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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carolinejune(2003-01-14 22:13:0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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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劳 羊城网友周刊(www.gznf.net) 本文已经被阅读了 1000000 次
年末,广州市政府又通过媒体放话:“公安机关要求各养犬户必须在明年1月底前携带犬只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公安机关将以非法养犬依法严肃处理。”
其实,关于养狗问题,广州社会上已经争议了很久的了,争议的焦点并非是否允许在城市养狗或者是养狗是否应该申领向政府《养犬许可证》,而是在于申领《养犬许可证》的费用为什么如此贵。
根据1997年颁布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第十条:限养区内经批准养犬的个人,领取《养犬许可证》时应缴纳登记费10000元。满一年后对犬只进行年审时应缴纳年审费6000元。登记费和年审费上缴市财政。
10000元和6000元分别是什么一个概念呢?广州市法定最低生活保障线为300元一个月——也就是10000元在广州可以养活2.7个穷人一年,6000元在广州可以养活1.6个穷人一年了。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凌书法的说法,1997年出台《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主要是当时市内极少数市民饲养的狗有攻击性,犬主管理意识差,不进行免疫,而且犬只经常伤人、扰民,污染公共环境。当时制定政策的目的,可能是为了限制养狗。
我们不难从凌局长的说话中看到政府在处理养狗问题上思路:由于小数狗主人的意识导致养狗的副作用出现,因此就将养狗的门槛提高至大多数人无法接受的程度,企图让养狗的数量和网吧的数量控制在政府所能接受的范围内,从而将养狗的副作用减少。但这样做法的结果,却显然是与政府的初衷所背道而驰的——广州全市几万只狗仅有467只登记在案,也就是说广州绝大多数的狗只都是脱离于政府的管理之外,而至于这些狗是否有患病、是否具有攻击性,政府都是一无所知、无法控制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
第一,政策的制定者夸大了在城市养狗的副作用。实际上,邻近的香港已经为我们做出了一个榜样,为养狗者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范,以及建立配套设施。例如,规定了哪些具有攻击性的狗不允许饲养、不允许带狗出入一些公众场所、在经常有人溜狗的地方建立狗厕所等等。通过这些措施的执行,完全可以将城市养狗的副作用降到最低。
第二,政策的制定者忽视了养狗的好处以及市民的需求。养狗除了可以作为玩赏,增添生活情趣之外,对人的心理也能起到不少正面的影响,例如子女别居的老人可以通过养狗排解寂寞,儿童可以通过养狗培养爱心(如果刘海洋自小就养狗的话,相信他就不会作出以硫酸喂熊之举。)等,从而能减少了许多潜在的社会悲剧出现。
第三、政策的制定者忽视了养狗所带来的庞大经济价值。以宠物食品为例,早在1997年,世界宠物食品的市场价值就多达255亿美元,更莫论狗服装、狗用品、狗医药了。而在广州,约有6万条狗,以每月每条狗的花销100元计算,那么广州人每年花在狗身上的钱就是72000000元了,如果按照经济学上的乘数效应计算,那么广州将带动多大的GDP增长?增加多少个就业机会啊?
一位因为独居而养狗的退休老伯曾跟我说:“谁不想为自己的狗领牌,只是费用实在接受不了罢了。”我想,这位老伯的话也代表了绝大多数“非法”养狗人的心声。
北京蓝极速网吧大火夺去了24条人命,才让人们开始反思到对开设网吧的种种不合理规定其实就是导致黑网吧出现的最大原因。那么,养狗的政策是否也需要我们付出血的代价之后才能反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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