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linder()
整理人: jessie(1999-10-31 10:40:2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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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中,快乐总是迅猛而短暂,如同夏日的雷雨。当我在易水的对
岸停留了一夜,极力不让喜悦的这天溜走以后,在又一个寒冷的清晨,我
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只是在另一片不熟悉的旷野中的孤客而已。
也许是因为快乐是一种让人疲惫的状态,那天夜里,我睡得很熟。按照在
荒野生活的惯例,我在岸边生了堆火,并在火堆边睡下,可能这堆温暖也
是让我沉睡的另一个原因。我头一次在醒来后不知道自己是否做过梦。
在清晨的微曦中,我唯一肯定的是,岸边只有我自己。昨夜向我盈盈道别,
返回船舱安歇的雪娉,连同她的小舟已然消失,仿佛在数个时辰前的事情
只是一场梦,当时我真的这么怀疑。这种怀疑让我仔细判断了很久,甚至
站起身来茫然四顾以确定自己究竟身在何方。
当然我所能见的,只是满目的蓬蒿与湍急的易水。
我所不知道的是,在我沉沉睡去之后,雪娉在火堆的光芒中注视我很久很
久,甚至悄悄伸出手,轻柔地抚摸我年轻而骄傲的额头,而我在鼾声如雷
中,对这一切恍然不觉。终于,当两滴冰凉而透明的泪水从她的长睫滑落
至我的面颊之后,她站起身来,最后望了我一眼,在黎明第一道曙光出现
以前的最黑暗的时刻,撑着她的小舟从我的视野中消失了。现在,除了一
陶瓶满满的新补上的酒,她没有留给我任何可以回忆的东西。
我安静地收拾好自己的物事,把那堆火弄灭。在又一个晨曦照耀的早上,
继续上路了。我的面容与过去相比没有任何异样,甚至心情也是如此,至
少,我必须告诉我自己应该如此。一路上没有经常地想念她,也没有特别
留意经过的景色,这让我弄不清自己是格外冷酷坚强亦或只是特别善于欺
骗自己。在我重新象过去一样仔细地审视自己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了蓟城
热闹非凡、繁华掠影的大街上。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渴望来到这个城市,亦或是自己不愿去想清楚
这个问题——在问题与思念有关的时候,我总是很勉强去正视,宁愿给自
己其他更加道貌岸然的理由。总之,在我在这个当时的大都会因为茫然而
驻足的时候,我已经明白自己是如此的风尘仆仆以至招来当地人或者好奇
或者鄙夷或者羡慕的目光。
对于好奇或者鄙夷的态度,我都能理解,因为我的衣裳已经洗得灰白,虽
然对于干净来说,还过得去——在保持整洁方面,我还是比较勤快的——
也许正因为洗得太勤,袖口和衣襟已经陈旧,起了毛边甚至磨破了。我的
鞋子也早是穿得不能再旧,虽然也不太脏,但这身类似注重个人卫生的乞
丐般的打扮与当地人的光鲜形成了再截然不过的对比。一看就知道我是个
外地人。不论在什么地方,本地居民对于外地人总是有好奇和不屑这两种
态度的。
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年轻人会流露出艳羡的神情,特别是那些穿着簇新
却在显眼的地方露出磨损痕迹的年轻人,他们往往扎着与众不同的发髻,
或者干脆披头散发。我百思不得其解,在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情绪中,
我突然感觉极端的饥饿,于是开始找寻散发食物芳香的地方。顺着一阵异
香扑鼻的狗肉味儿,我走进了这家在我生命中写下极其重要一笔的小餐馆。
这是一家门面不大的餐馆,看里面的陈设,也就是个排挡,而且在一条窄
小而且蜿蜒的巷子里。我敢说,如果不是那阵非常地道的烹制狗肉的香味,
我这个异乡人是找不到这儿的。
已然过了午饭的时间,却又没到晚饭的时间,餐馆里的人不是很多。我找了
张台子坐下,立刻就有小二笑容满面地迎上来:
“哟,客官,您早哪您。告诉您说,今儿您算赶着了,我们王掌柜正亲手
熬狗肉汤呐!您的口福可真不浅哪!要不,来两斤?再给您来壶上好的二
锅头?”小二的嘴皮子非常利索,舌头也带着卷儿,话里漫溢着一股亲热
劲。
说着,他手脚麻利地把锃亮的桌子又擦了擦。这时,他似乎留意到了我这
身外乡人的打扮和腰间的长刀,不再说话,只诡秘地笑了笑,立刻退了下
去。
我有点纳闷兼不快,难道这儿的人如此排外,见到异乡人,热情马上就淡?
但事实的发展证明我完全想岔了。不一会儿,一个彪形大汉来到了我的跟
前,他满面红光,精气神十足,只是一双眼睛小得几乎看不见,身上似乎
穿着厨子的衣服,遍是油污,还散发着浓烈的狗肉香味。
小二在他走近之前就已经手脚迅速地把几壶二锅头和一大盆狗肉火锅放到
了桌上,我甚至都还没开始点菜。不过,这不是我所注意的。他走到我的
桌前微笑。透过早已警觉的敏锐,我看得出他的眼中并没有恶意。
“兄弟,从外地来?挺辛苦的罢?俺是这儿的掌柜……兼厨子,叫王二狗。
嘿嘿,虽然叫二狗,可专门做狗肉。来,来,您尝尝,这味道怎么样?今
天这酒菜,算我请客!”
“为什么?”突然碰到这种好事情,我反倒有些戒心了。
“这个……这个……”他好象难以启齿,犹豫了半天,才憨憨地笑着说,
“其实也没什么,说出来怕您笑话。俺有个铁哥儿们,是搞音乐的,姓高,
对时装特有研究,总是穿得全燕国最酷最眩。”边说着,他边压低了嗓音,
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可压抑不住声音里的自豪,“不瞒您说,他可是全燕
最牛逼的摇滚歌星,就是在全周,都特有名。他摆弄的乐器也是全周独一
份儿,叫筑。”他停了停,见我一直很专注地听着,又接着往下说,“您
不知道,蓟城的衣服可是全周最派的,俺这个哥儿们更是浪尖儿的人物,
每次他先穿的衣服,后面跟风的不知有多少!现在街面上正流行风尘装,
不过都是些把新料子弄旧补来补去的假把式,没有感觉好的,俺那哥儿们
特苦恼……您看您……”说到这儿,他又迟疑了一下,瞅着我嘿嘿的乐,
“您这身一看就知道是有年头,有故事的真品,瞅瞅这边儿,这袖口,剧
深沉!和这把特有内涵的剑配一块儿,感觉剧沧桑!不知……不知……”
他结巴了半天,犹犹豫豫地说不出口,而我已经渐渐明白了:
“行啊,我那儿还有一套,和这差不多,可能稍微新点儿。如果你那哥儿
们不介意,我把身上这件给他。”我现在才恍然大悟为什么城中那些时髦
的小青年会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我了,只觉得好笑,又不禁低头看了看自
己身上灰白松垮的衣衫和那柄旧得连汗渍都深入手柄的刀。它们似乎真的
在一种不起眼中诉说着不平凡。
“您真是……您真是……”王二狗高兴得直搓手,说不出话来,半晌,高
声冲里叫道,“小二!倒酒!倒酒!”
看着他那喜不自胜的模样,我也开始喜欢上这个老实仗义的厨子了。
肚子实在太饿了,我老实不客气地开始大吃起来。“味道怎么样?”王二
狗吃的倒不是太多,眼神关切地问我。我细细嚼了块,“唔……这狗不是
杀死的,而是用水闷死的,对不对?这做法很地道啊。”我微笑着看着他。
“没错,没错!可以啊你!”他惊异地看着我,“果然有品味!”
“闷死的话血可以留在肉里,味道鲜。”这是我听那个瞎子说的,他好象
也爱吃狗肉,自然,旷野中似乎也只有野狗多些。和他在一起,我似乎也
吃出感觉来了。
“对!对!”他忙不迭地点头,“俺可算是遇到知音了,这么着罢,您要
是没找着吃住的地儿,就先在俺这儿将就将就,指导指导俺几个手下,平
时俺实在忙不过来。”他一边给我倒酒一边看着我的脸色说,“就是不知
道您愿不愿意屈尊?”
我从他的眼中看到的是真诚的邀请,想了想,便答应了。反正,我在这里
也举目无亲,先熟悉熟悉环境再说罢。
“行,王老板,那谢谢你了。我叫荆轲,你叫我阿轲就行。”
“诶~~,别叫什么王老板,叫俺二狗就行了,叫别的俺还听不惯。”他边
喝酒边嘿嘿地笑着,“呆会儿高渐离——就是俺那哥儿们可能会来,他一
般每天都来这和俺喝两盅……哟,这就来了!”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见一个人走了过来,他挺瘦,形容枯槁,眼圈发黑,
披头散发,蓄着特别怪异的胡子,还穿着一件似乎只有乞丐才穿的百衲衣,
但我注意到每块布都是簇新且昂贵的料子。我总觉得这样刻意的浪费简直
是暴殄天物。
他手里拎着一个怪模怪样的乐器,摇摇晃晃地奔这边而来,一屁股坐下,
说:“二狗,还是照旧,快点儿,晚上还得有一场演出,招待他妈的秦国
参赞。”
他抬起头,看见了我,目光直勾勾的,就再也没离开过我那身旧衣服。我
忍不住笑了,他看来虽然其貌不扬,甚至有些面目可憎,却是个直性子。
那边,老王忙着互相介绍:
“这是俺的哥儿们,著名乐手兼歌手高渐离;这是俺刚认识的朋友,从齐
国过来的,还在卫国呆过,刚被聘请为俺酒楼的顾问,荆轲。”
互相致礼完毕,又听了老王的叙述,高渐离高兴得跟什么似的,一定要和
我干几杯,还硬不让我叫他高先生,说既然是朋友,叫他高子得了。并当
场把那件价值不菲的百衲衣和我包袱里另一件陈旧的灰白布衣做了交换。
-- 可以习惯不用眼去看世界
但无法忍受不用心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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