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020fbi020(风雨 放假ING~)
整理人: aaaachi(2004-01-13 08:28:1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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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天河立交红绿灯处,遇一行乞老头,他走到我的窗外,向我微微鞠躬,恩,不错!有敬业的精神。
而在小北路行乞的老太婆不太专业,或者她还点不好意思,明知道是骗的嘛,所以她嬉皮笑脸的,而且喜欢打开人家没有关严的车窗调戏里面的人,喜好无厘头的周星弛,故此我报以了热烈的笑。
这老头断了一只手,穿了几层的旧衣服,胡子有点灰尘有点乱,但还不失整齐,神情带着忧伤。如果那老太婆演绎的是喜剧,那么老头扮演的俨然是悲剧了,看悲剧谁笑得出呢?我笑不出,只是盯着他看。终于,我看到他衣领下的脖子很干净,不错!有点冲动地想打开车窗问他用什么牌子的护肤品,但他应该不会告诉我的。
前段时间,和一美人儿刚踏上酒吧街,美人儿就被一小孩抱住了大腿。哇晒!是她私生女?气得正要拂袖而去,流着鼻涕的小孩说话了:卖花!!!是个三岁的小女孩,衣着寒碜。
三岁的女孩啊,怎样摆脱?没办法,但这样把钱给出去的话肯定被笑话:SF人员被三岁的小女孩敲诈勒索,而且,得逞!
美人儿做出了让我惊讶的举动,拖起女孩的手对她说:我们一起散步去。小女孩也没有想到这么突然的招数,愣了的她只好跟我们一起走。
就这样我们三人在江边散步了,我有点哭笑不得。 走了一段路,我感觉这不是办法啊,刚好那天美人儿穿的衣服不多,所以我把放在车上的制服拿下来准备给美人儿披上的,于是,我向小女孩亮出了制服上的臂章,灵!小孩跑了~~~~~
老不死不值得同情,那小东西呢?她犹如天河城隧道那些残疾人士一样,只是其家人赚钱的工具而已,人对工具会产生感情吗?哦,也是会的,就如我爱自己的小车一样。
人有许多种活法,但不应该卑贱地活着。
在广州,捡垃圾也可以活的,为何偏要以愚弄他人感情的手段而活着,甚至用到骚扰他人的方式上。
时下的乞丐,多是想不劳而获的混蛋而已,影响了市容,妨碍了交通,骚扰人们正常的生活。
不过,凡事都有两面,存在就是硬道理(小平同志,对不起,用您的版权了!),最起码可以让某些人以此闲时悲天悯怜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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