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henius()
整理人: yvonneh(2000-11-19 23:56:0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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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一位很久以前的朋友通了电话,感到她似乎变化不大,还是那么有思想 而无
目标。由于她大学和“禾”(当然不是真名)是一个寝室的,所以知道我和“小 禾”之
间的事情。
我有些得意地说起我的那篇《逝》,她听后,一阵沉默,随后说道:“她和那 个男
孩可能要结婚了,她每次提到你,都会是憎恨和伤感,她把你看成是一个没有感 情的
人,一个玩弄她感情的人..."。我认真地听着她的每一个字,平静的与她交谈直 至最后
挂断电话。
可能是一秒钟,也可能是一万年,一种仇恨在我胸口膨胀,快要将我窒息,我 有些
莫名,不知它来自何方。
一个这样的女孩,一个我曾经这样爱过的女孩,一个我曾经这样爱过现在还深 深怀
念的女孩,她给我这么多,而我留给她的是憎恨和伤感。
又一个女孩,凌(真名),她永远会用那双大眼睛看着我,虽不漂亮,但真的 很温
柔,我却为一个漂亮女生而终于放弃了她。分手的时候,竟还说过一些连我都认 为过分
的话。
回顾这几年,我自认为懂得爱,而不屑去爱,因为失去爱,而仇恨爱,我对于 爱到
底知道多少?两个我曾经爱过也爱我的女孩,由于我的怯懦,自私和喜新厌旧被 深深伤
害,最终离我而去。我又做了什么?看见漂亮女人就想入飞飞,到发廊寻求刺激 ...,
而当这样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却会哭天抹泪,咒骂上天对我的不公平。我是一 个卑
鄙,怯懦,自私,虚荣,无耻,下流的人渣。
一个人行为的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一个人在感情上的犯罪就应该逍 遥法
外吗?不!冥冥中一切都在控制之中,你是怎样对别人,就有人这样对你,我没 有怨
言。
我的存在就是对美好纯洁爱情的亵渎,我没有资格爱别人,更没有权利得到别 人的
爱,我决定亦不再写那些有关爱情的东西,我必须在痛苦中赎罪。
上帝,如果你真的存在,我求你,我求你对我的惩罚不要停止,我将在痛苦中 永远
感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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