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wy2948(BookEr_T)
整理人: juhm(2004-08-03 09:56:2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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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吗要“腐败”?
粗略起来“腐败成本”账有三本:
——经济账:为不义之财放弃已有优厚待遇不值得;
——法纪账: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贪赃枉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良心账:对不起组织、人民和家庭,将受道德和良心的审判。
算这三笔账,是在劝戒一些领导干部,问一问:“腐败”划算不划算?使之认识到“腐败”的成本很高,应该“手莫伸”,这十分语重心长,对干部是应该有教益的。
但是,我们也还要对“腐败”的一些隐性原因再做分析,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反腐倡廉。
应该看到,这三笔账都是就“腐败”而“败露”所言。
而实际上,之所以前“腐”后继,“腐败”之风难于刹住,至少可能还有一些人们尚未高度关注的“隐性”原因:
其一,“侥幸心理”。总有人认为即便“腐败”,并不一定“败露”。而且“败露”的“概率”,也是一个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败露的概率是0,那么形式上的惩罚再大、损失再多都无济于事。即便“败露率”为50%乃至更高,也会有人心存侥幸,……
其二,“从众心理”。实际社会环境影响,对人的作用是很大的。环顾左右,皆半斤八两;何必紧张?哪怕开始很紧张,几次过后也会大胆干。而且,我们实际上可能还难于保证举国上下,处处没有监督不力、检举不力的。可能要说,由于历史、现实、体制的影响,一些地方的有效监督还不能说十分完备。于是,就可能出现“腐败环境”问题。
其三,利益诱惑的“心理失常”。利欲熏心,利大无君子,虽然有“成本账”,但对已经得到“甜头”者,已经不再算那“成本账”了。反腐倡廉以来,人们看到的在巨大利益面前利令智昏者还少吗?
其四,温水煮青蛙,“妙”请上“贼船”。主观上本不主动不想、不敢;客观上却有人为其利益要你拉下水,巧和妙(或可读作“妙”和“女少”,双关而用之)的请上“贼船”。从开始不敢干,半推半就,渐渐发现“没事”,放开胆子干,终于“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
如果是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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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名和打字是年轻人的事 ,我负责讲古。
--我回到原点,你站在中间,一个圆圈。
--我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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