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pupi(pupi)
整理人: tibetprincess(2002-09-06 21:49:4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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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是为本质迷惑,而本质本身也在为它自己迷惑。所以得逞的往往是张扬的表面。
在没有搞清楚一大堆的名词与新生词之前我并没有要叙述什么的冲动,但是我是担心本身埋藏和越积越多的STUFF会被扭曲、被转移本质或是朽烂甚至消失。可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事情却还是现在您所看见的。就像这里所有的字那样。
我有一支乐队,在广州。
没什么好牛B的。我们没有在院子门口种大麻,没有“颠覆性”的作品,不是什么艺术的先锋,也并不能“带领一小撮人”。只是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里存在我们,我们存在于这个角落。“角落”这种俗套字眼正好满足我们这种跳进了生活的泥沼中却远远无法触碰到生活本质的人。我们想改变的东西并不是音乐能够淋漓尽致地做到的。总是想彻头彻尾地改变生活,就算是夜半时分坐在违章载客的摩托车上也不放弃这样的幻想。
很少可以看到年轻漂亮的姑娘坐这种“出租摩托”,广州大概除了我和我们的键盘手KITTY之外,也找不到第3个了。总是说危险危险,听说哪里又有人因为坐这种车而失踪至今下落不明,之后有点胆战心惊地下定决心“下次决不帮衬”。可是每次演出呀排练呀,或是一大帮人喝酒喝到半夜,公共汽车早已收车之时,摸摸兜里的钞票,又实在舍不得掏TAXI钱。坐上摩托车才发现,其实真的是喜欢这种午夜飞奔的感觉。特别是看着眼前的路灯一盏一盏地从头顶飞过,迎面的风快要把脸吹歪的时候,心里竟忽然得到一种宁静。美中不足的是,前面开车的男人是个与自己不相干的人,如果换成了是某某人的话,才是世界上最棒的事情。
BAND ROOM租在郊区,但交通尚算方便。对面有一间多美丽炸鸡,有一天跟KITTY两个人去吃了一只炸鸡,之后念念不忘常常说以后多去吃,至今还没再进去过。
乐队里的男人们都有欣赏美丽事物的嗜好。有一次担任某模特大赛的表演嘉宾,女模特专用的换衣帐篷有些透明,特别在晚上,里面一开灯更是看得清清楚楚,让在旁边休息室的男同胞们吃尽了冰淇淋,看得目不转睛。就像我说的,没有什么好谴责的嘛,天性天性。
跑场的时候一定要唱流行曲才能令现场有那么一点气氛,而且越是那种通俗流行得快要烂掉的又甜又酸的歌掌声越多。我喜欢的COCTEAU TWINS呀,RADIOHEAD呀什么的根本没希望拿上去唱。拿钱的表演都这样。其实有时候唱的歌不管多通俗,只要台下反应好的话,还是很令人有心情的。
但意外还是有的。
在某酒吧跑场的时候我就收到过一张写着“RAPE ME(NIRVANA)”的点歌纸,让我激动了半天。要知道,KURT COBAIN可是我初中时期的偶像呢。那首歌我们玩得特别高兴,气氛竟也被带起来了。后来点歌的兄弟来敬酒,还问我有没有男朋友。聊了一会才知道,他原来也是鼓手,但是后来没有玩下去。还说玩乐队太苦,“佩服”我们。嘿,听了真不是滋味呢。
夜,是上帝赋予这个世界的瑰宝。我们的血液让我们都拥有扑向夜的本能。午夜寂静的街道上与我们一同存在的只有七·十一那泛白的灯光。很有满足感地在沉睡世界中清醒着。记得在北京的时候,跟一个在摇滚杂志做音乐记者的小姑娘在午夜北京的街道上走着,冬天的北京,黑夜和呵出的白气形成一幅美丽的八卦图高高地悬挂在我们的头顶,仿佛是一种宿命。音乐给我们带来的宿命,带来的金钱与贫穷,虚荣与耻辱,淋漓尽致和半途而废。我们一直走到凌晨4点钟,天边开始出现日出前的光芒,我和小姑娘把汪峰的歌改了大声地唱出来,“早安,北京,早安,所有睡醒的人们。”唱完,大声地笑,眼里有奇怪的泪水。早安,睡醒的人们,你们的开始,我们的结束。
我要去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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