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uihen_hai(格玛)
整理人: spiceqi(2004-01-09 13:29:4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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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翻找东西时,失手打碎了一瓶缇兰的滋养液.我第一个反应就是用手去捡一地玻璃.懊恼到一定程度是不肯说话的,为了挽救自已的心情,马上出门重新买了一瓶,以此平复郁闷.
随即想起读书时女友时柔去游泳,三晚衣室被人偷掉了双二百多的鞋子,她也是默不作声地跑到商场里,拎了一双一模一样的回来.我当时对她这种铺张浪费的行为进行了大力批判.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损失,还拥有着这款物件,可价格贵了足足一倍,值得吗?她淡笑着回答,因为喜欢.所以值得.
太喜欢,只要不是天文数字,便咬牙坚持.喜欢这种感情,是经得起考验的,没有原则的想要维持原有局面.
喜欢一个人也是如此,明明感情已经落魄,还是视内里的碎裂于不顾,继续苟延残喘,还是愿意再给彼此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珍爱感情,小心轻放.感情虽非一次性消费,却经不起周而复始的消耗.一旦碎裂,再怎样弥补,都破绽百出.
很多时候,会发现不过是自欺欺人,破境,必有着痛苦皱纹.因为自已为之付出昂贵的代价,所以感情更强烈,得失更在乎.这件东西已经升值了,不能想像再一次碎裂,如果真的有下一次,那便是毁灭,而人的承受能力有限.
我们总是会失手打碎很多东西,花瓶,香水,或者承诺,信任.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找到替代,有些东西是绝世孤品,没有标价,比如名著.
我们都没有女娲补天的本事,都有那么点肉眼凡胎的笨拙,面对满地狼籍茫然失摸,并没有天生有危机公关意识,如果打碎了自已的形像,被丑闻所困,那么,谁又能谈笑自如,若无其事?这样的碎裂只能导致贬值.背后,都是看客们的冷眼.
人有一种微小的卑劣,既在他人的粉身碎骨身败名裂里,觉得自已相对提高地位,因而获得快感,另外.还有幸灾乐祸的袖手旁观.
---- 我只想有那么一个人.在风中把一根点燃的烟,放入我的唇间.每天每夜,看着我老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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