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eath.like(死水微澜)
整理人: sweetcake(2004-04-17 16:41:1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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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3
他们走到一起是显而易见的了。
这段日子,我就不出来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晃悠吧。
舍不舍得都迟早的。
爱情的感觉是要常鲜的,
而我枯了。
有一些与我不相干的事,
忍不住,我又插嘴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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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人去,放己去
小时候我痛恨同桌不热爱集体。
当我是向日葵时,理解不了别的花儿为何不仰首向着太阳;
当我是含羞草时,理解不了别的草儿为何不颔首对着大地。
以前,我理解不了,因为老师所教的都那么绝对,
热爱集体是美德,不是的便都是恶习。
可现实中不仅仅只存在着反义词。
慢慢地,我知道了,“美”与“丑”,“对”与“错”的四周,
游走更多的是那些不能界定、不能划线、不可以泾渭分之的种种。
我在其中游走,还有很多很多人一样也在其中飘荡着。
我的思想未必是对的,他们的也未必就是错的。
可我知道的太晚了,执着于已的秉性已经形成。
对于不同,对于差别,立场迥异,思想大相径庭,行为相去甚远的,
我理解,却不容忍。
网络呆久了,聊天室呆久了,社区呆久了,
这种秉性越发显露的明显。
以前,一见面就抱呀,亲呀的姐妹们,我已不愿意再与之接近,
因为我不能容忍。
以前,一起玩呀,闹呀的朋友们,我已不愿意再接触,
因为我不能容忍。
对有些人干脆视而不见,更多的是被列了黑。
甚而,天天潜着水,看众生百态,那唱的,跳的,哭的,笑的之中找不到几个想与之交谈的人。
不如写日记与自己交流。
有人说,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不过是相互给面子,捧场子。
可让我笑着对人,心里犯嘀咕,那很难为我。
干脆不理,是我能给的最好的面子。
至于我自己,也不稀罕人家给我什么面子,反正留着也不能称斤卖。
相交的舒服就多说几句话,相互受不了就散了,当不曾相识过,反正这也只是网络不是?
是的,我理解,人与人之间有诸多不同。
可我执着于朋友必是相互理解的。
嘻笑相拥便是朋友?那和酒肉朋友没什么区别。
相互给面子,帮忙的便是朋友?那朋友的概念也太过于纸薄。
至少入不了我的朋友的概念。
所以现在已不交朋友,因为吆喝着来的朋友易得,却无味,那些老套路我都熟识着呢。
她会与你聊天,会与你玩乐,会在失意的时候鼓励你,会在你需要小援助的时候伸出手。
可当你说“我觉得^#^#”时,她会瞪大眼睛张着嘴望着你好象看到外星动物;
在你面前,她和你拥抱,转过身会与人说“这家伙好^@%@%@#”。
她会义勇军一样的支持你,之后,她会说“其实我觉得你完全是错的”。
这都让我觉得啼笑皆非。
(这些朋友的付出确实都出于真心,这不可否认。)
以前我或许也这样过,可我为人懒惰,怕受累,怕应付,掏心挖肺的对象有一两个便可,多了也蛮伤身的。
那些原先仅执着于面子的朋友,我既然无力应付,也该公平些,放了人家去,也放了我自己去。
而且我无意志改变他人,可有能力决定自己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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