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懒人。 据说领导近来对我的意见越来越大,我想是因为我常常上班迟到的 缘故。迟到无非是两种理由:A: 睡太晚了 ;B:没赶上班车。实际上 赶不上班车还是因为睡太晚了,不过在迟到得不太久的情况下,这就成 为我很好的一个托词。睡太晚呢无非也是两种理由:A:上网;B:玩游 戏。哦,还有C,那就是象现在这样写点自娱自乐的东西。 所以,我很羡慕巷子口的那条狗。 我看见它是在这家快餐店吃消夜。加了一夜的班,把余下的工作交 给同事拍屁股走人真是人生一大快事。怀着一种在睡觉前给自己找点事干 的好心情,我点了一碗三鲜炒粉。然后这哥们就不请自来地趴到了我的脚 下。我是懒得去描述它的相貌特征,这不过是一只平常的土狗。其实它很 怨啊,好歹也是进了城的有个窝的,还是被我称做“土狗”。也许真是当 时太困的缘故,我也懒的去踢开它,由它斜斜地靠着我的右腿打呼噜。你 们知不知道?狗原来也是说梦话的啊。它时不时就低低地吠上两声,当我 低头看去,“啊哦,这哥们在想美人吧”。我于是很为难,因为老板给的 分量太少我又太饿,我很快就吃完了。想想自己对睡眠的理解,我突然不 愿意打搅它的好梦。 在1999年1月17日的3点,我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我想:抽完这根烟,它该起床了。作为一只有城市户口的狗,我还 是希望它勤快点来得好。 我缓缓地抽自己的烟,我不急。都熬了大半夜了,犯不着为了自己 打搅别人的好梦,虽然是一只狗,它也有睡觉的权力吧。突然想起《东京 爱情故事》里的丽香,我注意看了一下,她站在街边等完治也不超过12点 的。日本人讲求工作效率,所以即算在电视里也不鼓励为了个人感情花费 睡眠的时间。呵呵,多好啊,为了企业忙死忙活的。 老板还在店里忙活,在这个我们这个城市,象这样的人很少。我走 了以后,谁是他的下一个顾客呢?他有没有注意到他唯一的员工正在呼呼 大睡啊!我要是上班时间也这样,那真是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无非是 再给自己找个东家,这脚上趴着的哥们要是不想活了,那可是尸骨全无啊。 不管怎么着,我的烟还是抽完了。我充分尊重了一只狗的睡眠的权利,下面 我该行使自己睡眠的权利了。我缓缓地把脚挪动。老板走了过来。“呵呵”, 他笑着:“睡着了”。 “是的,睡着了”,我看了一眼正在说着梦话的狗。 老板一边把钱找给我,一边看着我缓缓移动的脚:“不知道那来的, 反正呆在这就不走了”。 我尴尬地笑着。直到把脚从它的前爪下挪了出来。老板把一碗剩饭端 到狗的身边。他转过头来说:“我蛮喜欢它的,不调皮”。“不调皮”就是 很乖。这只不调皮的狗不知道他现在的主人对它的评价。它没有醒呢。饭就 在身边,睡好了就有得吃。 它很幸福。 我要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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