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ries()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5 08:57:53), 站内信件
|
我自作主张,分N部分,一是,嘿嘿,凑表现值,二来也方便 大家阅读。(公私两便)。恕罪恕罪。
心平气和驳斥:方舟子的「错误百出的圣经」
作者:光明顶
(另见:宗坛对方舟子文章的讨论)
驳斥方舟子的「错误百出的圣经(一)」
>1、上帝先造动物还是先造人?是同时造男造女还是先造男后造女?
>说法一:〔创1:23〕"神就造出大鱼和水中所滋生各样有生命的动物,各 >从其类;又造出各样飞鸟,各从其类。……是第五日。""于是神造出野兽,各从 >其类;牲畜,各从其类;地上一切昆虫,各从其类。""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 >,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是第六日。" >说法二:〔创2:7〕"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 >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 >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 >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 >领她到那人跟前。"
>比较一下,我们发现,"创世纪"第一章、第二章有关上帝创造万物的顺序 >的说法截然不同:
>第一章:天地光→空气水→植物→日月星→动物→人(有男有女) >第二章:天地→男人→植物→动物→女人
>神创论者是试图用"创世纪"来代替进化论的,但这第一章和第二章自相矛盾 >,不知道我们应该相信哪一章?
反驳: 首先,圣经如果真是错误百出,并且在创世记就有那麽多方先生可以找出的错 误,那麽现在那些基督徒都是傻蛋。所有的美国基督徒都是白痴。现在科技进 步的领导,应该是方先生所属的科学领导群。大家完全用不着眼痴痴的一心想 要留学美国。留在中国的发展,一定远比美国大得多。因为中国人至少都像方 先生那麽聪明。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治学首重诚恳真诚,凡事要诚诚实实。看到一,就是 一, 看到二就是二。看到解释对,就要谦卑的承认自己不对。看到真理,就要 低头承认自己无知。不要在明明看出自己有错之後,另外找一个,另外开一 个头,表现出死不认错的顽劣。这种死不认错的个性,不知道害死多少中国人。 也不知留下多少进步的障碍。中国落後,主要就是这种不诚实的个性害人。因 为作学问,完全是一个砖一个砖砌起来的。如果不诚实,不小心在一些关键性 的学问上作假,学术到了一个地步,就没有办法再假下去了。所以有很多中国 学者,在美国混得很不好。当然也有很出色的。那是诚诚实实作学问的结果。
创世记第一章是记载诗人对创造的概略看法。首先要了解,当年的圣经作者, 不是科学家。他的目的,是要表现神说有就有,命立就立的特徵。次序问题 不是诗人的重点。
关於方先生提出的次序,创世记确实是这麽写的。 >第一章:天地光→空气水→植物→日月星→动物→人(有男有女)
并且其中已经有问题:为什麽植物在没有日月星之前就被造了?我个人觉得 诗人一定是观察当时的情形写的。也就是说,在第六章诺亚洪水之前,地球 被一层厚厚的云遮蔽,没有人看见过日月星。所以诗人就用他的观察所得, 写下了当时人所了解的事实。
至於方先生指出第二章的次序,完全没有顾到文法。连中文都看得出来,神是 把从前用土所造的走兽飞鸟,都带到他面前,让他命名。英文圣经更加清楚。 用的是过去式。而希伯来文则用了一个不完全式。解经学者指出,这个记载, 因此与第一章完全没有冲突。作者所用的描写方式,是典型的闪族史学家的文 笔,就是先把主词放前面,再把其他和他发生关系的名词放在後面。所以才 有亚当在前面,野兽在後面的情形。
用英文翻译,最好写成:God brought to Adam the beasts which He had formed. 用中文说就是:「神把他先前所造的野兽,都带到亚当面前。」(参阅C.F.Keil- F.Delitzsch 合着旧约注释第一卷87页)
>2、蛇吃土?
>〔创3:14〕"神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 >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
>不必是动物学家,一般的人也知道蛇不吃土,难道上帝的咒诅一点效用都没有 >?
这方先生自己都说:「不必是动物学家,一般的人也知道蛇不吃土。」所以作 者当然不是真的说,蛇是靠吃土生活的。解经学家说,这作者是表达蛇原来应 该服在人手下。但是现在蛇当了人的导师,自高自大,自以为聪明。连神话也要 怀疑。所以以後蛇要低到不能再低,就是用肚子走路。并且因为用肚子走路的原 故,终生都要灰头土脸。
如果方先生不相信用肚子走路终生吃土,不妨请教一下那些肢瘫痪的病人。 如果他们没有人帮助,不小心跌倒地上,最大的问题就是满嘴都是泥沙。香港有 很多乞丐,(或者是假装乞丐)他们天天都要爬在地上,他们的问题,也是泥沙 满面,肮脏异常。
创世记面有很多比喻性、象徵性的隐喻。要了解文字学的隐喻,才能明白。中 国语文,其实也有很多这种隐喻性的文字。只有中国人知道。外国人学中文, 不管学得多精,看到这些跟民族性紧紧相联的隐喻,也只好张口结舌,没有办法。 好比和打伞、塞翁失马、破釜沉舟、眼高手低。外国人一点也不明白。但是 学习真诚的学者,一定要谦卑,多学学希伯来人的隐喻。然後才能明白圣经的意 思。
>3、蝙蝠是鸟?
>〔利11:13〕"(上帝对摩西、亚伦说)'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 >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鹞鹰、小鹰与其类;……戴任与蝙蝠。" >〔申14:11〕"(摩西重复上帝的教导)'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不可吃的是雕、狗头鹰、……戴任与蝙蝠。"
>今天恐怕连小学生都知道蝙蝠是哺乳动物而不是鸟,当时的人不知道不奇怪, >但是上帝居然不知道!
光明顶解释: 连方先生自己都说:今天「恐怕」连小学生都知道蝙蝠是哺乳动物而不是鸟。
为什麽说恐怕呢?因为这种知识是最近一百年才开始的。现代人在最近一百年 才规定天空中飞行的动物,有些不是鸟。从前人从来不这麽想。即使在现代, 连小孩子都知道,鸟的定义就是天空飞行的动物。谁说哺乳动物不能是鸟?还 不是生物学家规定的?所以这个「恐怕」,真是用得妙。
方先生如果诚实求知,就应该到一些大一点的图书馆去,把一百年前的字典找 出来,看看鸟的定义是怎麽写的。创世记是几千年前写成的书,怎麽可能合乎 现代人的新规定?
>4、兔子反刍?
>〔利11:1〕"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你们晓谕以色列人,在地上一切 >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兔子, >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 >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莫非当时的兔子乃是反刍(倒嚼)动物,现在进化了?另外,今天的基督徒还 >有多少人遵循上帝的教导,不吃兔肉、猪肉,甚至连摸一下都不可以?
光明顶解释: 「兔子」这个字,就是前一节的沙番。是同一件事的不同说法。我们不知道为什 麽摩西要把一种动物记两次。原文是shaphanr,或者另外一个字是jerboa 在现代的阿拉伯文,仍然有这个字。是一种食草动物。有圆耳朵,没有尾巴。和 兔子很像,但不是兔子。中文翻译作兔子,是一种权宜的译法。因为翻译要求传神。 既然兔子很像这种生物,为什麽不能译作兔子呢?
但是另外一种可能,是从前这两个字指的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後来才渐渐把两 者混为一谈。
还有,「倒嚼」这个字,原文(希伯来文)只是「嚼」。有没有「倒」嚼,古人不 是那麽注意。所以所谓「反刍」这个名词,又是最近百多年才发明的字。用这 种字用来了解五千年前远古的作品,有点不伦不类,颠倒古今。
至於食物的习惯古今不同,有时代性。在有电冰箱、冷冻库的今天,无论什麽 食物,都可以用冷藏保存很久。但是在摩西时代的中东,又是生活在一个周 有云柱火柱包围的环境,我们可以想像一只刚杀的猪,可以保存多久就腐化。 我记得在台湾当兵的时候,有一阵子当采买。那年头,台湾的部队还没有冰箱 清晨才杀的猪,下午煮来吃,已经臭了。我还有一阵子被队上官兵得好惨。 说我故意买昨天肉贩卖剩的臭肉。後来我就不买猪肉了。我很了解摩西的心情。 他也是常常被人的领袖。我只知道一件事,作一个民选的领袖非常不容易。 难怪他要规定再也不吃猪肉。
>5、昆虫足?
>〔利11:20〕"(上帝继续说)'凡有翅膀用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 >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 >以吃。其中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蚱蜢与其类;这些你们都可以吃。"
>不必上什么动物学课,小时候抓过上帝提到的蝗虫、蚂蚱、蟋蟀的人都知道它 >们是六足,而不是足。上帝若非未卜先知,何不屈尊抓一只蝗虫研究一下?
光明顶解释: 这中文不知道为什麽和原文有些出入。原文(希伯来文)是说:有肢脚爬 行,却有另外两只长脚蹦跳的动物。意思是指蝗虫及其他的种类。
>6、一对还是七对?
>〔创7:1〕"耶和华对挪亚说:'……凡洁净的畜类,你要带七公七母;不 >洁净的畜类,你要带一公一母;空中的飞鸟,也要带七公七母,可以留种,活 >在全地上;……" >〔创7:8〕"洁净的畜类和不洁净的畜类,飞鸟并地上一切的昆虫,都是一 >对一对的,有公有母,到挪亚那里进入方舟,正如神所吩咐挪亚的。"
>上帝明明说洁净的畜类和飞鸟,要各带七对,挪亚竟敢偷懒,只各带一对,然 >而却说"正如神所吩咐挪亚的。"
光明顶解释: 请看方帖的後文。方自承认这他搞错了。
>7、天有柱、地有基?
>〔伯:26:11〕"天的柱子因他(神)的斥责震动惊奇。" >〔伯:38:4〕"(上帝对约伯说)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那里呢?你 >若有聪明只管说吧!你若晓得就说,是谁定地的尺度?是谁把准绳拉在其上? >地的根基安置在何处?地的角石是谁安放的?"
>这一段,令人想起了中国的神话:天圆地方,天是靠根柱子支撑着的。原教 >旨主义者要我们相信圣经上的每一句话,看来连天文学、地理学都得改写了。
光明顶解释:
这一段表现出方先生的自大。圣经无疑是远古的作品。基督徒从来不隐瞒这个事 实。方先生既然知道中国古时说天圆地方,就知道古人与现代人的思想有差别。 这有什麽好奇怪的?诚实的人,要从这种差异中,找到原作者的意思,而不是说 什麽「原教旨主义者」的话。
「原教旨主义者」经光明顶处求问,最後发现是回教的极端派。基督教根本 没有什麽原教旨主义。充其量只能说有一种「基要主义」Fundamentalism. 而基要 派的基督徒,主张的思想与方先生所描述的现像有非常大的区别。
按基督徒的看法,世界上的人只有两种,就是相信圣经的人和不相信圣经的人。 相信圣经的人,就要全部相信。不相信的人,就是不相信。用不着冠上什麽原教 旨主义。
不管是那一个基督徒,从来没有人主张要改写天文学和地理学。基督徒也有很多 从事天文学和地理学的学者。他们从来不觉得需要改变圣经,或者改写天文、地 理,去配合圣经。这个说法,只是方先生希望打击基督信仰的技巧。对信仰本身 一点也不发生任何影响。跟从圣经、完全相信圣经的基督徒,不但不影响他 们的学术成就,反而因为诚实、谦卑,比许多不诚实的人更容易发现事实的真像, 并且因为脚踏实地,学问建立得更好,因而容易成为伟大的学者。
难怪圣经说:「相信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
>8、地球是平的?
>〔太:4:8〕"魔鬼又带他(耶稣)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将世上的万国与万 >国的荣华都指给他看"
>"万国",查英文版,指的是世上所有的王国(all the kingdoms of the world)。 >地球是球形的,不论站在多高的山上,都不可能看遍整个地球,只有地球是平 >的才有可能。显然圣经的作者认为地球是平的,但是远在此之前,希腊学者已 >经知道地球是球形的,并且准确地测出了它的半。
光明顶解释: 这一段圣经原来就是一大堆的比喻和像徵性的说法合在一起形成的。耶稣无疑是 在讲到他自己面对的引诱。耶路撒冷附近没有一座山可以称得上是「最高的山」 但是在灵性世界,人很容易登上最高的山。不需要攀爬,不需要行走,就在你 心。每一次你趾高气昂,心满意足的时候,你都是登上了心灵的高峰。耶稣在 受浸的时候,有鸽子降在他身上,为他施浸的人说他是神的爱子,要用圣灵为人 施浸。耶稣当时真是天之骄子,如果换了我们,也趾高气昂,不可一世。这就 是登上高山。
方先生在写这篇文章的前後,一定也是登上高山。因为他的文章似乎暂时把 基督徒打得落花流水。所以他也趾高气昂,不可一世。但是後来他却遇上了对 手,把他驳得无话可说。所以一直到现在,再也看不见方舟子在基督徒网页上 出现了。并且方舟子的这「老叁篇」无疑的解决了许多慕道朋友的疑团,带 领了不少人相信耶稣。我们真要感谢方舟子的功劳。
直到今天,每一个要相信耶稣的人都面对世界荣华的引诱。魔鬼一贯的 手法,就是把世界上的荣华富贵都放在人面前。好像人只要不相信耶稣,全世界 都是你的。但是其实就算不相信耶稣,全世界也不是你的。反而因为牺牲原则 ,放弃真理,面对生命的失落和人生的空虚。
>9、上帝就是魔鬼?
>〔撒下:24:1〕"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就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 >数点以色列人和犹太人。" >〔代上:21:1〕"撒但起来攻击以色列人,激动大卫数点他们。"
>根据上下文,这两段话描述的是同一件事。这激动大卫的究竟是耶和华还是撒 >但?或者耶和华就是撒但?
光明顶解释: 关於这一段圣经,涉及一个神学的问题,也是很实际的问题。就是我们都常常 面对的一个问题。每次我们遇见困难、痛苦、死亡的时候,基督徒都说:「不 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麽。」例如一个年纪轻轻、又非常虔诚的基督徒,忽然发现 有癌症。留下一个妻子和不满叁岁的儿子。我们都问:「神为什麽让这种事 临到他身上。」
但是雅各书说:「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 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的。」
在犹太人的历史上,他们都发现这个问题。神当然是最终极的统治者。一切事 最後都归到神身上。但是邪恶是不是也要归到神的身上呢?撒母耳记下的作者 认为万有都归神掌管。历代志上的作者则指出邪恶是魔鬼的工作。到了新约, 雅各确认神不把邪恶带给人。神只是导人向善。邪恶是魔鬼的工作。犯罪是 人被私欲牵引诱惑。
所以神学界发展出一个说法:神的启示以人的认知为限制。旧约时代的以色列 人,因为对神的认识不清楚,所以说出局部的真理。直到新约时代,耶稣来 了,他才把一切真理都解释清楚。
>10、上帝能不能看见?
>说法一:可见 >〔创32:30〕"我面对面见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 >〔出24:9〕"摩西、亚伦、拿答、亚比卢,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都 >上了山。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他们观看了神,他们又吃又喝。" >〔出33:11〕"耶和华与摩西面对面说话,好象人与朋友说话一样。" >〔出33:23〕"(上帝对摩西说)然后我要将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见我的 >背,却不得见我的面。" >〔摩9:1〕"我看见主站在祭坛旁边。"
>说法二:不可见 >〔出33:20〕"(耶和华)又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 >不能存活。" >〔约1:18〕"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 >〔提前6:15〕"到了日期(最后审判),那可称,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 >、万主之主,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 >不能看见的,要将他显明出来。"
这是前面未解释的 >〔创7:1〕"耶和华对挪亚说:'……凡洁净的畜类,你要带七公七母;不 >洁净的畜类,你要带一公一母;空中的飞鸟,也要带七公七母,可以留种,活在全 >地上;……" >〔创7:8〕"洁净的畜类和不洁净的畜类,飞鸟并地上一切的昆虫,都是一 >对一对的,有公有母,到挪亚那里进入方舟,正如神所吩咐挪亚的。"
>有人说,后一条"一对一对"也可以理解成是七对分成七次,一对一对地进入 >方舟,所以与第一条并不矛盾。好,有点道理,但是在前面上帝对挪亚还吩咐 >过一次,明显地说是一对:
>〔创:6:19〕"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样两个,一公一母,你要带进方舟, >好在你那里保全生命。飞鸟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地上的昆虫各从其类; >每样两个,要到你那里,好保全生命。"
>还是自相矛盾。
光明顶解释:
什麽叫「算是有点道理」?有道理就有道理,没有道理就没有道理。这样讲法 不诚实。用这样讲法,只是表示自己经错了。但是死不认错。
一点也不矛盾。第六章是诺亚在开始建方舟的时候得到的命令。第七章是诺亚 在大洪水之前得到的命令。按照第六章的命令,诺亚开始建方舟。并且宣传洪 水要来的信息。在这段时间,他开了一家动物园,把所有的活物都一对一对 的养在园。创世记看不出这段时间有多久。(我的印像似乎是一百年。有其 他的经文提到这一点,一时间找不到在那儿)总之诺亚在这段时间,建了一 艘硕大无比的方舟子。建这麽一艘方舟子,当然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到了洪水 快来的时候,他的动物园动物数目,已经繁殖得相当惊人了。所以神要再次 规定他:洁净的每种七公七母,不洁净的每种一公一母。
--
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硕东风,于我何有哉?
※ 来源:.网易 BBS bbs.netease.com.[FROM: whq-27-252.who.c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