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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糖水~~~
发信人: _sibyl(企鹅★间歇)
整理人: gzcop(2004-01-24 16:05:48), 站内信件
                           X记七分甜
  生活太苦,所以欢喜吃甜品。

  不过,我不吃一切即食糖水,例如罐装或真空包装的XX露、XX粥,还有那些标榜“一冲即溶”的XX糊、XX霜。最怕粉剂。并且永远不喝糖、奶、咖啡三合一之类的东西。

  XX地面,甜品当然有很多选择,老字号,招牌作,一定有水准。何必吃防腐剂?
像:“食糊”名店“X记”,不过是一家传统而老土的街坊小店,数十年如一日,来来去去只是那十几款。每次路过,总会去吃碗糖水。

  有朋友首选他们的冰糖炖或木瓜雪耳。炖木瓜一件橙红一件橙黄的,亮丽又清润。不过我比较喜欢食“糊”。但他们的糊好花心,总是二合一:芝麻核桃糊、或芝麻杏仁糊(椰子糊一周只卖一天)。虽然芝麻糊是主(他们做得特别香滑),但还要多尝一味,不免失了专一享受“原味”的乐趣。

  “X记”的碗SIZE偏小,吃完了,才七分,觉得不够饱,但两碗又太多了——这是策略,在离开时,你会有点怀念,下次再来。

  记得一位女孩的感受:
  “以前我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甜品爱好者。在很多年前,我看过一套西片,戏中的天使嗜吃甜品,因他相信糖他能令人更开心。自那天起,我深信不疑,每逢有甜品绝不放过。但‘X记’,我只到过一次,实在有点遗憾。但更遗憾的是那次亦会是最后一次。以前的男朋友曾带我去过一次‘X记’,我记得那一夜很晚,他说他刚加完班,便叫我出来食甜品。我很高兴,因为他很倦仍肯出来陪我吃甜品。我清楚记得他叫一碗芝麻混汤圆,我自己吃什么倒忘记了。可惜,后来分手时我才知道,他原来和别的女孩子去玩街,心感内疚,才想起带我去吃甜品补偿。一碗甜品的代价原来是这么大的。自此我便不想到‘X记’了。”

  真想不到甜品也是苦的。

  ——事情发生了,就让它过去好了。XX那么大,天涯何处无甜品。当然,我们不一定十足如意,七分吧?六分吧?五分也好,总不会一苦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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