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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余光中《尺素寸心》
发信人: jessie()
整理人: jessie(1999-09-02 21:41:59), 站内信件
发信人: Bob (Dinosaur), 信区: Literature
标  题: 余光中《尺素寸心》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Sun Apr 27 01:49:03 1997)

余光中《尺素寸心》

                          尺素寸心

                           余光中

    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
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 回信, 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
价。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致于无,这
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
来。磋砣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累犯
的罪人,交游千百,几乎每一位朋友都数得出我的前科来的。英国诗
人奥登曾说, 他常常搁下重要的信件不回, 躲在家里看他的侦探小
说。王尔德有一次对韩黎说:“我认得不少人,满怀光明的远景来到
伦敦,但是几个月后就整个崩溃了,因为他们有回信的习惯。”显然
王尔德认为,要过好日子,就得戒除回信的恶习。可见怕回信的人,
原不止我一个。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
多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 长的甚至一年以上, 那样的压
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
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幢幢作祟。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
是要回的。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
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间,我该先回一年半前
的那封信呢,还是七个月前的这封信?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自谴
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你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
人。“莫名其妙!”是你在江湖上一致的评语。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
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充
塞在书架上,抽屉里,有的回过,有的未回,“只在此山中,云深不
知处”,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
于回信本身。再想象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
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不回信,
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在你惶恐的深
处,恶魇的尽头, 隐隐约约, 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
不,你永远忘不了他。你真正忘掉的,而且忘得那么心安理得,是那
些已经得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什么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
刻奉复,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如果拖
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
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泛泛的美词。梦蝶听了,
为之绝倒,可惜这个理论,我从未付之行动,一定丧失了不少友情。
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过
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
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
这一番话是真是假,令我存疑至今。 如果他是说谎, 那真是一大天
才。

    据说胡适生前,不但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复,
还要记他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
己周到。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的周密从
容,实在令人钦佩。至于我自己,笔札一道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
更是奢侈品了。相信前辈作家和学人之间,书翰往还,那种优游条畅
的风范,应是我这一辈难以追摹的。 梁实秋先生名满天下, 尺牍相
接, 因缘自广, 但是廿多年来,写信给他,没有一次很快就接到回
信,而笔下总是那么诙谐, 书法又是那么清雅, 比起当面的谈笑风
生,又别有一番境界。我素来怕写信,和梁先生通信也不算频。何况
“雅舍小品”的作者声明过, 有十一种信件不在他收藏之列, 我的
信,大概属于他所列的第八种吧。据我所知,和他通信最密的,该推
陈之藩。陈之藩年轻时,和胡适、沈从文等现代作家书信往还,名家
手迹收藏甚富,梁先生戏称他为manofletters,到了今
天,该轮到他自己的书信被人收藏了吧。

    朋友之间,以信取人, 大约可以分成四派。 第一派写信如拍电
报,寥寥数行,草草三二十字,很有一种笔挟风雷之势。只是苦了收
信人,惊疑端详所费的功夫,比起写信人纸上驰骋的时间,恐怕还要
多出数倍。彭歌、刘绍铭、白先勇,可称代表。第二派写信如美女绣
花,笔触纤细,字迹秀雅,极尽从容不迫之能事,至于内容,则除实
用的功能之外,更兼抒情,娓娓说来,动人清听。宋淇、夏志清可称
典型。尤其是夏志清,怎么大学者专描小小楷,而且永远用廉便的国
际邮筒?第三派则介于两者之间,行乎中庸之道,不温不火,舒疾有
致,而且字大墨饱,面目十分爽朗。颜元叔、王文兴、 何怀硕、 杨
牧、罗门,都是“样版物人”。尤其是何怀硕,总是议论纵横,而杨
牧则字稀行阔、偏又爱用重磅的信纸,那种不计邮费的气魄,真足以
笑傲江湖。第四派毛笔作书,满纸烟云,体在行草之间,可谓反潮流
之名士,罗青属之。当然,气魄最大的应推刘国松、高信疆,他们根
本不写信,只打越洋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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