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cdy1230(伊洋)
整理人: winterbow(2003-01-27 20:54:5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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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舟钓客关于对贾母为宝玉选择宝钗的合理性的问题,我
觉得,咱们是在概念上不是同一的。所以,你的说法有道理;
我的说法也有道理。
一:
贾母为宝玉作出的选择,对贾母自己来说是“选择”;对宝
玉来说可不是选择,是决定。宝玉自己没有为自己选择配偶的权
利。贾母的意志就是一锤定音。在当时,子女的配偶问题就是由
父母之命来决定的这个文化的氛围。
我所指向的是这个意义。
现在的父母为其子女选择配偶,在其实质上是“建议”。现
在的父母对其子女的权威无论多么“重磅”,对于父母的意见,
“当事人”是有权利作出自己的选择的,他可以决定自己的事情。
同为“选择”,但意义不同。不是一个时代的内容了。
二:
贾母为宝玉选择宝钗,从宝钗的身体,容貌,才学,性格等
条件关系上看来,当然是合适的了。也符合生活现实的习俗观念。
是合乎情理的。
但是,这个情理对爱情来说,是不相宜的,是冲突的。爱情
是另一种审美的意识。有些被普遍被认为是合适的人选,在“当
事人”眼里和心里并不就一定会产生感情。许多条件更好一些的
人,并不就是一定要被看好。
所以这个情理和感情,爱情不是必然的联系。
在文学作品中,被歌颂的爱情,往往就是在“条件”关系上
存在“差异”;而这种条件关系的差异就产生了故事性。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自己的爱情生活往往都有许多的不如意,
这就产生了在文学作品中去寻觅和感受更纯洁,更美好,更具故
事性的“爱情”。所以在文学的评论中对爱情的评介就很严厉的,
吝啬的。
因而,比起黛玉和宝玉的爱情来,宝钗的情感和理智,以及
用她的条件去衡量黛玉,显然是俗气了。
三:
爱情在婚姻关系问题上,不仅仅只是情感方面的问题,它也
是体现“个人意志”“权利”的问题。
这是婚姻关系的社会性问题。贾母执行的是封建观念意识的
婚姻关系问题。
在文学作品和文学评论中,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解释婚后生
活质量问题,除非故事涉及到了婚后生活的问题了。
就是假设宝玉和黛玉结婚后出现了破裂,也属于个人意志的
问题。和感情的问题。
四:
贾母显然是造成宝玉和黛玉爱情悲剧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由恶母的形象制造的有情人分离的故事是悲剧;由慈母形象
造成的悲剧就更加可悲了。
贾母生活在那个时代,生活在一个典型的封建意识色彩浓厚
的大家庭之中。她也是一家之主。她是封建意识的受害者,也是
用封建意识去加害他人的害人者。
在红楼中,不仅仅宝玉和黛玉爱情悲剧体现了封建意识,难
道元春为皇妃的大团圆的结合不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表现吗?
慈母形象和温馨的家庭生活造成的悲剧是红楼艺术魅力的独
特之处。
需要说明的是,孤舟钓客的见解和我并无冲突。只是探讨问
题角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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