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oh-cat(猫仔恢复单身)
整理人: ..espresso(2004-06-07 13:03:2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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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时,我喜欢一个叫颖的女孩,她弯弯的眼睛很能勾人。(为什么我才五岁就开始迷恋这种风格?)她喜欢的也是我,每天吃完饭散步,我们都是排在一起以便拖着对方的小手。再遇她时是升高中的汇考,她在我左后方的桌子。我一眼就认出是她,她好象对我全无印象。更郁闷的是,我们都没考上那间想去的学校,都被分到广州市第十六中学,我的同桌竟然是他男朋友。结果我始终没有和她相认。
13岁,我暗恋上坐我前面的丹。每天上课不停地向她借这借那,就是为了让她转过头来看她乌黑发亮的大眼睛。有一天她不想做课后练习,把我的语文书借回家抄答案,半夜里梦见她第二天还书给我,说她懒得写字直接把那一页撒下来贴在她的课本上。第二天回去她真的告诉我她撒了我的书贴在她的课本上,把我吓得。。。。醒了过来!竟然把完全一样的梦又作了一遍。-__-|
16岁,丹选择了读中专,我开始向她写情书。她有信必回,但始终没接受我的追求。高中三年就是这么信来信往的过去了。多年以后,我独自跑到深圳打工,有一回喝多了打个电话问她,为什么始终不接受我,答案原来很简单:没感觉。
19岁,大一寒假一群人番禺的同学家玩,麻将打到三点多,同学们东倒西歪睡了一地,我拉着敏的手说:我们出去散步吧。她带着我游荡了大半个县城包括她的母校。我们是班里的第一对,也是毕业后分手的第一对。去年去喝敏的喜酒,新郎笑呵呵地跟我握手,大概是感激我留给了他一个完整的老婆吧。
23岁,相识多年的小妹失恋了,我乘虚而入,半年后兴冲冲跑到深圳投身伟大的游戏制作事业,被别人乘虚而入。两个月前小妹在QQ上对我说:我认识第一个男朋友以前是喜欢你的,但那时你和敏姐姐在一起;本来想26岁还没嫁人的话就嫁给你,可是这几年来,你变了。
25岁,当我第一眼看见小雨弯弯的眼睛的时候,我知道我上辈子一定欠了这个女人很多很多。是夜宣告失身。一年后,在自己左耳钉了个耳环,告诉自己欢场无真爱,但两个月后还是帮她在自己公司安排了一份工作。两年后,自己送给自己一只戒指带在小指上,提醒自己她离开我的时候留给我两句话:不要用你的能力和标准去要求别人;有空去听听张信哲的“过火”。发誓以后找个爱自己远胜于自己爱她的女人,免得做饭拖地洗衣服把她养得白白嫩嫩然后被她甩掉。
27岁,非典过后,见面第五天,anna说住宿舍每天6点早起帮老板守着大门量体温太累,还是搬出去住好了。我开玩笑说你搬来我这吧,房租不用交帮我洗衣服就行。当晚9点在门口看见提着两大包行李的anna的时候差点晕倒,半年后答应老妈的威逼出国读书,以便恢复自由身,不过我已经彻底迷惑了,为自己爱的女人做饭拖地洗衣服虽然累,但为什么接受爱自己的女人做饭拖地洗衣服会更累?
28岁,在闷得让人发慌的悉尼上学前班考英文,每天下午到幼儿园去吸地毯倒垃圾洗厕所以换取房租伙食上网开销,坐在巴士上看着满大街高矮肥瘦红黄黑白各色美女,心里小声祈祷:万能的主啊,请赐我一个精壮的...错了......请赐我一个温柔的女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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