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fenking(风速小子)
整理人: janeleung(2001-01-08 15:37:0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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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anking
在中国一向有种不太说得过去的传统——把一切意识形态都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古时就有童谣预测王朝兴衰之说,统治者往往斥之为妖言惑众而严加处置,而文字狱之由来也大体相仿。当今是信息社会了,再搞文字狱这套,恐怕有些落后于时代潮流了。于是一种新的杞人忧天的情绪往往就漫布在数字化世界之中了。就比如说对于诸多玩家热衷于的电脑游戏。
游戏本身就担着个“戏”字,自然主要是承担着娱乐功能。即使是作者有心加入了个别的好恶观点,也往往是玩家无意只图个一时痛快而已。而我们某些“大人”却硬是要把这些区区“儿戏”的作用直往九重天上捧,仿佛立刻关系到世道人心,社稷存亡。然后便能一棍子打翻,直到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当然,比较简单的方法是拒敌于国门之外。像“红色警戒”之类的攻击历史上伟大社会主义国家的GAME当然不能任由他招摇过市;即使是“帝国时代”这类任意污蔑伟大社会主义国家悠久历史的GAME也不能姑息迁就(否则我们自己“偶尔”出错的中学历史教材岂非英雄无用武之地了?)。这样一来,“大人”们就能关着“衙门”,歌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战线的伟大成果。即便是D版市场屡打屡旺,也不过是上以向全世界显示我国保护知识产权之决心;下不至于断了大批人员(打与被打)人员的生路而已。
当然大多数时候,我们对于不甚令“人”满意的游戏们还是比较客气的,最多是小施惩戒而已。上古始便有五刑之说——“墨、劓、宫、剕、大辟”。“墨”者,脸上刺字以示其非良人尔。比如东洋之倭奴将所有游戏分为普通级、限制级等等。此法自然不足为用。否则既是纵容了那批“不法”之游戏,又难免有不肖之徒产生那“逐臭”之念了。“劓、宫、剕”等残其肢体,绝其谋生之道,非仁者为之。唯“宫刑”一途,非但 “一刀斩去是非根”,断绝其为恶之能力;而且留其有用之身,让其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事业戴罪立功,着实体现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文艺路线,善哉!“于是不知有多少国外限制级的游戏被我们改编成了老少皆宜的大众型游戏”(借用《大众软件》某文语)。
游戏正规军中,除了上述被“宫”过的舶来品外,自然还少不了某些“天阉”的本土产品。不过这类天生就缺少“雄性激素”的家伙比起前者就更等而下之了。他们的目标不是市场,而是“XX"的汇报展览而已。当然还有其余的FOR BABY的GAME就不在讨论之列了。
经过如此慎重安排,如果还有什么游戏敢于不服管教,妄自出头。那么真可称得上是上负天恩,下害苍生了。被斥之为“电子海洛因”也丝毫不为过了。
从阉人到阉“戏”,实在可称得上是继“四大发明”后,中国对于世界的又一重大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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