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iyouhe(拿开水泼你)
整理人: zy64vv(2004-08-31 15:33:3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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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认为我的工作很有趣,可以借工作之便接触很多娱乐明星,于是向我索要明星的签名和照片。我都找个借口推拖了,不是不想帮忙,是因为我厌恶站在明星身边,看着他们潦草的应付。也厌恶那时候站在明星身边等着潦草应付的我。
有时我真能见到一些走红人仕,居然也看到过戴着夸张的墨镜,见人就躲躲闪闪低头窜过的大腕。这些明星来我们这里其实不需要这么紧张,因为这里的人,明星见得多了,早已麻木。而我,在他们躲闪我之前,早就开始躲他们了。
不是我清高,是因为我从来不认为我属于娱乐这个圈子。
我的名片上有一行红字:“我们深入娱乐界”。直到有朋友提醒我,我才注意这句与我身份不相符的话那么扎眼。娱乐界的人,耳朵经常要热的,鼻子要经常喷嚏的,因为他们经常被人谈起。有时的谈论或被称为策划、包装、设计,有时的谈论只不过像酒足饭饱后被牙签剃出的牙慧,喷吐出才有快感。
我不属于娱乐界,更何谈深入她。严格意义上我都不应该算娱乐从业人员的一份子,我只站在边缘罢了。我印象中娱乐从业人员是要坐着飞机在天上飞来飞去的,是要经常出入沙龙和PAETY的,是要经常“人来疯”似的情绪高亢或者莫名其妙的酷辣的,是持着嘉宾请柬或根本不要名帖就能被人认出的人……他们还有很多特征,如绯闻、名牌,我的职业与这种特性十万八千里。我如其他人一样每天工作八小时,过着打卡的日子。我的生活多数时间局限在家庭和公司之间,像钟摆一样,一天摆动一次。偶有其它去处,歌舞升平或醉瘫于街,但终将归于两点间的摇摆。
平淡是无法跃然纸上的。
---- 这个贴我回过了
特此纪念一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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