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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没有成为言情小说家(一)
发信人: amengr()
整理人: smileyue(2000-04-14 10:33:03), 站内信件
    那一日,在校园里闲逛,见花花绿绿的海报栏里一张不起眼的启事,问你想
不想勤工俭学想不想练笔,想不想也许就此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台湾一家
以言情小说有点知名度的出版社想在大陆寻求改编作者。
    有此等好事?女人天生爱作梦,少女情怀总是诗,编编言情故事,简直是女
性本能。每个周末借回的一大堆席绢于晴看得眼花,与个个女主角麻雀变凤凰相
比,我倒更是羡慕那几位作者,白日梦不可避免要做几个,不如拿来编成故事,
一不留神成了畅销书作家,名垂青史不敢奢望,只是可以写一本书闲上一年,衣
食无愁,不必上班怕迟到。
    我马上拐进旁边电话亭,拨通联系传呼。电话来了,对方说你看过席绢她们
的小说吗?我说看过。他说好吧,于是约好接头事宜,让我先拿书稿看看。
    第二天依约到了502终点站。“嗨,你就是檬檬吗?”--天知道这位男
子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他交给我一叠极精美的稿纸,和一本书的内芯,叫我依
原书框架重新构思成一本书。只要有百分之一与原书相似就行,主要是为了看看
笔力,防止抄袭。
    路上翻那本书,终于在篇眉处发现是叫《异国情鸳》。繁体字印刷,还是竖
排。别看这么一幅老古董形象,内容却大胆放肆。什么纯情小说,跟地摊文学也
差不多了。
    我最恨看竖排的文字,花一天时间,才仔细完那本书。又去买来一本席绢的
最新小说,以前都是租的 。再花一整夜时间来编造人物。原书故事发生在日本,
女主角是英日混血儿,我按东家的意图汉化成中美混血儿,挖空心思取了名叫尘
尘,又唤尘儿.阿尘,暗合其自幼被弃,英文名叫珍妮,地点按要求在那我从未
见过的台北。
    下周要考试,课也不敢逃,但两周之后就是截稿日,只好随身带了稿纸,逮
住时间就写几行。每天大概能写三千字。
    胡乱应付完考试,离截稿只有六天时间了,我才写了两万字,意味着以后每
个钟头应写一千字。只有逃课回家,用电脑了,至少可以避免赶活后字象鬼画桃
符。
    我站在路边等车时,拿出纸笔写呀写,倒退二十年,有点象特务在活动。一
上了车,也写呀写。我的故事构思得太庞大,都写了快两万字了,男女主角还没
有擦出一点火花。我想,要是读者看了四分之一还没4看出点有趣的苗头来,岂
不被我闷死?死拉活扯让男女主角在月夜下谈了一次话。用什么借口能让两个正
经男女在月夜下相逢呢?我捉笔苦苦思索,见满车有不少人以怪异的眼光盯着我
--我忙着写小说呢--就来两人心有灵犀一点能吧,还带点特异功能呢。最后
,让男女主角第一次见面时,我设计了让才学穿高跟鞋的尘儿扭了一下脚,跌进
男主角罗伯特(出身名门望族的哈佛MBA)怀中。真真拿肉麻当有。不过。类似招
术实在是我看过百余本当红言情小说的几个必备要素。
    回家就泡了一大杯浓茶,宣称:“此几日,我决意不眠不休,累了在电脑打
个盹;饿了送点饭菜给我,什么也别理我。”
    说是不眠不休,我的瞌睡哪里欠得?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6点睡大觉,蓁时
间就与电脑莫相看两不厌。看行数精确推算字数,每一个一千字完成后,我就觉
又向终点挪近了一步。
    我终觉“码字”用得极精妙,“爬格子”十分生动。夜深人静,我象一只的
笨  恒河里的沙粒。到了后来,形成量化标准,如一个钟头没有增加一千字,就
得加快速度。至于加快速度的招术,可以让书中人物多唠叼两句,或多提两次行
等。
    我不停地写写写,主人公不停地说说说,一天边疆坐上十来个钟头的我完全
有点神智不清,手下的人物对白不要提水准,只要我就写“某某语无伦次道”。
反正是热恋中人,脑袋都有问题的,说话如此也许可以理解吧。
    当所有的人说完所有的话时,眼看又一个钟头要过去了,本小时码字数量还
没有完成,我一着急,就又发明了一个绝招,那就是:戏不够,吻来凑。让男主
角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式一亲女主角芳泽。实在花样使尽,
还有第二男女主角另一对恋人呢,如法炮制。也许来人一看就知是在胡编乱造,
但读者都是纯情少女,吻的感觉反正在就是想象中应那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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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室说过的话写在风中,《戒聊与我》让它为我们稍作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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