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区 [关闭][返回]

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人文艺术>>● 红楼逸梦>>有凤来仪 网友文集>>2003年 文集目录>>cdy1230(伊洋)>>“情”与“理”辩--和孤舟钓客

主题:“情”与“理”辩--和孤舟钓客
发信人: cdy1230(伊洋)
整理人: winterbow(2003-01-27 20:54:52), 站内信件
    孤舟钓客关于对贾母为宝玉选择宝钗的合理性的问题,我  
觉得,咱们是在概念上不是同一的。所以,你的说法有道理;  
我的说法也有道理。  
    一:  
    贾母为宝玉作出的选择,对贾母自己来说是“选择”;对宝  
玉来说可不是选择,是决定。宝玉自己没有为自己选择配偶的权  
利。贾母的意志就是一锤定音。在当时,子女的配偶问题就是由  
父母之命来决定的这个文化的氛围。  
    我所指向的是这个意义。  
    现在的父母为其子女选择配偶,在其实质上是“建议”。现  
在的父母对其子女的权威无论多么“重磅”,对于父母的意见,  
“当事人”是有权利作出自己的选择的,他可以决定自己的事情。  
    同为“选择”,但意义不同。不是一个时代的内容了。    

    二:  
    贾母为宝玉选择宝钗,从宝钗的身体,容貌,才学,性格等  
条件关系上看来,当然是合适的了。也符合生活现实的习俗观念。  
是合乎情理的。  
    但是,这个情理对爱情来说,是不相宜的,是冲突的。爱情  
是另一种审美的意识。有些被普遍被认为是合适的人选,在“当  
事人”眼里和心里并不就一定会产生感情。许多条件更好一些的  
人,并不就是一定要被看好。  
    所以这个情理和感情,爱情不是必然的联系。  
    在文学作品中,被歌颂的爱情,往往就是在“条件”关系上  
存在“差异”;而这种条件关系的差异就产生了故事性。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自己的爱情生活往往都有许多的不如意,  
这就产生了在文学作品中去寻觅和感受更纯洁,更美好,更具故  
事性的“爱情”。所以在文学的评论中对爱情的评介就很严厉的,  
吝啬的。  
    因而,比起黛玉和宝玉的爱情来,宝钗的情感和理智,以及  
用她的条件去衡量黛玉,显然是俗气了。  

    三:  
    爱情在婚姻关系问题上,不仅仅只是情感方面的问题,它也  
是体现“个人意志”“权利”的问题。  
    这是婚姻关系的社会性问题。贾母执行的是封建观念意识的  
婚姻关系问题。  

    在文学作品和文学评论中,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解释婚后生  
活质量问题,除非故事涉及到了婚后生活的问题了。  
    就是假设宝玉和黛玉结婚后出现了破裂,也属于个人意志的  
问题。和感情的问题。  

    四:  
    贾母显然是造成宝玉和黛玉爱情悲剧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由恶母的形象制造的有情人分离的故事是悲剧;由慈母形象  
造成的悲剧就更加可悲了。  
    贾母生活在那个时代,生活在一个典型的封建意识色彩浓厚  
的大家庭之中。她也是一家之主。她是封建意识的受害者,也是  
用封建意识去加害他人的害人者。  
      
    在红楼中,不仅仅宝玉和黛玉爱情悲剧体现了封建意识,难  
道元春为皇妃的大团圆的结合不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表现吗?  

    慈母形象和温馨的家庭生活造成的悲剧是红楼艺术魅力的独  
特之处。  

    需要说明的是,孤舟钓客的见解和我并无冲突。只是探讨问  
题角度不同。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