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kinnyhui(你爱做泥)
整理人: sayrainly(2004-07-31 01:04:0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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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航班延误率超过两成的内地,相信鲜有人未试过飞机迟飞,但无论情况如何离谱,事件通常不了了之。中国民航总局日前突然推出新措施:「航班延误,必须赔偿」,一石投下,民航界泛起涟漪,一时之间有人欢喜有人愁,旅客为之叫好,弱势航空公司以此为竞争突破点,而大航空公司则急谋对策。
有关赔偿措施在七月一日起试行,当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延误航班四小时以上,应根据延误时间给予乘客经济赔偿」,赔偿方法可包括现金、打折、赠送里程等。但由于民航总局只是以「指导意见」形式提出该措施,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而赔偿细则交由各航空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从而使航空公司拥有极大的斟酌权。
本月七日,南方航空一架从浙江飞往广州的航机延误超过八小时,虽然南航至今仍未制订有关赔偿标准,但「航班延误,必须赔偿」这个讯息早已天下皆知,乘客不像以前那么好对付,在一轮纷扰之后,最终南航需即场掏出两万多元人民币,给逾百名乘客每人二百元人民币的赔偿,成为内地首宗航班延误赔偿个案。
虽然二百元这个数目,大多数乘客并不满意,但相对于之前航空公司视顾客之权益为粪土、「肆无忌惮」地延误航班,乘客惟有逆来顺受的情形,可谓天壤之别。随后,赔偿事件不断出现,前日四川航空一航机在北京首都机场准备起飞时发动机件故障,导致航班延误十六小时,一百五十多名乘客联合索赔,最终迫使航空公司每人赔偿五百元人民币。该航班折后票价约为八百多至一千元人民币。
然而,众多航空业者却依然认为包括天气、空中管制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坚决不赔,并埋怨民航总局「不通人情」,因为「延误无法完全避免」。实际上,根据民航总局统计,今年头五个月内地航班平均延误率高达百分之二十二点一,其中三大航空巨头之一的东方航空,其航班延误率冠绝内地,为百分之二十四点六。
不过,正当其他航空公司赶制赔偿标准的同时,仅东航至今仍未制订现金赔偿标准。此外,多间航空公司已推出的标准,亦因「条件苛刻、对旅客无实质意义」而引来炮轰。
内地航空法博士吴建端认为,民航总局指导意见不具强制性,仅可视为民航业改革的前奏,说明国家规范航空业的计画已逐渐露出水面。但在强大的航空公司面前,消费者似得益不大,目前对于能否得赔偿、赔多少,旅客心中仍无底;但起码航空公司在面对要求赔偿的旅客时,不能再声大夹恶一口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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