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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给已婚的和未婚的(2)
发信人: phoenixmax(幽兰)
整理人: arna-zh(2004-03-23 17:04:22), 站内信件
结婚第三个月,海兰和云天起了第一次争执。 

那一晚我本可以非常清净闲适。天宝有应酬,我给自己炖了银耳羹,又炒了两个清淡的小菜,摊开晚报,正准备开始享受,有人敲门。 

海兰红肿着眼睛进来。 

“怎么了?” 

“他欺负人。”话刚出口她的眼泪就掉了下来,我连忙递上纸巾。 

“今天他一回来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我刚问他,吃什么啊,他就骂我。” 

“他怎么骂你的?” 

“他说别人娶了媳妇回家吃现成的,就他娶了个祖宗跟家供着”,海兰抽泣着说,“他以前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现在才几个月啊,他就这样对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唉,还真让天宝说着了。不过也不是天宝有啥先见之明,自古以来十家夫妻吵架至少有五家是因为家务分工不均,其中又至少三家是为了谁做饭争执不下。 

“那你是不是还没吃啊?”我问她,“一起吃点吧,我刚做好饭。” 

看来海兰是耗了不少力气,吃的甚香。一边添饭夹菜喝汤一边痛斥云天是个卑鄙无耻背信弃义小人。 

她骂的痛快,我可不敢接话。 

人家夫妻吵架,骂来骂去骂的是自家人,上一句是杀千刀的,下一句就可能是可怜的小亲亲。旁人一接口,无论帮理还是帮亲,十之八九会落个里外不是人的结果。 

海兰到我这里来,不外是因为我有一双懂得倾听的耳朵。 

“若姐姐,你做的饭真香。”海兰吃的心满意足,问我:“你为什么就能无怨无悔的天天给天宝哥做饭?” 

“我不是给他做,更没有无怨无悔。” 

在我出嫁之时,母亲曾经嘱咐我们互相照顾,父亲更是特别指出两人一起下厨也是种生活乐趣。道理是那个道理,落实到日常,不是不劳心劳力的,也绝不会没有怨言。小说里常说,为着爱他,照顾他的一日三餐,衣食起居,但就我看来,若是爱都耗在此处,怕当用之时就无可用了。 

不,我做饭不是为着爱他,只是因为人活着就要吃饭,要吃饭就得做饭,与其做的不用心虐待自己的胃,不如用心点悦人悦己。 

然而不是每一日都有如此平和的心情,但好在还有无穷无尽的餐馆。 

天宝的好处是,从不挑三拣四,另外,在我情绪低落时,提供上佳美食情报。 

是以相安无事。 

我讲给海兰听,海兰似懂非懂的点头,半晌说,“我还是觉得你吃了亏。” 

我觉得是她中了八婆杂志的毒。 

举着妇女解放的大旗宣传女人要走出厨房,不知道说这话的那人每天要不要吃饭,亦或吃着男人做的饭便自觉地位高出一层? 

不过是搭伙过日子,哪里就分出高低贵贱,吃亏占便宜。若怀着这样的心,一公分一公分的算,这日子还真是过的辛苦。 

云天找上门来。 

看到海兰吃饱喝足便知道苦也诉过了,气也快消了。 

大剌剌坐下,说:“你真舒坦,我这一圈好找,”又转头冲我,“若姐,还有剩饭没?” 

“没了。” 

“那赏小弟碗泡面行不?” 

“要吃自己煮。”我没好气的说,这夫妻吵架,倒来使唤我。 

“我来吧。”海兰施施然站起,“看你可怜。” 

受不了。 

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用余光瞅着两人忙活,你侬我侬,不过是一碗泡面,费了满汉全席的工夫。 

都是这样过来的吧。 

为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了好,好了吵,在吵好之间时光流逝,最终得以白头偕老。 

天宝回家后得知这场戏,笑我多事:“当初非要做红娘,看以后天天不被他们俩烦死。” 

“愿意,我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乐行不?” 
“行,不过别招他们天天来蹭饭就成。”天宝思忖了一下补充,“要不咱收费?一顿饭二十,婚姻咨询一次五十,调解费一次一百…” 

“你这个鸡贼。”我笑着揣了他一脚,“云天说请咱们周末去郊区,去么?” 

“去,干嘛不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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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愿意回来,请不要让我用奢望的眼光去等待,路上的风尘,请为了自己将它拭去,留下一份从容就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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