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iruyue118(月凉如水)
整理人: caozhengyou(2003-11-17 18:50:5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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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罚了不打,打了不罚的理儿,那是任打任罚任你挑.今是法制国家,自不能任你挑,罚是为了教民懂法,法是让民知法不挨罚,想来是相辅相成的事儿,怎么在行施上怎么就分了岔那!
大街上小巷里随处可见的:此处禁倒垃圾,违者罚款50!而就在那牌子底下则是大片的垃圾,这是怎么回事那?执法的闭着眼大喊,倒垃圾的就像见惯了稻草人的麻雀,把警告当路标了!
城管那是天天见的,老远看到,那小摊贩们喊着:"匪兵来了,跑啊!"如同鬼子进村儿,推车的,拽袋的,拎锅的,踩脚撞肩....天,这要到了电视上那不现代大逃亡吗?有几个笨点儿的老弱妇跑慢了,杆秤被拿东西被扣,要能找个熟人的那兴许请客掉下的还能做本儿,若没熟人的,连要也不用要了,罚的比那扣的东西值钱!
片儿警查夜偶尔抓到美容院卖淫,当场带回审讯,小姐大怒,俏脸儿一仰:"不就想罚几个钱吗?本姐儿也不进来一两次了,说吧,多少?"悲哉,法律!是谁施舍了谁?
罚了一千块,为补此损失猖獗违法再挣两千块,罚!!你把法置于何地?
教民众识法比开条罚更得民意,法!!该出手时就出手!
---- 漠漠轻烟上小楼 疏云无赖似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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