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alny(枫之舞)
整理人: lee_boo(2004-04-22 00:01:0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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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眼里的同僚
枫之舞
说实话俺从不敢码对动物评头论足的字,一则现在好动物都是保护动物,动不得;二则没那个能力,三则没那个必要,我是农民,没那闲钱。
这年月动物比人尊贵,搞不好骂了畜牲惹了主子,主子肯定比畜牲要阴毒一点,轻则让你经济受损,重则让你皮开肉绽。
不过主子们还是喜欢拍马屁的,献媚的,最好是肝脑涂地的。这也难怪,伟大祖国有那么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此,不过其万分之一而已,畜牲虽愚钝,还是继承的不错的。
俺是一个乡下狗,和巴狗是同僚。
既然是个狗那就要汪汪,源于本能,况且还是竹林里的看家狗,更要比别的狗汪汪的急才是,否则怎么知道俺很称职捏。但凡叫的欢的都是好狗,会舔主人脚丫的狗是狗中之狗,简称精英狗。
对一个国家来说必须养一群这样的精英狗,企业亦然。那么某些国企的某种人就成了花心里的蕊——狗眼。狗眼看人低,即便是条狗高马大的北方狼狗,也无法改变这个伟大事实。
一条好狗丢了好主子,失落。
一个好主子跟前都是哈巴狗,悲哀。
往小了讲就是民族工业的悲哀。
上纲上线的讲就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看看我们周围还有英雄吗?
俺小时候的有个梦,仰慕英雄,那一年进京,第一时间俺就是去天安门广场,站在英雄纪念碑前,脑袋里都是地雷战,地道战,上甘岭……到现在俺还幻想能不能做次白求恩。
和平时代的英雄就象路灯,用得着才想起来。
看看人家小日本的首相都知道去拜他们心中的英雄,你再跳脚也没用。
俺眼拙从没有见过老爷们给英雄纪念碑鞠一躬,倒是经常看到巴儿们在主子面前摇尾巴。只是在清明节才知道,哦?还有先人哩。
想起一句台词:你忘本啦。
前天看到一篇小文:英雄是用来糟蹋的。这话看着眼熟。
套用在一个朋友的话说就是:糟蹋英雄没商量。当然只要把他揉的舒坦,让他泻的畅快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对常年忙于献媚的狗来讲也应该给人家一颗伟哥。对精于此道的哈巴狗来讲更应时不时的来那么一颗。要不然不人道。
俺当俺是冬天里的一把火捏。嘻嘻!
俺们乡下狗是咬人的,俺们咬的都是坏人,并且从来不咬同类,没办法,忠于职守,厚道!
可哈巴狗也是咬人的,饿了热了都会,惹她不高兴了就更不顾一切,不管主子乐不乐意。
其实我想,这也是人家的能力么!献媚也是能力之一嘛。不管黑狗白狗,会献媚就是好狗。所以,即便是咬了人,主子也不会不高兴的——这和老爷有什么关系,疼的不是我老人家嘛。
最重要的是,巴儿决不能受委屈,更不能伤着,特别不能伤了尾巴,否则,主子的欢乐会大打折扣。所以,哈巴狗们最珍视的不是脸,而是尾巴。如果你抓住了她的尾巴,不让她摇,那会比打她的脸更让她上火——尾巴不动,会给主子填堵的!
但俺是个长舌狗,忍不住就爱汪汪几声了。这不快劳动节了不是,给巴儿们添添堵,免得这些养尊处优,颐气指使的畜牲忘了这个劳动人民伟大的节日,忘了她们的饭是我们这些劳动人民创造的。
又有人说我吃饱了撑的。说实话,我跟这儿码狗文么也只是为了活动活动脑子。另外也是憋的太久了,整一响屁。
当俺狗家没狗了?切!
不知从何时起,小蜜成了有地位的标榜。有钱人你不带小蜜出去还真上不了台面!况且做小蜜的都很乖,挥挥手绝不会带走一片云彩,安全第一。
但有些地位不是很高,钱不是很多的,却也想附庸风雅的“白领”,养不起小蜜又要晾骚,只好退而求其次,养条狗供着,或者公司里找个兼职巴儿,用手里的权利,没事逗逗,或偶尔提升一级两级之类,巴儿们就上蹿下跳,尾巴就欢欢的摇。这个时候万不可惹她,否则,咬你没商量!
有钱人都大包大揽,平常人家只能眼红么?没事开开同学会,拆开一对是一对。
哈巴狗都大摇大摆,乡下土狗只能受辱么?没事写写狗屁文,痛快一回是一回。
哥们儿说人生三大失败之一就是泡妞泡成老婆。喝喝!形象。
我还觉得人生三大失败之二就是养狗咬了主子!妈的,郁闷!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 所有的领路人,都注定要在青春的道路上渐渐隐去,然后人生的道路才真正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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