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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载]:Re:社会保险基本知识100问(转三)
发信人: taffyxu(穗娘`开工大吉)
整理人: lxchuan(2004-02-15 13:14:00), 站内信件
★原文转载自whitecollar版taffyxu的《Re:社会保险基本知识100问(转)》★
工伤指定治疗医院有:

工伤保险工伤指定治疗医院一览表
医  院  名  称            备  注
中山一院
中山二院
中山三院
省人民医院
省中医院不含分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一院
广州华侨医院
广州恒生手外科医院
市一医院
市二医院
市六医院
市红会医院
广州医学院附一院
广州医学院附二院
市中医医院
市精神病医院
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十二人民医院)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南方医院

医  院  名  称          备  注
珠江医院
一五七中心医院
广州武警医院含番禺分院
广州海军四二一医院
东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荔湾区中心医院
白云区人民医院
芳村区人民医院
越秀区第一人民医院
越秀区正骨医院
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黄埔区红会医院不含手外科
中山医科大学黄埔医院
天河区中医医院不含手外科
荔湾区骨伤科医院
广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广州港港湾医院
省电力医院

说明:番禺、花都区和县级市的工伤治疗指定医院,报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后公布执行。
工伤指定诊断医院有:
工伤指定诊断医院一览表

医  院  名  称主要诊断范围备  注
省人民医院综合性伤病
中山一院综合性伤病
市一医院综合性伤病
市二医院综合性伤病
市红会医院综合性伤病
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病
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十二人民医院)职业病(综合性伤病)
广医二院综合性伤病
广州恒生手外科医院手外科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综合性伤病
市社会劳动康复中心需康复的伤病

说明:番禺、花都区和县级市的工伤保险指定诊断医院,报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劳鉴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五、生育保险

80、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

81、哪些单位哪些人应参加生育保险?
广州市行政区域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均须按规定参加女职工生育社会保险,缴纳生育保险基金。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中实行。

82、生育保险如何缴费?
单位按照本单位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0.7%缴纳。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

83、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享受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期增加35天;
③晚育增加15天;
④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①持《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就医的医疗费用,实行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②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③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补贴。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父母光荣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84、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发放?
根据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男配偶假期工资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实际支付。其中生育津贴,若职工(含领取全额工资者)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部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高于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份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85、如何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人流、引产的在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携带该女职工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计划生育服务证》、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一式一份等资料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

86、怎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负责向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的凭证:
①顺产、难产的。提供《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一份、《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难产的附医院诊断证明书,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②婴儿死亡的。附《计划生育服务证》、《死亡报告书》。
③流产的。附《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
④男配偶假期工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87、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如何申领待遇?
企业在被批准关闭或法院裁定破产之月,应填写《广州市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本单位关闭或破产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女职工怀孕诊断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该类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引产后五个月内由本人携带《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难产的附医院诊断证明书,前往所属的社保机构申领。

88、异地分娩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女职工怀孕满16周后,由用人单位携带该女职工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计划生育服务证》、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等资料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89、异地分娩怎样报销医疗费?
获准异地分娩的参保女职工,在外地产前检查(怀孕16周后)和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
核定。如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检查的医疗费,先由医疗机构记帐,医疗机构再按产前检查定额向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结算。

90、遗失“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怎样补领?
参保女职工遗失《凭证》后,必须尽快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失及补领手续。报失时,职工需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报失表》,并通知定点医疗机构挂失备案。

91、变更定点医院如何办理,有何规定?
凡是领取《生育确认证》后需要更改定点医院,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改定点医院;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更改定点医院的,如果已经与定点医院发生费用,必须由孕妇结清有关医疗费用后方可领取新的《生育确认证》;原《生育确认证》同时注销。

92、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有哪些?
医院级别医院名称
三级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市红十字会医
院、广州市妇婴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
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医
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第一军医大南方医
院、海军四二一医院、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广州市第十二人民
医院、珠江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七医院、广东省一七七医院
二级
越秀区妇幼保健院、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海珠第二人民医院、
海珠区妇幼保健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
芳村区人民医院、芳村区妇幼保健院、广州钢铁企业集团医院、
东山区人民医院、东山区妇幼保健院、白云区中医院、白云区妇
幼保健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黄埔区中医院、天
河区妇幼保健院、广州港港湾医院、广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白云区人民医院
一级
芳村区第二人民医院、白云区(红十字会)萝岗人民医院、白云
区竹料人民医院、白云区石井医院、白云区人和华侨医院、白云
区雅瑶医院、白云区蚌湖华侨医院、白云区神山镇医院、白云区
钟落潭镇医院、天河区沙河人民医院、天河区红十字会医院、黄
埔区红十字会医院、海珠区新人民医院

六、医疗保险部分
93、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劳动者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由国家强制实施,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和城镇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社会对劳动者应尽的一种义务,是国家的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其作用是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以及得大病时有医疗保障。

94、目前我市医疗保险的缴费由哪几部分组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
包括(1)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按职工的缴费工资单位8%,个人2%;
(2)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由单位缴纳,标准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5%;
(3)重大疾病补助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由单位缴纳,标准为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0.26%。

95、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的方式
可以一次性缴足10年,也可以按月缴纳至累计满10年。

96、医疗保险业务的办理部门?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以及参保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资料的修改。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医疗保险卡的管理及医疗保险待遇的核定与支付。

97、医疗保险卡的姓名、身份证号有错,如何办理更正手续?
先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参保姓名或身份证号的修改,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更正手续。

七、其它
98、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怎么办?
职工可以向各级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99、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发生有关待遇支付问题后,待遇由谁支付?
由用人单位以不低于社会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

100、无故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有何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无故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税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如数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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