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imewarps(Timewarps)
整理人: chocho.1(2003-11-08 23:12:1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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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先生曾說:“其实自有红楼梦以來,大概就是湘云最孚众望。”湘云出场的晚,出现的少又消失的早,但仍给读者留下了鲜明的印象,甚至足以和黛玉宝钗相抗衡。史湘云是在宝钗的端庄美和黛玉的灵性美之外的另一种英氣气美,她的整体形象和个性,在书中生动鲜活的呈现在纸上,各方面和黛玉、宝钗鼎立,造就了她在全书中的地位。事实上根据书中許多地方的推论,史湘云在曹雪芹的早本中,应是自幼长于賈府,和宝玉青梅竹马,长大后或许另许他人,也或许就是嫁给了宝玉。但是因为在修改润饰的过程中,黛玉的戏份越来越重,终至成为第一女主角,自幼進贾府和宝玉一同长大,如此一来,湘云和黛玉的重复性极高,故将湘云的部分作了改变和刪减,这一改动,使湘云在全书中的地位、年龄和结局都有了极大的变化。
其实在今本中即有多处可見湘云地位的更动,第一百六回中贾母說:“……我前儿还想起我娘家的人来,最疼的就是你们姑娘,一年三百六十天,在我跟前的日子倒有二百多天。……”而像袭人這样一个重要的得力丫环,从小服侍贾母,后來服侍湘云,最后才给了宝玉,由贾母对宝玉溺爱的程度看来,湘云也是很受贾母重视的,是故在早本中应该也有她小时候与贾母同住一间房以及和袭人深夜讲悄悄话的描述。第二十一回中她帮宝玉梳头,对宝玉头上珍珠显然然极为熟悉,可見先前即常常帮宝玉梳头,若是依照今本,湘云是在第二十回才出現,怎么可能如此熟捻?且在第二十一回中,写宝玉在天方明时便披衣靸鞋往黛玉房中找黛玉和湘云,宝玉見湘云一把青丝,拖于枕畔;一幅桃红绸被,只齐胸盖着,衬着那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宝玉見了,叹道:“睡覺还是不老实!回来风吹了,又嚷肩膀疼了。”依今本看來,宝黛从小一起长大并无妨,但如果湘云不是在早本中有写到和宝玉一同长大,宝玉不会做出如此不合礼的行为,並且说出“睡觉还是不老实”这样的话,這段话足以证明明宝玉和湘云小时候应该有一同住在贾母房内,不然以湘云如今本在第二十回才出现,宝玉怎会知道她平常睡觉的毛病?而且还像兄长般轻轻的替她盖上被子。
因为刪去了湘云小時候在贾府的描写,其后有关的部分也一并刪减,使她变成从第二十回突然出现的人物,而且常常被忽略,出現的时间並不连贯,例如湘云在第二十回来到贾府,其后并沒有写她回家的文字,却在第三十一回又写她來到贾府;而在第三十一回來到贾府后,沒有相关行为事件的描述,一直到第三十六回又回家了。这样的情形出现了几次,如此一来使湘云的描写不完整,地位也大幅下降,虽然可以从文字间看出蛛丝马迹,但影响却极大。湘云在今本《红楼梦》中年纪较宝玉、黛玉和宝钗都小,这使湘云在对宝玉的情感上偏向玩伴,爱情的成分则显得薄弱,并且由此强调她的天真。但在早本中湘云的年纪是较黛玉为大,其年纪由大改小的有力证据是在第二十二回:“湘云便接口道:‘我知道,是像林姐姐的模样儿。’”程乙本、乾隆抄本和今本同,但是庚辰本和国初抄本此处皆作“林妹妹”,其他部分则已改为“林姐姐”,所以可以从这里看出原本湘云的年纪较黛玉为大,是和宝玉年龄相仿、青梅竹马的玩伴,产生爱情的可能也较大。所以这样年龄上的更动,使得湘云的结局有了变化。
在今本《红楼梦》中,湘云的结局是由叔叔作主,嫁了一个长得很好,为人又和平,文才也好的姑爷,只是成婚不久,姑爷得了暴病,沒多久便守了寡。但是续书中这样的结局仅是草率的由側面带过,在曹雪芹的原书中,可見到湘云的结局为早寡的线索为第五回的判词:“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和应曲文中“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波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数句,而庚辰本和国初抄本第三十七回湘云的海棠诗:“自是霜娥偏爱冷”一句,其下皆有脂评:“又不脱自己将来形景。”但是最大的疑问是出于第三十一回的回目:“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由于宝玉有大麒麟,湘雲有小麒麟,而宝玉遗落了大的,马上就被湘云去拣了,所以有人认为湘云才是和宝玉共度一生的人,而且如果照原本湘云和宝玉一同长大看来湘云确是宝玉的原配,某些旧時真本中有“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宝玉系娶湘云”这样的內容。而在某些旧时真本指宝湘婚后生活贫苦,“拾煤渣”、“住在木棚中”或“宝玉淪为更夫”等,此种说法亦得到支持,因为续书中宝玉中举并遗留一子后出家,显然并不合于曹雪芹原书宝玉的性格,而是受到续作者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故有人认为贾府被抄之后,宝玉过着贫困的生活,宝钗不愿嫁宝玉而另择贵婿,因此和宝玉互相扶持、共度困苦的,是热情、真诚、有义气的湘云。而亦有说法倾向原本湘云的夫婿是卫若兰,虽然在各版本中卫若兰只是在秦可卿的送殯队伍中出现名字,但是在庚辰本及国初抄本的第三十一回回末都有:“後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而庚辰本第二十六回畸笏叟眉批有“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之文,甲戌本同回回末亦有。若本来有一段卫若兰射圃的文字,再加上他所佩的麒麟正是那只大麒麟,则第三十一回回目中的“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就可以应在卫若兰身上了,而且有可能是卫若兰早亡,如此亦合于湘云早寡的命运。无论湘云的结局如何,总不会是像今本這样草草收尾。
所以,在早本中和宝玉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甚至婚配的湘云,在情节的改动中将其小時候在贾府居住的戏份给了黛玉,来带的将其年龄改小,出现的忽然也结束的草率,使她在宝玉、黛玉、宝钗的爱情争夺中成为第二女主角,而且不是以爱情为重,反而着重在她和宝玉的“顽笑”“淘氣”之间,而宝玉对她也偏重在对妹妹的照顾和遊乐。以今本而言,湘云的地位在于足以和钗、黛鼎立的容貌才情以及和钗、黛完全各异的个性特质,足以和宝玉匹配的一位女性;最重要的是,她是曹雪芹笔下又一不同类型的女性,吸引了众多读者的目光。湘云不是配角,她应是有完整的描述和刻画,只是在一再修正下,被撤底的牺牲了。如果单就第五回的判词和应曲文来看,曹雪芹对她应是在心中另有丘壑,只是很可惜的,我們看不到了,也因此造成了如此多的疑惑和推论。湘云的容貌俏丽,和宝钗的端庄美、黛玉的灵性美各自擅场,但并不是艳丽的美,就像她的个性一样,是种自然、不做作的美。湘云性格上的宽厚豪爽、热情天真,具有名士的豁达风度,又有孩子气的好玩个性,在黛玉的精神紧张的情丝和宝钗功名礼教的锁络压力下,和湘云的相处使宝玉感到最為轻松。在宝黛之间有着木石前缘,但是因为要时时去屡行,所以虽然情爱缠绵却十分辛苦;至于二宝之间,只有外在物质的金石姻缘,本质上则是根本岐异,虽然宝玉也曾对宝钗的美动过心,但那也只是純肉体感官上的欣赏,较之于黛玉的性灵震憾和湘云的性格相契都差的远了。黛玉可视为宝玉的真我,爱情至上,任真性灵;宝钗则可视为宝玉的假我,一个在长辈面前聪明的俊秀公子,只有湘云,可视为是宝玉的自我,因为两人都有名士性格,同样的自然真情、不摆架子,宝玉對丫环的照顾沒有上下之分,湘云把丫环当成朋友,也是沒有主仆之別,而且宝玉的形象是阳中带阴,湘云则是阴中带阳,两人皆偏向中性的自然性格,也同样以大观园中的女性保护者自居。
如果曹雪芹是把心目中女孩儿的形象做一突出的描写,而且对每个正面描写的女孩兒都有欣赏的部分,那么,他欣赏黛玉的才情、宝钗的端庄,就一定喜爱湘云的天真自在,所以让她在出现的時候抢尽了锋头。又或許有一说,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书中的女性都是从他自己身边的女性演化而来,黛玉则是曹雪芹心目中的理想形象,并非真有其人,若真是如此,那原本宝玉和湘云白头偕老的安排更表现了曹雪芹对湘云這个角色(或是真实中的女孩儿)的欣赏喜爱,就此看来,湘云更不可能是像今本中如此刪头去尾的配角了。
因此推至原本探求,湘云最早应是自幼住在贾府,受贾母疼爱,和宝玉青梅竹马,一同淘气憨玩、一同长大,年纪也和宝玉差不多。后来来了一个病弱的表妹黛玉和一個端庄的表姊宝钗,只是最后黛玉病亡,宝钗也許有嫁给宝玉,但是难产而死;也許沒有嫁给宝玉,亦是夭亡。不論湘云是否为宝玉的原配,但最后两人在一起的结局是一样的,只是到了那个时候,贾府衰败,他們两人过着贫苦的日子,以黛玉的身体情況和生活能力,并不能过这样贫困的生活;而以宝钗当初是為了进宫待选以及会算计的个性,也不愿意嫁給贫穷的宝玉,反而是有义气的湘云,依照她的个性就算那時有更好的归宿,也不会舍弃宝玉于困顿中,而会宁愿陪着他一同生活。這或许是曹雪芹塑造湘云个性时的重要依据。后来可能中间有加入卫若兰这个角色,他出现的目的也是为了加强湘云的薄命,湘云被安排嫁给卫若兰,一个才貌双全的贵公子,结果却是早寡,早寡的湘云如果是再醮贫的宝玉,更显得她乐于助人和讲义气的个性。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极长的批注,其中有说到“湘云是自爱所误”,所以有可能无论是初嫁或再嫁,湘云都是因为“爱”這个感情大过了“利”的考量,才愿意嫁给宝玉,相对于她而言,贾府落败后嫁給蒋玉函的袭人;或一说因贾府落败而嫁给新官暴发户贾雨村的宝钗,更明显的表露出她们的无情和功利。
当初曹雪芹塑造湘云時,或許是期望在黛玉和宝钗之外创造出另一个典型的女子,並且能和宝玉有相互共鸣之处,进而安排两人白头偕老。但是后来,原本是配角的黛玉被安排成为和宝玉有木石前缘的主角,而为了增加木石前缘和金石姻缘之间的比较性,因此大量增加了黛玉的戏份,也必须安排黛玉从小进贾府,这样方可和宝玉从小培养感情,发展出生死相随的缠绵情感。因此为了避免重复,湘云和宝玉青梅竹马的部分挪到黛玉身上,宝玉小时候的一些描述也刪去;宝钗不能和黛玉重复在“夭亡”上,所以安排宝钗嫁给宝玉,但可能是难产而亡,湘云則早寡而孤独终身。这在续作者的笔下有相似的情节,虽然黛玉病亡、宝钗被弃终身、湘云早寡都是薄命,但是在续作者的安排下,宝玉成了为家族留下后代、考取功名光耀门眉的“孝子”,这对于曹雪芹的原意实在大大有损。
我并无意在此批评续作者,必竟以续书而言,极少有续作者能超越原作者,且以曹雪芹如此之文人巨擘,花毕生精力写成之《红楼梦》,至今任何一续本都有狗尾续貂之憾。虽然今日所见之今本,续作者极力揣测曹雪芹原意,但就人物基本性格及故事完整性而言仍有缺陷,续作者在最后写到黛玉之死时犹如戏剧效果强烈之表演,完全失去黛玉平日的清幽高雅;宝钗在嫁給宝玉时的种种委曲求全也不符合她的本性;宝玉的种种言行无论是在清醒或迷乱时都不符合他的先前描写;至于湘云,则是徹底的被遗忘了,在回到贾府时的表现就好像和先前不是同一人,之中許多关于她的情节都是由第三人口述或由大家言谈中提及,甚至连夫婿为何人都沒有写到,光就主角四人而言,续作者即带给后世读者极大的遗憾,人物刻画尚且如此,情节铺排即不待言。平心而论,诸多人物中,续作者可谓独漏湘云,连巧姐都有一明确结局归宿,为何受人注目的湘云消失了?因此在从各版本推论及参考前人评者之说,可知曹雪芹之修改情节为第一憾,刪改湘云內容为第二憾,续作者之忽略草率为第三、亦为最大之憾。也许真正该遗憾的,是曹雪芹的未竟而逝,及原稿的湮灭不见,使终多红学家及千万读者各自为心中所爱抱憾。
----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
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
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
展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
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
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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