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coolblood2001(子弹不想飞)
整理人: linjianglong71(2004-01-20 19:07:2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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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女婿与“英格利士”
诸位看官,你道“英格利士”是啥?你不知道吗?对不起,那我也不知道。
我一向是个粗人,“英格利士”是没有学过的,不过有句这样的话倒是清楚的记得,并且颇会背诵:
来是卡姆去是狗,点头噎死摇头呕(此处读呕请加少许鼻音,三声)。
近日看到一则征婚广告,颇精彩,不仅报上三围,且有“入得厅堂,下得厨房,聪明美丽,温柔能干”云云,真个是“天上少有,世间无双”。而且最后特意附上一段“英格利士”。
征婚嘛,用村里话说,就是找“女婿”。当然,为了要找个好女婿,难免门槛要定得高些,免得下三滥的三脚猫也跳进来捣乱。然而这后面的一段“英格利士”究竟为何?
找个洋女婿?怕是不像,要找洋女婿广告发到美利坚不是比这儿强?然而如果找的不是洋女婿,这“英格利士”的动机,就颇值得参详参详了。
思来想去,这段“英格利士”就只好是用来抬高那选女婿的门槛的了。那找女婿的人也无非用它来表示自己究竟是个“文化人”,毕竟“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会说洋话的人与乡下曲辫子自是不可同日而语。
然而那会说“英格利士”,就真的是文化人了吗?美利坚人民个个都会说“英格利士”,用北京话说“倍儿溜”,却倒也并不见得个个都是文化人。
呜呼!悲哉!虚度二十余载,我已经深深的被这世界抛弃了。
“你还有文化么?”我严肃的问自己,并且深深的惶恐。一个不会说“英格利士”的人,还有当文化人的资格么?
如今这世界,早已是文化人的世界,也无论城市或者乡村。如我这般混在人堆里过活,怕是真的要混不下去了,连这城里人选女婿,都已经只要会说“英格利士”的女婿。如我这般只会锄泥搬砖的乡下曲辫子,即便是如何的洗干净,如何的换上没有粘了泥土的衣服,仍然因为说不出几句“英格利士”而永远不能成为文化人。
我终于悔悟了,并且由如今的现在即开始奋发图强。发完这篇帖,表达我的雄心壮志之后,我决定立刻把“来是卡姆去是狗,点头噎死摇头呕”背上1万遍。
明天天一亮,我就特意重新把自己洗干净,并且换上一身没有粘了泥土的衣服,到街上去跟人说“来是卡姆去是狗,点头噎死摇头呕”。咱也当一回文化人。
也许说不定或者可能大概差不多我也就能顺利的混了进去,从此便可以重新在这砖瓦的城市里找到了自己护身的符儿,得以继续苟延残喘,度过我的风烛残年了罢!
将来如果我的娃也终要选个女婿了,我便对那前来相亲的人严厉的问一声:“‘英格利士’,你学好了吗?”
切记切记。
----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我是一柄出鞘的剑。愿以三尺青锋,斩尽应斩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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