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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代名臣两袖清风的庞尚鹏
发信人: nhkfw(南海嶽雪樓)
整理人: carolinejune(2002-12-26 00:52:45), 站内信件
                   一代名臣两袖清风的庞尚鹏
    明中称作“粤海良臣”的海瑞、何维柏、庞尚鹏,他们生活在明朝从全盛走向衰落的时代,官场中从上到下,都是贪污受贿,他们不随波逐流,而出污泥而不染,与有着坚定的政治抱负和刚直不阿的品质是不无关系。 
    庞尚鹏字少南,明嘉靖三年(1524)生于南海叠滘乡。嘉靖三十二年(1553)3甲239名进士。初授江西乐平知县,政声大著。召为监察御史,直声震朝野。生平忠介有胆略,以“知有法纪而不避权奸,恤民艰而不顾谗谤”为当官之道。奏劾切中利病,海内倚重。
   明初时赋役繁杂,一是赋税,以田赋为主;二是徭役,以实物与力役摊派。庞尚鹏巡抚浙江时,体察百姓苦于赋役,创行“一条鞭”税法。以各州县的田赋、徭役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使田越多,纳税越多;而有力无田或少田的农民相对地减轻了赋役的负担,并不需亲自服役,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同时,工匠与商人也因无田而得到免差,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一条鞭”法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一次赋役制度的重大改革。庞尚鹏在浙江、福建、广东推行“一条鞭”税法,百姓受益良多,皆感其德,后人多有建祠以祀尚鹏。
    隆庆二年(1568)庞尚鹏任右佥御史,辖两淮、长芦、山东三运司盐政,兼理畿辅、河南、山东、江北、辽东屯务。在职其间,亲身到所辖各地考察,去其弊兴其利,因治理有方,而成效良著,使国库大增。
    明初的官俸是以粮食计算,到中业折为色俸,有时给钞,有时竟给苏木、胡椒为俸,“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明史);由多折扣,做官的温饱成了问题,多做成贪污剥削。庞尚鹏在任时,每年掌管盐税百多万两,仍能清廉自洁,其《虚室行》诗云“细视瓶中久无粟,举火终朝待邻曲。长饥近午始一餐,敢望丰年收万斛。自注:三月中旬已贷粟矣。”即此一事便是难得,真是后世清官之楷模。
    隆庆三年(1569)十二月,由于盐政改革,涉及多人的利益,河东巡盐郜永春劾尚鹏行事乘违,而吏部尚书杨博认为议留,后因太监厌恶杨博,杨博被革职,庞尚鹏亦随之去职。
    明神宗即位,御史计坤亨等上疏庞尚鹏无罪。万历四年(1576)再起,巡抚福建。后因劾罢宰相张居正亲信,为张居正所不容,罢官南归。万历八年(1580)卒于家。四十多年后明熹宗朱由校赐谥“惠敏”。著有《百可亭稿》、《奏议》、《殷鉴录》、《行边漫议》、《庞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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