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echo-echo(echo要过CPA)
整理人: tcwindy(2004-06-12 10:20:0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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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广州三年后,开始慢慢喜欢上这个乱哄哄的大城市了。
从深圳紧张乏味的生活缓解了过来,我开始细细品咮广州的味道。
广州是平民化的。对我而言,她更象一个穿着睡衣拖鞋的居家妇女,带着几分小市民庸俗和几分生活的真实。
广州是小市民的。那些杂乱的城中村,卖着各种假冒伪劣商品的放着高音喇叭的商铺,光着上身纳凉的脚翘在凳子上嘴里佻着牙签随地吐痰的男人,路边晚上宵夜生意红火的大排档,都在告诉我,这是广州。
广州是具有生活味的。同是在市场买菜,看那些讨价还价的人们,在深圳,我看见的是生活的挣扎,在广州,我看见的是生活细节的真实。
广州是包容的。广州人没有北京、上海人那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这点很让人欣慰。我不会讲广州话,但我在广州生活得依然很好,我并没有被排斥的感觉,我甚至觉得我就是这城市中的一员,我在感受着她的历史,她的风俗,她的生活习惯,她的和谐与不和谐。甚至认为,其实广州本地人的素质普遍不是很高的,广州经济的发展,绝大部份是外来人员创造的,而广州人贵有自知之明的不排外,是个很好的先决条件。
广州是内敛的,你几乎无法从一个人的衣着辨断他的身份。一切从舒服出发,决不会为了取悦别人而委屈自已。我喜欢这种自我的感受,所以我也不减肥了:凭什么让你看着好看让我来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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