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wangbaby_666()
整理人: tony1979(2001-08-05 16:31:0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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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爱红菱,她与我同上一辆汽车,公司组织的郊游共出动了两辆大巴
士。她坐在我身边,脚并脚地一路开。
半途中她就开始微微笑,随后变成吃吃笑,其间眼波流淌,教人防不
胜防。我终于按捺不住就问:究竟有何可笑?
她用右脚尖抵着我的左脚尖暗示了我一下。低头这才发现我们相抵的
两只脚有种滑稽的姿势,后来她告诉我她是二十二号半的鞋,我是三十一
号半,九个码数的差距在她的笑声中显得格外抢眼又鲜活。
那时红菱尚未转正,只是她的机灵可爱在整个机关大楼里都很有份量
。
数月后领导例会后找我暗地说:红菱放在你的部门干吧。
我的部门应该是这栋楼里最体面的一个,有时兴旺起来一个月发的奖
金比其他部门一年的都多。红菱是这位领导的表妹,所以第二日便兴冲冲
地来我桌前报到。
我下意识地又留意了她的小脚,她望着我仍旧笑着说:不用看,是你
的脚太大。
我仓皇收回眼神,正襟危坐,细看她的简历。
无可挑剔,我捻着一支很无辜的烟告诫她:这里的工作会非常辛苦,
从来没有收过女孩,你是破例。
她又提醒我烟丝已经撒在桌上了。然后她又抬了抬她的脚让我看她的
球鞋,是最朴素的那种球鞋,看上去很袖珍。
于是我露出纯熟的赞许的表情向她略微点了点头。
出于赏心悦目的一些目的,我带着红菱上山下乡地跑。红菱的确机巧,
常常挂着斗笠罩着肥硕的衬衫跟在我身后。
盛夏的时候她就开始和我比肤色,捋起袖子让我看她晒得焦红的手臂,
我看到一些湿润的细微的汗毛轻柔地竖立起。极想抚摸。
有时我便与她在田间一路走着,偶尔蹲在一处埂边,我抽着烟说些老
早的往事令她听得神采飞扬。我想除此之外我的确无话可说,却没想到她
对这些土地们都有种厚爱,反而倒成了我的优势。
红菱听着听着就侧头看我,有时半晌又叹道:若你的胡子剃掉是不是
会好看一些?
我情不自禁地又摸胡子,在此之前我一直是不喜欢有人分析我的五官,
红菱却让人喜爱。只是不知她下一次会评论我的哪一部分。
她严肃地说:如果这种胡子再长长的话,那可以当帘子一样挽到耳后
去,这样不妨碍吃饭。
当然这之后的机会愈来愈多,她还数过我的白头发,我告诉她那是少
年白。她便说我红颜白发。
红菱是个极其诗意的人,不过当她说红颜白发的时候我以为那是种并
列的说法。红颜与白发。红菱就问我红颜与白发会怎样,我一时语塞,情
急之下就抱了抱她。
而她坚持了一会儿就柔软了下来,在我的怀里又开始笑,笑得我不知
所措,这在一种冲动的感性状态下实在大煞风景,我恼羞成怒地松开她,
瞪她。她说:快乐的时候不笑不行。
这使我有些内疚。
令她快乐的人不应该是我。我忽然想到红颜白发是种抗拒的色彩,不
会因为交融就变成粉红色。
红菱对我开些惯常的玩笑已成为她生活中的一大乐趣。
她象牛皮糖一样粘在我的牙缝间,甜腻腻地叫人着急。
想到牙缝她有次还十分快乐地对正在剔牙的我叫嚷:我想到了,把牙
签绑成一个微型的九齿耙,这样你会省事很多。
结果那次我牙签都断了也没剔出牙缝中的残渣来。这使我难受了一整
天。
一直到晚上我与红菱到河边散完了步,我并送她回了家。之后我回到
我的家,我让妻终于将那最后一点肉丝沫从我宽厚的牙缝中挑剔了出来。
我对妻攥着牙签的手说:这些小东西还有许多花样呢。
妻茫然地左顾右盼半天才说:你说谁呢。
红菱生日那次吵着要我带她上歌厅。我依了她。
她唱“玫瑰玫瑰我爱你”的时候一边握话筒一边再威逼我把歌词唱成
“红菱红菱我爱你”。我说我平素最唱不来如此风花雪月的歌曲。
为了表明我的态度我唱了一首“冰糖葫芦”。红菱便开始闷闷不乐,
也不再点歌,低着头喝啤酒。她爱喝啤酒,因此我不以为她是在借酒浇愁
。当晚我照例送她回家并许诺明天一定在她办公桌上放一个巨大的花篮。
只是半夜时手机便开始响,红菱气呼呼地问:为何不唱红菱红菱我爱
你。
我无语,只好说困了。妻翻身时醒了,看我当时脸上无助的表情很是
诧异,所以就也盯着我看。
可这夜手机响过三次,红菱问了三次同样的问题。我说:有事明天再
谈。然后关了机,关了传呼,把电话倒搁。
再看妻,已回身又睡了。
本以为第二日的办公室会有战争。然而没有。
红菱悄无声息地来上班,悄无声息地下班,她仍旧穿球鞋,走起路来
都象雁过池塘。我当然是没有买花篮送给她,她也没有再问。
一切都如大势已去的安静模样。
看她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我却整日地忐忑着。她过来让我批过一次
报告,我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她温和地笑一声。多么难得。
她的温和的笑声,在我想来本该是尖锐的。只因有一层耳膜,过滤了
我应该忽略的那部分。
因此那种声音传达进我的脑海中时就仿佛没什么不同,没什么不同。
一切那么自然,一切那么自然。
快乐时不笑不行,不笑不行。
不笑不行。
有一天我对着镜子剪乱七八糟的胡须时,参差不齐的它们在镜中看去
显得有趣,就独自笑了笑。
有一天我挤着脚伸进码数不够的皮鞋,我发现自己的脚又修长了一些,
就独自笑了笑。
有一天我剔牙时戳破了唇皮,渗了一丝咸的血在嘴中,就独自笑了笑
。
有一天我路过音像店,听见里面有叶玉卿翻唱的“玫瑰玫瑰我爱你”,
骑车远去许久,突然想到某些事情,就独自笑了笑。
然后边骑边哼了歌,发现唱歌其实是件简单的事。
只是红菱却不知在哪个城市的哪曲音乐声中又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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