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ighpoint(泓江)
整理人: clarafire(2003-12-03 11:59:2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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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
2003年秋天的时候,我正行色匆匆地奔忙于学校和图书馆之间,为了每天一顿的晚饭而挖空心思。小吴是对我疑惑最大的人。那天Eric和Leo来我们租的公寓打牌时,小吴向他们提出了对我的疑惑。
小吴是我的室友,他从不上课,喜欢上网看东西,不用任何聊天工具,喜欢陈染并说自己死于年华,确喜欢在网络游戏中孜孜不倦地对人大侃特侃。此贼作息时间非常单一,每天零晨四点睡觉,下午一点起床。起床之后洗一个澡,就开始坐在电脑面前玩游戏。他经常说我是“被毁灭过的人”。我十分地不喜欢他,因为他不会刷碗,有时我们用过的碗会一直放在水池里培养出一些小蘑菇。
那天的情形是这样的,Leo在零晨两点时打电话给我说要过来打牌,我对着屋子顾盼神飞了一会,终于找到条相对干净的球裤套上下楼去接他和Eric。Leo先到的楼下,然后是Eric。从等Eric到一起上楼Leo都没有说话,这足于让我们三人对他的沉默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和小吴顺利地从2升到了6,小吴说我荒芜得可以,手气竟然这么好。荒芜得可以,我终于知道他想说什么了。经他一提醒我也觉得有点不对头,连牌瘾最大的Eric都说不玩了。我们之间总有这么一个默契,但一方手气极好的时候我们就会歇战一两个小时,最后由提出休战的一方提出继续的请求,所以我们玩双扣最多只到过K。但是今天Eric和Leo一直没有要继续的意思,我一下子不自然起来。我设想过这晚的结局:我们一直打牌,天亮的时候落后一方下楼去买咖啡和热狗,然后我去图书馆,他们在屋里睡觉。或者,大家都有雅兴的话去再买点酒上来大侃特侃。有时候我们也会打电话给某些在论坛上留过电话的MM,调笑一番。但结果这个晚上十分无聊。
Leo坚持要在我电脑上放王菲的那首《乘客》,这首歌给我感觉很淡,就在屋子里那么飘着“坐你开的车,听你听的歌”。Leo一下子忧伤起来,说这歌给他很多回忆的空间。我不知道他是否坐过那个移民的车,据说那妞颇有姿色,难怪我认识他的时候这个老表已经发展成了愤怒青年。关于Leo当初有很多传说,最脍炙人口的是那个“母猪变公主”的典范,那是他成为愤青之后的杰作,我们这伙人都戏称他是昆明市十大杰出青年。后来东部的留学生们弄个自拍《两个只能活一个》让我们着实振作了一番,谁料我们西部的剧本《瓶》写了一半,Leo内外伤一并好了,并迅速和另一个小移民厮混起来。我硬着头皮在坛子上宣布了《瓶》的破产,果然西部留学生骂声四起。现在这家伙咋呼呼地想起了他坐过的车,听过的歌,让我觉得扫兴。他的原话是“What the farc!千疮百孔!”。我冷笑着,正寻思如何讽刺他的时候收到了一封E-mail。让我震撼的是,表哥离婚了,在信里他显得十分绝望,那个小时后教会我抽烟喝酒,带我去找女孩搭腔的男人,我从小以为那个不可战胜的男人。“千疮百孔”我也这么想着。
那天晚上Leo把我的酒消灭后迅速地不省人事,我一个人重复地听着《乘客》,没有一点寂寞的意思。
那个叫贺家莫的男人
十多年过去了,我一直不敢正视这段造成我心理长久阴暗的历史。记忆很清晰,但要回想以及简单地推测对我来说十分吃力。
我自小孤僻软弱,在学校里受尽欺负。那时候一个叫贺家莫的男人帮我托关系转了学,后来我爸妈跟着他下了海。贺家莫当时很时髦,总是茶色墨镜和一身夹克,象那种电影里才能见到的。他家离我家很近,他大女儿是个疯子,和我妈同岁,整天在屋里唱革命歌曲。他二女儿刚20出头,整天和群流氓在一起。那段时间不是在他家吃饭就在我家吃饭,菜肴丰盛,但我不愿意去他家,在他家听到他疯掉的女儿唱歌我就无比恐惧。
贺家莫以前是厂里销售部的经理,我妈的上司,后来他受不了阶级斗争就下海了,并拉上我爸我妈。接下来的日子我爸白天黑夜地给他看仓库,我妈没完没了地出差,有一次还带着我去了海南岛。那个时候我喜欢跟着我妈出差,不喜欢去学校,我觉得班主任王老师的脸上有一个洞,很可怕。但是我还是在转学后第一学期拿到了三好生奖状。
领奖状那天我穿得象马小军,幼小的虚荣心彻底满足了一番,我爸我妈还有贺伯伯应该都会高兴,我是这么想的。放学的时候我发现街上的泥水从胶鞋破了的地方流到鞋里很好玩,我在街上踩了半小时的水,用攒下的硬币给自己买了支冰棍心满意足地跑回家去。我更大的喜悦来自于放假,因为可以让我妈出差的时候都带上我。
那天我回家的时候看到了对我来说很难理解的一幕,因为那个时候我什么都似懂非懂。贺家莫和我妈神情紧张地不置一词,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比他们还紧张,想溜走却又不敢。很多年以后我在某个废弃的火车站用砖头拍得一个男孩血流满面,他爸是以前厂里的车间主任。
后来我家搬到了现在住的地方,跟贺家莫也没有了联系。我爸我妈经常有说有笑地买菜做饭,看电视。去年表姐来昆明的时候我去给她收拾厂里的屋子住下,路过贺加莫家的时候我听到他的疯女儿在唱:“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疤
小时候奶奶总说我人作疤多,喜欢闹事。并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人家刘邦年轻时候也是一古惑仔,所以我仍然自顾自地踢球废了右脚脚踝,打架打一身疤。落了个风湿疼的毛病。我并不渴望猪一般的生活,但我喜欢在泥里打滚。十分喜欢《激情 燃烧 岁月》这部片子,并且一直为了里面的一句话心动着——“这辈子要过得单纯,尽兴”。我身上这些疤痕当然不及石光荣身上的那么有意义,他解放全国时被炸得血肉模糊,打了二十几年仗身上添了三十多处伤。
我时常想起了打了一辈子仗的外公。家里的人都说外公是病死的,我从小就认为不会那么简单。那时候外公只有我和表哥在的时候才会高兴,整天给我们讲如何打美国鬼子,还给我们当战马骑。外公他耿直脾气火爆,满脑子都是打仗,他就是因为不会和平年代生存才去世的。这是一个需要英雄的时代,这也是一个没有英雄的时代。小时候我喜欢打架,那没有成就我的英雄梦想,大些的时候就变得孤僻寡言,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内心和外公一样爱恨分明,但我不会表达。
最近厌烦上网了,我发现自己开始恶心两种人,顾影自怜和喜欢在别人面前作出姿态的,这让我联想到动物发情期,交尾为主的伎俩。动物!外公,这个世界千疮百孔,这个世界到处都有蜜糖,想要单纯越来越不容易。外公,我想念你,你的外孙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多踢几场球,多留几个疤痕。
时代
这是一个金钱的年代,一个自私的年代,脏。物质让人的欲望无穷膨胀,内心除了空虚还是空虚。某日和几个朋友谈论起雷锋,大家并皆失笑,我却有点愤怒。并不是唱高调,我不能否认那个时代的盲目与偏执,但那是一个多么单纯的年代,热血燃烧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们在精神上远远比我们充实。无力的是在时代的大氛围下,我不能再故作清高,如果前面是一条河流,就让我随波逐流吧。“党要我是黄继光,我就去堵枪眼;党要我是张思德,我就去烧木炭。”——雷锋。现在只能让我们只能瞻仰了。
---- 云间紫笛,再忆霞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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