救世之主的“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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