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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发信人: darkwing()
整理人: yvonneh(2000-10-29 10:55:02), 站内信件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没有黑白是澄清不了的,而正是因为揭起袍子,才能显出各
人掩盖的小来。先说明个人立场,我在广州网易呆的时间较久,
与NET也比较熟,但我在一开时,还是认为此事可能误认为自己
作品的误会原因较大, 因为觉得可能喜欢诗歌的人大多不会做
这种事情,而且得益不大,当然,口口声声称诗歌为涂鸦的人例
外。
   让我们看事情的始未。
一,NET在广州网易及新龙门,华南,未名等各大BBS贴了这首诗。
二,MATOX在未名看到诗,并以自己名义发到上海网易的诗会参
加诗会。
三,丑鸟看到有同名同内容的诗歌出现,并质问MATOX等,得到
回复,是自己在大学时所作,并在www.wsi.edu/~yan中发表过。
四,丑鸟去广州网易发公告,让NET给个解释。五,NET及广州网
易诗友去诗会看,发现根本没有丑鸟所说的内容,证实被版主所
删。
六,NET在上海诗版及MATOX所担任版副版及诗会版发公告,要求
给个说法。
七,MATOX发表文章道歉。

    具体流程本来是这样,即使是误会也该很光明地解决了。除
了其中版主所做的删文动作暧昧以外。
    可是具体的做法呢?让我们再来看。
一,NET在广州网易及新龙门,华南,未名等各大BBS贴了这首诗。
    这步可以省略,因为不能证明什么,因为不能证明谁先发谁
就不是抄袭者。
二,MATOX在未名看到诗,并以自己名义发到上海网易的诗会参
加诗会“这次在未名空间看到这首"我是河口上那淡蓝色的雾",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没想到七\八年前的东西还有人记得,居然转
到这里来了.加之清客刚刚
    组织诗会顺手就拿回来祝个兴.”
        这可能是误会的起源,也可以看出,MATrOX转贴这篇作
品参加诗会,是认为是自己的作品去参加,而不是转贴他人作品
不署名的性质。
        就带个人倾向的观点,在外面看到题目一样的诗歌就当
成自己的,难免有点怪,因为在诗歌上同名的诗不计其数,拿来
当自己发表的,倒是很少见。
        然而少见并不等于不存在,所以我并不同意自己的倾向。
我认为这只是MATROX的一个错误,然而即然这个错误造成后果严
重,就要做诚挚的道歉而不是在后文中的“对于这两天对我的指
责,本来不想理会。”这种语气,
    因为必竟是自己错了,当然,这和后面NET的语气也有关系,
且不谈。

三,丑鸟看到有同名同内容的诗歌出现,并质问MATROX等,得到
回复,是自己在大学时所作,并在www.wsi.edu/~yan中发表过。
四,丑鸟去广州网易发公告,让NET给个解释。原文如下:
    我在网易时间不短了,您来这里当板斧时间不长,除了经常
读您的诗外,没有太多的接触,我相信您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因
为我相信燕窝、瞎子、安主席等人的判断。 最近,上海网易的
个人版在搞活动,关于诗歌的,虽然我出差了,但他们邀我做评
委,有一个网友贴了楼下的您发的那首《我就是渡口上蓝色的
雾》。我问他,他“郑重声明,我贴的那一片是我在大学的时候
涂鸭之作, 相信我不会 去抄袭别人的东西。原文我写在
www.wsi.edu/~yan的个人留言版里。时隔多年,昨天在未名空间
见到别人转贴,就顺手拿过来助兴的。 ” 这位网友也是网易的
元老了,我不希望看到剽窃行为的发生,所以,给您留这个帖子,
如果您对此在意的话,可以到上海网易--个人天地--诗会版看一
看;或者,给个说法。 
    对于丑鸟的这种做法,我是很欣赏的,因为对抄袭现像的憎
恶并敢于出来说话的,是一个人做人的基本原则,况且是那些整
天把美好与正义挂在嘴边的诗人们。
    而在事实上,抄袭现像已经发生,就是有两个可能,就是一,
是NET,二是MATOX。负责任的只能是其中一个。
    而丑鸟首先问询的MATOX,得到下述回答:
  “郑重声明,我贴的那一片是我在大学的时候涂鸭之作, 相
信我不会去抄袭别人的东西。原文我写在www.wsi.edu/~yan的个
人留言版里。 时隔多年,昨天在未名空间见到别人转贴,就顺
手拿过来助兴的。 ” 
    其本和道歉信里是一致的,只有一点差异,就是“原文我
www.wsi.edu/~yan的个人留言版里。”
    然后丑鸟责问NET。得到RE文如下。
    我以我的人格和诗品担保,这首诗是我在本周六和燕窝、黑
羽、风舞等 几个网友喝完酒后所作,为了我的尊严和清白,我
将一直追究下去,我 还和燕窝探讨过我写这首诗的情况,部分
的灵感来自我在上面贴的匡南 的《中国新诗的基本问题》所列
举的北岛的《夜》、陈东东的《防波石堤》以及林白子的《在丰
城的长堤上走过》(三首诗的片段附后),大家不妨去看看上面
我贴匡南的文章,就能找到几个我使用的意象,我把这首诗在清
华、未名、新龙门、木棉发过,其中在未名我使用的是
traver(net)的ID,而且绝对不是什么, 转贴,这样情况的发生,
是对我的作品的剽窃,我认为写诗的人最重要 的就是品格,我
还希望那位先生尊重自己也尊重我的创作,给我一个说法。 
    在自己作品被人责问成抄袭时,我想作为本人的愤怒是可以
想像的,所以当时假设在MATROX和NET都认为作品是自己的情况
下,二个人的愤怒是一样的。所以错误者势必担起另一方的愤怒
这也很公平。
    自然,抄袭者的行为将担起所有人的愤怒,然而前提是如果
这个人存在的话。然而我却看到了不同的景像。
    请看广州诗版版主YVONNE的RE文。
    FT~ 害得我把“诗会”版的60篇文章都一一翻了一遍 既未
见有同题者,也不见有同文者 丑鸟搞的什么? 既然是发文公开
询问这种方式 就该把那个作者的ID及原文全部贴上来 不然对
NET是很不公平的 NET创作多年 新诗和古体兼修,功力深厚 丑
鸟有没有亲自看过那个作者声称的“原文在 www.wsi.edu/~yan
的个人留言版”? 丑鸟既然以公告形式发布本事件 一,要担负
起弄清事实真相的责任 二,一旦这是一起误会,要担负起制造
误会及公告误会使NET声誉受损的责任 本版全体诗友拭目以待
    请问大家有没有看到在RE文字里有所谓:“我相信NET的人
品”,或是“看NET的水平,是不必要用这些小诗来证明自己的
水平的”这种话呢?或是“老实说,他的才气使他根本用不着抄
袭别人的文章来粉饰自己。说他写的作品多的自己都记不得可能
还有些道理”之类的话?
    或是我的RE文,
   “有关抄袭是可恨的事,然而抄袭后还公然声辩是自己的,
就接近无耻了 在这件事上,如果不是因为误会,虽然是身正不
怕影歪,但NET和丑鸟说到的那个老网友都势必一起背上一种声
名败坏的危险,或是教训,那么,在这个危险前面,大家就要公
平,就是即然公布了,为什么不 公开那个“老网友”的ID,我
相信不会是丑鸟无中生有造出那个“老 网友”来的,但是为了
追求公平,为什么不公布那个网友的ID呢,难 道是为了在日后
袒护什么吗。 
   又有没有任何“指责”“恶意抄袭”之类的事情呢?从这里
可以看出我们痛恨的不是人而是抄袭的行为,哪怕是NET也好,
是MATROX也好。然而后面的事情又是怎么样呢?五,NET及广州
网易诗友去诗会看,发现根本没有丑鸟所说的内容,证实被
    版主所删。
    如果是误会,NET上那个版看到后,最多是一RE文,很容易
的就是搞清误会。然而为什么要删掉证据?
    在这里我再说一句,滥用特权比抄袭的行为更严惩,而毫无
正义感的行为就还要令人反感,并引起更大的误会。
    如果是开始还以为只是误会的话,我想,NET认为MATROX恶
意抄袭并亲自或凭关系请人清除证据的误会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就我来说很简单,可能就是版主和MATROX的关系比较好,怕
他因抄袭而坏了名声,所以删除了,那么,先不认为版主认为
MATROX抄袭的成份是对是错,即使是MATROX是真的抄袭者,那么
版主这样的行为是有道理的吗?六,NET在上海诗版及MATROX所
担任版副版及诗会版发公告,要求给个说法。
    在这之前,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关系,可能是客观情况,但
实际上我们一直在观望,希望丑鸟给个明确说法或者有一封道歉
信主动出现在诗版上。但是一直没有,这让人更加怀疑恶意抄袭
的存在的可能。
    然后NET终于忍不住发了一篇公告责问。
    
   “我是网易广州站诗歌版的板斧,前天我在网易广州站诗歌
版看到了 下面的文章,我感觉受到了人格侮辱,一个上海网易
的老网友剽窃了我的作品《我就是渡口上蓝色的雾》,还口口声
声、大言不惭地声称是自己大学时候的涂鸦之作,到后来还毁灭
证据,这样的行为迹近无耻,这种人也不配谈诗,更让我 气愤
的是居然有人帮助他删除证据,我希望“诗会”版的斑竹给我一
个说法,我实在难以想象失去人格的人会写出什么样的东西,也
难以想象上海网易居然有人会助纣为虐。 
    由于我是用网易通行证上的,所以看不到诗会版,用guest
又不能在 诗会发文章,请哪位好心的网友帮我贴到诗会版,谢
谢了。”
    有关NET的发文题目可能是言语有点过激,我想可能也是导
致后面那个毫无诚意的道歉信的由来。至少我是这么想。
    公告发了一天后,无人RE贴,对广州网易的诗友来说,大家
都盼望着对方能RE一个文解释或是版主或管理员能澄清事件,所
以都仍然保持着观望态度。奇怪的是上海的网友竟然没有一个表
示惊讶或气愤的,这就很让我奇怪,难道上海网易真的对抄袭行
为认可或是因为对方是自己朋友关系,或是因为抄袭者未明怕是
自己朋友关系而默不作声?这是什么世道!你们还谈什么诗歌!

    然后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不管怎样,我内心还是有点感激。
至少还有人“敢”说话。
  作 者: sycxzr (<h1>碎影) 2000.10.25 转贴 打包 回复  诗
会那发了一个投诉的帖子 说逍遥就是前些天发在诗会上的文章
是偷别人的 那个据说是原作者的通过转贴找上门来了:( 我希
望逍遥没错 但你们应澄清事实 给大家个解释和交代 大家都拭
目以待呢! 

    然后是幽兰的回贴
    慌什么?你总是不分黑白不顾事实的盲目,了解了真正的事
实才去确定 自己的立场不是更好吗?不要因为谁谁是自己的朋
友就有所偏帮。 事情以经发生了,想必有一方不是原作者,不
可能那么巧两个人的文一 模一样。大家就不要渗和了,让他们
各自提供事实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或原因。 该歌唱的人还是要歌
唱的。 
   “不要因为谁谁是自己的朋友就有所偏帮”这句话说得相当
好,所以我这篇文章里也不转贴丑鸟与NET的OICQ通讯,认为可
能只是个误会而已。
   “大家就不要渗和了”
     这又是什么意思呢,难道对抄袭行为大家都该保持沉默吗?
还是。。。
   “他们各自提供事实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或原因”说实话,我
对这句话真的很佩服。
     怎样证明一首诗是自己写的?
     谁能恢复那些被版主删掉的文章?
     当然,这连最坏的设想都可以做到,如果我是抄袭者,我
就根本不会写什么道歉信,而是一口咬定那首诗是我所作,因为
也没什么证据,而且老实说,我的才气使我根本用不着抄袭别人
的文章来粉饰自己。
     这样又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光是凭朋友关系和个人信任,
当然,有一半的人会站在我这边,最后大家争到不了了之,都忘
记了就行了。
     哈哈,好在还没有人无耻到我这种程度。
   
     然而就这样又过了一天,MATROX与其他上海网友“对于这
两天对我的指责,本来不想理会”
     这又是为什么?
     
     而造成的后果只是误会加大,恶意抄袭的可信度更大,而
且对于犯错误后拒不作解释的这种行为,尤其让人反感。以至有
后面众网友的指责MATROX的恶意抄袭,请问,这又是谁造成的?
七,MATROX发表文章道歉。
    众其它地方的网友,大多发在诗版,我现在是上不去,看不
到了,所以不能转贴过来。
    然而上海网易的,还是没有一人作答,包括是删文章的人。
    然后是MATROX的道歉信,原文:
 
    对于这两天对我的指责,本来不想理会,但是回头一想还 是
解释一下的好. 
    当时丑鸟指出我贴的那一篇不是我的作品,我的第一反应 是:
无理取闹. 
    缘自大学时办系刊的时候曾经写了无数所谓的诗歌,由于 没
有用心,所以内容也记不大得.但是由于题目确是用心拟好 的,所
以对于题目记得比内容深的多. 
    "我是河口上那淡蓝色的雾"是我比较欣赏的题目之一,曾 经
在系刊上系列发表过,有过多个版本,虽然不全是我写的,但 是为
了能够在系刊上统一形象,也为了能够有统一的风格,所 有的作
品都经由我润色过,大多是一些遣词造句的细节修改, 自然这样
的作品作者也是两人合著的了. 这次在未名空间看到这首"我是
河口上那淡蓝色的雾",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没想到七\八年前的东
西还有人记得,居然转到这里来了.加之清客刚刚组织诗会顺手就
拿回来祝个兴.没想到居然闹出了版权纠纷.后来一直因为工作忙,
所以没有上 来,今天来看看,却发现我原来有了如此严重的罪名.
无奈之下,打了个越洋电话询问原来系刊的同事是否还保存有原
来的底稿,可是同学说记不得了.这时,我才发现也许我 的确是搞
错了.但是我可以无愧的说,我绝对没有任何剽窃的 意图,唯一的
遗憾是不能让你们欣赏同样标题的系列作品. 在此,向有关人等
就我转贴贴子没有著名出处道歉.向有 关人等就可能存在的所 
剽窃行为道歉. //我个人虽然对诗歌不感兴趣,但是也曾经涂鸭过,
只是后来困惑于诗歌的定义与形势而放弃了.在此祝诗会可以完
满成功,不至于因为这个插曲而扫了大家的兴. 
--------------------------------------------------------
----
 
   我觉得做为一个坦荡的人,对于自己的错误,或是自己的过
失造成的错误,坦诚地承认错误,只会增加别人对他的好感。
   而不是说更多的废话。
   首先,NET不是以“有关人等”这个名字发诗或发公告的,请
问MATROX是在向谁道歉?
   
   “//我个人虽然对诗歌不感兴趣,但是也曾经涂鸭过,只是后
来困惑于诗歌的定义与形势而放弃了.”
    类似这种话,对道歉信的内容有什么关系吗?可能是我犯了
太多错,精于写道歉信吧。
    
    缘自大学时办系刊的时候曾经写了无数所谓的诗歌,由于 没
有用心,所以内容也记不大得.但是由于题目确是用心拟好 的,所
以对于题目记得比内容深的多. 
    "我是河口上那淡蓝色的雾"是我比较欣赏的题目之一,曾 经
在系刊上系列发表过,有过多个版本,
     这次在未名空间看到这首"我是河口上那淡蓝色的雾",我的
第一反应就是:没想到七\八年前的东西还有人记得,居然转到这
里来了.加之清客刚刚组织诗会顺手就拿回来祝个兴.没想到居然
是NET的作品。后来一直因为工作忙,所以没有上 来,今天来看看,
却发现我原来有了如此严重的罪名.无奈之下,打了个越洋电话询
问原来系刊的同事是否还保存有原来的底稿,可是同学说记不得了.
这时,我才发现也许我的确是搞错了.但是我可以无愧的说,我绝
对没有任何剽窃的意图, 
    
    由于自己的错误,在此,向就此事对NET造成的侵权行为和精
神及名誉损失表示歉意,向诗会及众网友们就此事形成的抄袭现
像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并向那些信任我的朋友们同样表
达歉意。
    在此祝诗会可以完满成功,不至于因为我的失误而扫了大家
的兴. 
    
 
    两篇有差异吗?
   
    至于后面黑精灵的话,就像笑话了,如果我们认为MATROX是
恶意抄袭,难道我们会认为那些他的其他作品是他自己所作吗?
而且抄袭行为与抄袭者,这又是两码事。
    另外,就我个人,还请MATROX不要说诗歌是涂鸦。或许你个
人是这样,并可以有与人合著这种事,是你的自由,但可能别人
不是这样认为的。

    还有几个没搞清的
    是谁删的文?是不是该出来说明一下?
    “原文我写在www.wsi.edu/~yan的个人留言版里”又说系刊,
又说这里,怎么上不去?”
   “ sorry,我今天上去没有看见这个帖子,连同我质问的帖子 
都一并消失了。但是这件事,有很多人知道。”那些人呢?

    怎么全都默不作声..........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

幽兰删除了所有的文章,
    我把相关的文都删掉了,因为我不喜欢看到这样的贴子在我
的版里出现,这个时候,我仅仅是一个版主。 
    是非曲直,大家自己判断吧。但我可以用我长期与版副在网
上及网下的交往经验担保:matrox绝对没有可能恶意去抄袭别人
的文章来提高自己的名誉或文采评价!对他来说,这个没有必要。
也是他所不屑为的。说 起来他也是很老的网友,BBS 生涯也够
长的了,对这些网上所默认的规 则怎么会不懂呢?难道就不可
能有误会这样的东东存在么?请指责者设身处地的想想,适可而
止!我拒绝再进行这样的讨论。这是对他人格的一种污辱。如果
可以,你们请去了解他,如果做不到,请离开我的版! 

    这种行为真是。。。相关的文都删掉了,那这篇呢,还是相
关有异议的篇都删掉了?是非曲直,大家自已判断吧,说得真好
听,可是在大家现在在投票时,侯选人只有一个。就是“我可以
用我长期与版副在网上及网下的交往经验担保...”等等,

    如果我对MATROX的行为还可以认为是误会可以接受的话,像
这种行为就近于野蛮了。这是我的版?是啊,这是你的家你就可
以在里面杀人?做违法勾当?
    我尊重你说话的权利,然而我不能接受你不让别人说话。
    上海网易,个人版,幽兰茗约。
   “这是我的版,请你离开。”
     你不如说这是我的网易,请你离开。还好你未说,这是我
的中国,请你离开吧。

     现在我已经不认为这是个误会了。不过选择仍然属于大家
自己的,就像我们的未来也是一样。
  

附:
你好!看到你在上海的事,觉得好玩,有人给说过上海的底细吗? 
恭喜你呀。。。。呵呵~~~:)) 如果你不和别人说是我说的我 
就告诉你一点大家都知道的秘密。  acabbage是什么人,你知道
吗? 前广州girl,love的斑竹,前北京love的斑竹,上海前任大
妈,现在仍监管社区和聊天站,既是管理员。你不好彩了。。。
呵呵 M先生是 北京零点之约斑竹,狼族创始人之一,上海企管
版斑竹。 拥有上海 的总管权力。。。还想听吗?呵呵。。 呵
呵~~~,你太可爱了,M先生是A小姐的现任男朋友,呵呵~~~~:)) 
 况且,上海总管,公务员几乎都是A小姐在任时的提拔, 你觉
得说的清吗?在上海社区人人都要 给A小姐面子的。。你看见你
的版上有一个“黑精灵”吗?那也是A小 姐哟。。。 



--
鱼说  让我们回到水中吧
让我们
环绕着月亮的篝火
张开彼此翕动的嘴唇
鱼说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4.128.17]
发信人: filsy (林向林子里的鸟们问), 信区: Poem
标  题: Re: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发信站: 网易虚拟社区 (Fri Oct 27 14:03:40 2000), 站内信件

【 在 darkwing (黑羽--肩膀的侧面)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    没有黑白是澄清不了的,而正是因为揭起袍子,才能显出各
:    .......
555555,其实他应该抄我的,我的东西从来没有在那么多地方发表过
而且也没有YV黑羽们做在场证人

--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4.198.116]
发信人: filsy (林向林子里的鸟们问), 信区: Poem
标  题: Re: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发信站: 网易虚拟社区 (Fri Oct 27 14:05:08 2000), 站内信件

【 在 darkwing (黑羽--肩膀的侧面)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    没有黑白是澄清不了的,而正是因为揭起袍子,才能显出各
:    .......
其实还用得着多说吗,大家对那人冷笑就是了

--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4.198.116]
发信人: sycxzr (<h1>碎影), 信区: Poem
标  题: Re: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发信站: 网易虚拟社区 (Fri Oct 27 14:16:32 2000), 站内信件

【 在 darkwing (黑羽--肩膀的侧面)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    没有黑白是澄清不了的,而正是因为揭起袍子,才能显出各
:    .......

经过一场风波
好象事情已平息了
这件事的发生和经过我都在场
我了解逍遥
他的道歉信我也看了
说明了他当初的想法和后来的说明
从中也看出了逍遥从这件事的认识和态度
大家都基本接受了
本质已经弄清楚了
何必小题大做~



--
 梦缠绕的时候,在我眼中,昨日的痛楚如音符!
                    ----【碎影飘尘】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61.158.51.143]
发信人: darkwing (黑羽--肩膀的侧面), 信区: Poem
标  题: Re: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发信站: 网易虚拟社区 (Fri Oct 27 14:26:19 2000), 站内信件

【 在 sycxzr (<h1>碎影)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darkwing (黑羽--肩膀的侧面)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 : 
:    .......


我不是当事人并不想小题大作,看了道歉信后虽然不满,也就觉得
有个解释就完了,实是又有人来作所谓就他的才气不会抄这种小诗
这事来胡搅,才把来由说一说,说实在,就他的水平还要来说别人
的作品是不值抄的小诗,实在气愤
而上海版的后面的删文这种野蛮行为,是不说不行的。否则子孙后代
都会因这小事而受苦

--
鱼说  让我们回到水中吧
让我们
环绕着月亮的篝火
张开彼此翕动的嘴唇
鱼说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4.128.17]
发信人: partybird (丑鸟-倦), 信区: Poem
标  题: Re: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1)
发信站: 网易虚拟社区 (Fri Oct 27 15:26:46 2000), 站内信件



虽然我一直关注此事,但有这么多惊人的内幕却让丑鸟
触目惊心,因为我没办法24小时在线,没办法看到这么
的版面,没有办法恢复被删去的帖子。
我想,黑羽的帖子让大家都看到了真相,而这件事也不
仅仅是剽窃的问题了。
如果这样的事情都可以容忍,网易太令我失望了。

--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0.173.77]
发信人: cobainlee (发条橘子), 信区: Poem
标  题: Re: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1)
发信站: 网易虚拟社区 (Fri Oct 27 21:19:50 2000), 站内信件

【 在 darkwing (黑羽--肩膀的侧面)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    没有黑白是澄清不了的,而正是因为揭起袍子,才能显出各
: 人掩盖的小来。先说明个人立场,我在广州网易呆的时间较久,
:    .......

这样一件小事尚有如此背景.一层层剥开来看的话,最后剥到哪?恐怕吓人得很呢






--
我只有两天。一天用来想你,一天用来想我。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61.137.60.172]
发信人: tff1972 (和风居女主人), 信区: Poem
标  题: Re: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1)
发信站: 网易虚拟社区 (Fri Oct 27 22:03:10 2000), 站内信件

【 在 cobainlee (发条橘子)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darkwing (黑羽--肩膀的侧面)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
: :    没有黑白是澄清不了的,而正是因为揭起袍子,才能显出各
:    .......


--
在秋季云淡风清的下午请来看我
我住在北四环远离街道的房子里
我有四个孩子
我上网的时刻他们在窗外拈花惹草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6.214.15]
发信人: filsy (林向林子里的鸟们问), 信区: Poem
标  题: Re: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1)
发信站: 网易虚拟社区 (Fri Oct 27 22:19:48 2000), 站内信件

【 在 tff1972 (和风居女主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cobainlee (发条橘子) 的大作中提到: 】
: : 【 在 darkwing (黑羽--肩膀的侧面)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

你又在说什么?看不见啊

--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4.198.116]
发信人: tff1972 (和风居女主人), 信区: Poem
标  题: Re: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1)
发信站: 网易虚拟社区 (Sat Oct 28 01:39:45 2000), 站内信件

【 在 filsy (林向林子里的鸟们问)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tff1972 (和风居女主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 在 cobainlee (发条橘子)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
:    .......
我还在说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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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秋季云淡风清的下午请来看我
我住在北四环远离街道的房子里
我有四个孩子
我上网的时刻他们在窗外拈花惹草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6.226.138]
发信人: filsy (林向林子里的鸟们问), 信区: Poem
标  题: Re: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1)
发信站: 网易虚拟社区 (Sat Oct 28 02:00:13 2000), 站内信件

【 在 tff1972 (和风居女主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filsy (林向林子里的鸟们问) 的大作中提到: 】
: : 【 在 tff1972 (和风居女主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我还在说我支持……
:    .......

佩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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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4.198.116]
发信人: Bill (朋友,请不要走), 信区: Poem
标  题: Re: 有关抄袭事件我之认为(1)
发信站: 网易 BBS (Sat Oct 28 22:52:58 2000), 转信

可以再补充一点
幽兰也有广州的+s权限
但是不必担心,广州一般是xj管的,现在又忙于整合
他们没这么多心情

【 在 partybird (丑鸟-倦) 的大作中提到: 】


: 虽然我一直关注此事,但有这么多惊人的内幕却让丑鸟
: 触目惊心,因为我没办法24小时在线,没办法看到这么
: 的版面,没有办法恢复被删去的帖子。
: 我想,黑羽的帖子让大家都看到了真相,而这件事也不
: 仅仅是剽窃的问题了。
: 如果这样的事情都可以容忍,网易太令我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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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用我对你的爱,换取你对我的爱
                      因为你爱我,所以我会更加爱你
//kissface $userid 我们已经维持了$stay分钟的连接
虽然我们认识了 $alltime        但在这 $log  次里你只跟我有 $pst   次沟通
我知道你是 $cexp    $realname        

※ 来源:.网易 BBS bbs.netease.com.[FROM: 202.104.5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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