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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第9期我的推理
发信人: fengarea(风域·ZERO)
整理人: donald(2003-05-29 10:02:01), 站内信件
第9期我的推理:

首先这个肯定不是意外,不然就不用我们推理了,所以这是一个伪装成意外的自杀或者蓄意谋杀案(废话)。
另外由于不太清楚,我觉得电子门锁是打卡开并记录的吧?以下部分推理是基于这个猜想的。

一  证据与疑点
1、 无指纹的伞
  小邱的伞为何没有她的指纹??原因很简单,被某个人抹去了。
  为何抹去?因为某个人要使用这个伞,并且不能被人知道他使用了。
  为何这样?因为这个伞需要用来制造一些东西。
  结论1:这伞肯定与谋杀有关。
  结论2:某个人肯定不是小邱。如果是她,没有抹去引人怀疑的必要。(只能强行排除她使用双重否定的可能,否则我不能找到更有利于她的证据)

2、没有刹车痕
   400米前还停着的车,如果车主突然昏迷的话,自然没有刹车痕,但是起码他在清醒(酒醉还有3分醒,而且看疑点3的推理)时加速(并且造成如此撞击力的速度),中途突然昏迷,我不大会开车,也对车没了解,但是大概由这辆车的参数来说,走400米,从清醒到昏迷这个时间似乎太短了!!!而且如果他开车时清醒的话,也会意识到前面有转弯,不可能这样加速。而且开快车的人一般会关窗的,下面推理部分会说到这个问题。
  结论3:死者在开车时已经昏迷了。

3、 3:40分车上男女亲热?
  3:40分还可以亲热的话,为何3:45分就撞车了?不可能亲热完还这么不清醒吧??我觉得如果正常人这样亲热完,已经醒了大半了!注意,证言提到,“男的闭着眼,好像很ENJOY”,想到什么了?没错!此时此时死者已经昏迷(甚至休克死亡)。再次验证结论3。
  此外,车的晃动可能是在启动一些设置,有如此良好避震的车,在里面搞什么也不会有如此大的震动!震动是车在运行引起的。而且由于性能好,所以不会发出特别引人怀疑的噪声。
  结论4:此时车上的女姓在做某件事,而这事与车祸有直接关系,并且应该与车的开动有关.
  结论5:这名女性是知道死者那时已经昏迷,所以她应该就是是凶手。

4、 伞上的线
  凶手要使用伞,伞上有细线。想到了什么?控制装置。
  结论6:凶手利用线制造一个装置,可以使死者在昏迷的情况下“开动”车子。

  PS:作者在某个地方放了一句很奇怪的话:“这一定不是意外,这个装置应该是一个对车很熟识的人做的。”大概是位置放错了吧??

5、靠不住的不在场证据
  本案最值得怀疑的两个人:李某和邱某,都有不在场证据,并且都靠不住。
  邱某有一个靠不住的保安!李某有一个靠不住的门锁系统,因为这个系统是认卡不认人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李某的门卡帮李某制造不在场证据。
  结论7:两人不在场证据都不成立。

6、凶手
   首先我排除了死者“为情自杀”的可能性。虽然他的处境很微妙,而且他还买了这个大笔意外保险。但是从疑点1,还有疑点3,我们可以知道现场应该还有一个女性的。(证人不是确定因素,不可能特意制造这个情况)那么如果死者自杀,这个神秘女性就解释不通了。而且设置这个装置,还抹去自己留下在伞上的指纹,(注意这个行动可能直接影响他的受保人的利益!)还要自己吃药昏迷,而同时保证自动装置正常运作和设置,似乎太玄了。同样这也解释不了他的车开得慢的原因,虽然他有可能不想牵连他的妻子。
   结论2排除小邱,结论7否定不在场证据,那么李某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7、波棍上的指纹
   李某说死者不允许其他人开他的车,但是波棍上有她的指纹。同时方向盘却没有,所以李某动过波棍。
   结论8:李某由于某种愿意需要操作波棍。 而且她有某种程度说谎。

二、案件重组:
   3:10李某打电话以某种原因,叫死者在现场前路口等她。由于她骑机车,所以比较慢,到达大概3:30左右(这也是MC的疑惑车开得太慢的解释)。3:37某人(帮凶用李某的出入卡帮李在电子门锁打卡)。3:30-3:40,李某骗死者吃下安眠药,或者可能喝下有安眠药的水。死者昏迷后,用小邱的雨伞(可能她自己准备了其他的道具,但是发现小邱的雨伞,那么突起嫁祸的想法)在车上设置了一个装置,令车在原地先空转(我不大懂车,可能是卡住波棍,或者刹车)。车晃动,此时路人以为他们在“亲热”。伞的一头系着线,线从车窗出去(车窗打开的原因,如果开快车的人一般会关窗的),另一头系着外面的东西(可能是李某的机车或者其他)。拉动后,伞脱离卡住状态,车开动,线拉断,车加速,撞栏。4点前,李某用别人的出入卡回家。保安觉得她在3点到4点左右回来了。
   正如前面所说,“这一定不是意外,这个装置应该是一个对车很熟识的人做的。”,那么对这车这么熟识的除了死者就只有李某了。

   补充部分,由于文本上没明确写清楚,以下部分不太肯定,只是一点猜想.首先死者随身物品没有了电子门锁的卡。那么可以说明什么问题?我觉得某人可能需要他的卡来进屋。那么有谁?就是李某。我觉得李某大概以门锁卡为借口叫死者等她然后杀了死者后,用死者的卡打卡进门,因为制造不在场证据的需要她的卡不能再使用。而且这样也很好的排除死者自杀的可能了。
   当然其他的方法也可以达到目的:用别人的卡之类的。但我觉得上面这个猜想严密一点。至于为何没有发现死者的卡被使用,我想一般没有人在一大堆LOG中找一个不可能的人记录,所以被忽略了。如果这样就不需要帮凶了。

三、动机部分
    可能李某与某人(这个某人很可能就是帮凶,猜想是律师,但没证据支持,而且也不肯定有没有帮凶)有奸情,也可能死者被律师威胁勒索之类(不明支出)。被死者知道了,李某同时需要大量的钱,怕李某订立遗嘱,这样她就处于很不利的状况。因此起意杀了死者。同时死者可能意识到了他的危险,所以买了保险给小邱,当然他跟小邱可能是有感情的,死者死后小邱还“哭肿了眼”。可能李某也了解了一些死者这个举动,就更想嫁祸小邱。小邱可能也知道李某跟律师有问题。


PS:以前好像遇到一个类似的案子,我自觉自己推理还很完美,但是结果是死者自杀(有阴影……).希望这次不要这样了,因为这案子自杀的漏洞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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