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d-ldh(李杜韩)
整理人: winterbow(2002-08-30 20:21:3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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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an兄好:
我的一篇《曾经是男生,曾经不看红楼梦》,一时兴起,不自量力地说了一些大而无当的话,朋友们见笑了。更谢过兄的指教。
我还是大致坚持我文中的观点,这一点我认为我是有足够理据的。每个人都有自己阅读的理由,对于中国的小说,其能于明清之际发达起来,与市民阶层的消谴有关。而我读书,不论读什么书,从不作消谴看。特别在读一些杰出作品时,我没有逸兴端飞、悲欢离合的浪漫情怀。
我有一个极端的观点:要有好的阅读品味,一定要读世界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作品,读透二三部,把它作为“经书”的读。在读的过程中,要有一些权威的极具深度的研究著作作为导读,这样会有极好的效果。例如,我认为俄国的作品,不看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卡拉玛佐夫兄弟》,无以知道俄国文学的高度和深度,也缺乏一条深刻地理解人性的一条渠道。而读这部作品,应看巴赫金的“复调小部理论”,应读一读白银时代的宗教哲学家别尔嘉耶夫、梅列日科夫斯基和舍斯托夫对陀氏的小说主题研究,这些研究本身就是灿烂辉煌的,极具俄国民族灵魂的准确描摹。再如,读莎士比亚的悲剧,应读英美新批评学派的研究,如乔.威.奈特的《<麦克白>和邪恶的玄学》、布鲁克斯的《赤裸的婴儿和雄伟的外衣》、里维斯《对莎士比亚晚期戏剧的评论——谨防误解》,还有精神分析学的批评家欧.琼斯的《哈姆莱特与俄狄浦斯情结》;又再如,读福克纳的小说,我们可以读沃.贝克《威廉.福克纳的文体》、原型批评学派的罗.路易斯的《<熊>:超越美国》,等等。伟大的作品需要伟大的解读,这种解读不会只停留在读者反映的层面,伟大的作品不太需要大量的读者,畅销书绝大部分是劣质货,这是中外皆然的。这方面,我国的《红楼梦》显然还缺乏这样的伟大的解读。
读伟大的作品,不能用普通的或者平稳的经典口味的,whian兄您说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比《审判》、《荒原》更有份量,我绝不同意。后两部作品在对世界和人的存在之真实的领悟、剖析和提炼上,不知高出多少倍!在俄国,也有不少研究者、思想家、评论家好拿托尔斯泰与陀斯妥耶夫斯基相比,巴赫金有一著名的论述,说托氏的小说是“独白型”的小说,意思就是主人翁是作者心灵声音的代表,整部作品只有作者在说话,作者的意图高于一切;而陀氏的“复调小说”则是让主人翁自己说自己的话,作者退去了,人物的言行和发展完全是人物自己决定的,作者没有用“我”的意图统治人物命运。这种小说中的世界,巴赫金认为如果要用一个比喻的话,那就是“教堂”:在教堂中,往往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有圣洁的行善教徒,有罪不容诛的恶人,有灵魂升华的人,也有死不悔改的人。而但丁《神曲》中的世界就是这样。关于托尔斯泰小说成就的局限性,梅列日科夫斯基有一部《托尔斯泰与陀斯妥耶夫斯基》,可以参看(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
如果用这个标准来衡量《红楼梦》,这部小说还称为上是“复调性”的作品,它仍然是“独白型”的。中国的小说在哪些方面超超了?如果说,俞平伯先生早年说“《红楼梦》只是二流的作品”(其实胡适也认为《红》的文学价值不是很大)是有点过头,那说是东方的一流文学作品,而非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我以为作为一个中国读者,已经恰如其分了。它总比绝大部分的东方作品,尤其中国明清小说高也许多倍,但与世界最杰出的文学作品相比,在主题的高度和深度、作品的艺术精华、人物的精神世界的开拓,都不能说是极尽能事(福克纳的写人物是绝了,乔依斯对人的内在世界的建立也是绝无仅有的),但它是东方作品中最好的一部了。中国绝大多数数量庞大的明清言情小说,没有什么质量可言,作为民间风俗的研究材料有价值,从而文学史、文学的应有水平看,中国的古代小说只有极少数的几部称得上是上乘之作,绝大部分是垃圾。
这不等于说,西方的就百分百好,绝不是。但西方于启蒙运动之后,尤其是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小说的高度已经比中国前进了不知多少个里程了。人家的传世名作,无论数量与质量都比我们高得多。这些小说的价值,或者于艺术技巧上极为新颖独特,或者于人性世界的发掘直刺人的灵魂,让其暴露无遗。这些作品的价值已经不能再用我们传统的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的眼光去分析了。更不能从一般读者的感受能力上去定调。真正文学史自有其评判标准。所谓“真实”就是作品自身的水平较量。
对我来说,一部作品的价值就是它的含金量,所谓含金量就是它在多大程度上是把“人”的“世界”描绘出来,这个“世界”并不是现实主义说的社会现实,不是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这些都是“小技”,我说的是“人自身的内在化世界”,即我们的精神世界深处的光景。描绘得越深刻精到的,作品的传世价值就直越高,质量越高。在这里,艺术水平是与之融为一体了,因为唯有极高超的手法才会不失真,不是概念的展陈,不是刻意的作者意图的陈述,才是称得上小说或者文学艺术品。在此,内在化的世界,是极为复杂的,惊心动魄的,《神曲》和《浮士德》的意义即在于此,《尤利西斯》的意义就更加了。我并不认为红楼梦能与这些作品达到同样的高度,这样说是自欺的。上面提的这三部外国作品,都有一个神话世界,这与红楼梦很相似,但人家对神话的运动和处理,那真是空前绝后的,这个神话世界其实就是人的精神深处的世界,而红楼梦的处理,显然还未脱离佛道哲学的通俗意念,没有深刻的波澜壮阔的灵魂之战,而生出的辉煌圣火。对于神话,这个世界只能作“寓言式”的解读,而不是现实社会客观的客体描摹。
所以说,对“人”的揭露,是对所有人的揭露!让人的真实无所遁形。让它自己露自己。不是对某个层次的人的罪恶的揭露,而是对所有人的无情的陈展。所有的人都是复杂的,是魔鬼与天使的混合体(包括林黛玉都是丑陋的),而每个人每个民族的混合方式又不尽相同,每个世代的领悟之重点又不尽相同,这就构成了文学史的丰富多彩。这里,揭露不是病态的表面的做作,而是直指灵魂的平实而巨大的真实描绘,真实得让你透不过气来。在这里,所有的作者意图都显得不重要,强列的作者意图反是阻碍。在这一点上,我承认《红楼梦》在某些章节一定程度上是做到了,尤其对爱情的细节描写上。但是,人物的“立体”不等于思想的立体,立体不等“真实”,这里两者还是有距离的。《红楼梦》在此就无法与《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相比,更无法与《尤利西斯》相比了。这几部西方的信息量几乎都是来自“内在化”的,而并不是人物性格的。这种笔力,中国还没有一个作家具有!
就我个人而言,我公开说,我对流行作品从来不屑,当代市场经济下的产品,没有多少可观的。一大批中国作家,尤其近年的所谓女作家的作品,说是精神垃圾、艺术垃圾并不过份。因为写作的目的变了,读者的需求变了,阅读不再是严肃的、对自我灵魂的提升和拷问,而是作为一种自我浪漫的手段。人性的展现于此变得狭隘和偏平。尽管一个个精神禁区被冲破,但是为的是放纵,带的是矫情。
一位学者说:“每一个思考者都在路途上。写作只不过是心灵追问和迹化的过程而己”(王岳川语,见氏著《二十世纪西方哲性诗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对我来说,阅读也是这一样。当我们是以一个思想者的身份,介入文学世界时,在发现丰富的个性和感情世界之外,同时也会发现,古今文学史,其实“内在化”的尺度是很迟才建立,作为一个人类内在的真实世界,文学的贡献还远不够,文学对人类的承担还不够,我这样说的意思并不是主张文学为思想服务,不要服务!一说服务就变质了,而是作者和读者的共同的自然的“思想拷击”。没有这一点,文学是“虚伪的”“中学生式”的,也就是说,是“失实”的、“虚幻”的。《红楼梦》尽管已经做了极多的努力,成就比诸其他人已经高出许多倍,但我还是以为它的成就是有限的,它本质是还未脱离传统小说模式的制约。从它的开头,我们都可以清楚地意会到这一点。
我知道我这些观点很偏激,没有多少人同意。但我不介意,因为我的与其他人关系不大。
另外,我是现代人,现代人必然以现代性问题为思想的开端。 而西方于此已经走出了路子,它与中国的传统人文相比,总体来说更具文学的意义。这是我的又一个观点。
至于ian兄的其他观点我就暂不讨论了,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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