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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散记
发信人: fannyliang1356(原肌水)
整理人: sweetcake(2003-02-16 18:33:00), 站内信件
(一)
   爱一个小孩或者是天性吧?看着他那圆圆胖胖的小手,看着那还不知人世间为何物的脸庞,摸着滑滑嫩嫩的肌肤,喜悦是这样明显。一切都值了回程票,何必介意曾经放弃过这么多?何必介意从此没有了自由?也许这才是另外的一种开始,感觉一个生命在你肚里孕育,再慢慢看着他长大,世界上还有比这更有成就的事情了吗?
    不,我不是说我不想要结婚,不想要小孩,只是这一切都还没有来,还没有见到可以让我有这样冲动的人出现。如果有,我想我是愿意放弃一切与他共渡余生的吧,不要求过分富裕的生活,只要简单宁静就好。爱一个人是想要天长地久的吧?
    好好珍惜你如今所有,即使他日有所变化,亦一定要记取好的一面。多羡慕你细水流长的感情。多羡慕你,多羡慕那个小小的生命!——致美

(二)
     我重新翻阅我的日记本,竟看到了这样的一段话,那是在什么样的心情下所写?或者是她人写给我的?已经忘记!但无论何时我都还有着共鸣: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它背后对爱情是怎样一个坚决而深沉的承诺?最叫我羡慕的其实不是什么旗鼓相当的俊男美女,或那许多叫人眼花缭乱的各式金童玉女。
    我最羡慕那些七,八十岁,走在公园里仍然相互扶持,恩恩爱爱的公公婆婆。相处半世纪,而仍然能够互相爱护,尊重,中间需要多少的体谅,容忍和坚持?我们的爱情都朝生暮死,都经不起考验。我们都自私,一味去问你爱不爱我,或者心里盘算他爱自己有多深。
    我们都讲究回报率,爱情变成了其中一项生意投资,我们都容易讲分手。而淡忘了什么是互敬互谅,都要求对方对自己一定至渝,人的感情是有限的,已经对着一个至渝,另一个就不可能再如是。

(三)
    我知道他的公司就要开了,虽然我都付出过,我以为可以开始另一个梦想,但.....其实如此选择不一定就是不对的吧。试想我曾经是如此抗拒那个行业,再开始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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