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zyboy(^小勞^)
整理人: yerk(2003-03-22 19:54:0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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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争议的焦点不应该是城市养狗是否需要纳入规管,因为我在文章一开始就已经说明了养狗是必须受到规管的。但大家的讨论方向都歪了。
我只强调两个问题:
我认为,只要管理得当的话,在城市养狗对人和对社会是有其正面作用的,而只要管理得当的话,在城市养狗的副作用也可以大大减少,让副作用低于正面作用的。
其次,养狗的领牌费用高低应该取决于政府对管理养狗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市民的承受能力,而不是要将养狗限制于某一个数量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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