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imiao_0711(电电鱼)
整理人: tulipjojo(2002-06-15 11:58:3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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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三点,叫车去三里屯酒吧。
街上有点暗淡无光,早已不复昔日才情洋溢纸醉金迷的盛世景象。我像一朵
盛开在深夜的花朵在这里夸张地绽放。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黎明前的最后一站
,我只是在这里停留,我知道自己放纵,在深夜里落坐酒吧;我知道自己夸张,
却不肯收敛最后的一点艳色。身上的银灰色的衣服在灯光下闪着迷人的亮,长发
有点纠缠不清。
他向我走过来的时候,我只看了看他颈上的领带。从领带可以看出,他是一
个很年轻,但收入不菲的大男生。再抬头看他的脸,明郎中带着世故。我笑了。
我的笑令我的警备放松,
和陌生人在一起,我只喝小瓶的啤酒。因为红酒慢醉,当酒性让你醉的时候
,你已经不知道自己醉了。我没有向他讲我的心事,没有告诉他,我爱上了一个
人。他也没有说他的故事,因为我们怕话题严肃而浪费了这样的夜。我们笑着玩
一种酒吧里常玩的游戏,我总是赢,不知道是不是他一直在让着我。当我带着薄
醉的时候,他已经有几分醉意了,
如果快乐可以存储,我愿意把这夜的快乐存起来,留着慢慢享用。我怕有一
天,我的快乐被我挥霍光了,就再也见不到了。
他的手指修长,很干净,像艺术家的手。我想像着他的新娘为他带戒指的样
子,不禁笑了。他问我:“在笑什么?”告诉他:“在想你的老婆为你带戒指的
样子呀,应该是很美的图画吧。”他亦笑了。一种放纵,一份放松。快见黎明的
时候,我身上的薄裙透进了寒意,用手抱了抱自己的双肩,忽然有点自怜,自己
的肩膀能担负什么的??哪怕仅仅是一份深情。。。。。
酒吧打烊的时候,他轻轻拉住我的手,对我说:“不如去我家里?”我的犹
豫写在眼睛里,我去找他的眼睛,却发觉里面有着清澈的东西。于是,我点了头
,依顺得像个淑女。他的家很整齐,甚至带着一点点清洁的味道。他让音响放一
首很慢的曲子,然后他光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地帮我找吃的东西。
我享用着这样的放纵;我享用着这样的夜。
窗户透进一些夜风,能微微吹动我的长发。他把手指插进我的发里,对我说
:“你很美丽,为什么却像夜色一样难以捉摸?”我咧开嘴笑,因为我无法正视
自己。lean在他的怀里跳舞,像多年的情侣,夜一点点地渗透进我们的身体里
,有点寒,有点绝望。
一觉睡到中午,我用清水洗了脸,他送我回家。路上,他看着阳光下的我,
仿佛有点陌生,不停地对我说;“夜里的你和现在的你竟然如此不同?为什么你
的放纵中总是带着纯美?为什么现在的你看起来像个孩子?”我还是忍不住大笑
了,笑他的明郎,笑我的轻松。。也许夜是性感的原因,也许夜是我的根据地。
要分手的时候,他拉住我,问我的名字,我靠着他的车慵散地笑着,眼睛里盛满
了似是而非。他不禁微微恼怒,把自己的名片塞进我的手里,恶狠狠地对我说:
“知道吗?你要找我!主动权虽然在你,可是我不想失去你!”我笑起来。我知
道,我没有化妆的脸在阳光下应该是很年轻很灿烂的,但是我的心却有一点点破
碎的声音。
我选择离开,我知道身后有他的眼睛,却没有回头。因为,我只是他在昨夜
遇到的一个精灵,当太阳出来的时候,那个精灵已经消失。他想留住的完美,不
可能一生一世的经历,早晚有一天,他会忽视昨夜的美丽。我的身上套着他的衣
服,因为我的晚装不肯暴露在阳光下;他的名片,我悄悄地扔到路边的垃圾站里
,因为我不肯记下他的名字。
我明白一个真理,那就是:要想永远留住美丽,就要永不再经历。
---- 电死方圆五百里的鱼,焉管是雄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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