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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基督徒要顺服掌权者吗?
发信人: yanhanxiang()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5 08:53:05), 站内信件
有个网友回应“法制基础”一文时,问道:

>你怎么看经里说要顺服执政掌权的那段?
>前段时间查经时想到这个问题。也曾经跟其他人讨论过,结果
>都是保留个人意见:)。我自己把这个执政掌权的理解成法律,
>而不是单个的人。能说说你的意见么? 

我们先看圣经,选罗马书13章:“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
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所以抗拒
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
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麽。你只
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
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
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
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
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
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 ”

对罗马书和彼前以及主对“掌权者”的榜样,我是这样看的:
掌权者所以要顺服他,是因为“权柄”的缘故,“权柄”来
自上头,所以我们理当顺服。我一直坚持的就是,如果我是
卖菜的,收税的根据给他的权柄要收我的税,无论这税是多
少,我都应该交,因为他是根据赋予他的权柄做他份内的事。

但是,权柄的赋予必然是为了执行权柄所指、所规定的事务,
所以超出权柄所行事的,就是干犯了权柄,就成了权柄的敌
人,这是,为了对赐下权柄者的顺服,我就要认定“超出权
柄行事”者成了“权柄”的敌人,这是,这位越权和滥权的
“掌权者”就失掉了他的合法身份,成了“篡权者”,这样,
我不仅不能“顺服他”,反而要靠“更高权柄”来把他“绳
之以法”。所以,当耶稣给该撒上税时,他说“把该撒的东
西还给该撒”,可是,当大祭司来抓他的时候,他说“现在,
黑暗掌权了!”主说这话时,清楚地表明主判定了大祭司等
的行为是“非权柄的”。

至于用什么手段抗拒“黑暗”呢?这就要看情况。但是前提
乃是“顺服在上有权柄的”,唯一真正在上有权柄的,乃是
上帝自己。所以基督徒的中心原则是“顺服神,不顺服人,
是应当的。”而神从来没有叫人“顺服干犯权柄的恶人”、
或“顺服神的敌人。”神只说过“你不可以恶制恶,而是要
以善制恶。”纵容恶者,必然不是“以善制恶”,而是“做
恶人的帮手、为虎作伥。”就好象我小时候不听话,爸爸不
管教我的话,是爸爸没有尽责,而不能说他是“以善管教恶”。
陈希同作为一个高级“有权柄的领导”,犯了法也必须绳之
以法,因为当他犯法的时候,他堕落成了“权柄的敌人。”
这些道理我觉得实在太明显,但是人因为太坏,故意要误解
神的意思。

回到刚才税管员的问题,如果他因我不给他贿赂就收我重税,
超出我所当付的,又对愿意给他贿赂的人免税,这时他就成
了给他“收税权”者的敌人,是“篡权者”,所以,为了对
“在上有权柄的”顺服,我就需要起来,将此税收员绳之以
法。圣经说的是“当得税的,就给他上税”。谁是当得税的
呢?难道不是国库吗?这个税管员是吃空国库又吃空我们的
人,这样的人不是“权柄的敌人”是什么?

由于人的罪性,他会把自己明明是“权柄的敌人”的事实,
伪装成“权柄的仆人。”就象那位税收员,他要把自己伪装
成“政权的仆人”,实际上他是政权真正的敌人,这是很明
显的。所以,当“法律是王”的说法提出之后,就是为了在
一个从信仰层面上作了妥协之后的对权柄的明确的定义:顺
服法律的、执行法律的,就是要顺服他;破坏法律、滥用权
柄的,就要打倒他。

“法律是王”显然是目前最好的理论和实践,但是提出这些
观点的“顺服上帝”的信仰内核如果继续被浸蚀,到了一定
时候,就会进入到“多数人是王”的状态,就为独裁和暴政
又开了大门。有人说“民主就是多数人说了算”,这是何等
的误会呢,因为“权利来自人民”一说可以被人任意诠释,
从而为一切暴政和私利打开大门。不过这个话题“扯远了”,
以后有机会再聊。

谢谢得胜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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