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ing_zheng(嬴政)
整理人: franklin6610(2003-07-05 16:37:3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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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为23条的酌情权太大,在这种情况下,执法者就可以按其自己的理解
去执法,这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如下:
分裂国家罪的定义是藉使用严重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完整的武力或严重犯罪手段,或藉进行战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某部分自其主权分离出去。“抗拒行使主权”的提述将在分裂国家罪中删除。
注意这句话:或严重犯罪手段,
就我们正常的判断,在这种情况应该是进行明显的分裂宣传、鼓动、欺骗、间谍、
集会等。
但是这句话就有可能让统治者或特权利益集团利用,他们可以给任何不同政见者
扣上以严重犯罪手段图谋分裂国家的帽子。
类似词语在23条中大量存在,希望大家把原件找来好好看看。
法律是用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但是,如果它只被少数人或特权集团利用作棍子的话,那它保卫的就是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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