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coolbull(coolbull)
整理人: sam726hk(2002-06-02 20:24:0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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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平与效率不是绝对对立的两个概念,我从未说过要效率就不要公平或是要公平就不要效率,只认为应根据历史环境在二者中取得一个平衡点。如果仅因为港府收紧内地附港申请的审批手续便认为其为了公平而肆意践踏人权的话,未免有些夸大了。任何一个统治政权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总会或多或少向被统治阶级作些“让步”,西方资产阶级为缓和日益剧烈的阶级矛盾而采取适当增长社会福利、减少劳动时间等种种方式原因如此,我想你提到战时国统区国民政府的作法亦如此,并不代表他们在真正维护公平。
内地亲人居港与引进内地人才赴港改善香港劳动人才结构是两个概念,相信在引进国际人才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愚蠢地去加以限制的。
二、你反复强调港府在干涉个人的家庭事务,我想问的是,现在广州市政府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强行清除临街防盗网,上海市政府为维护市容市貌,禁止市民露天晾晒内衣裤,这算不算干涉家庭事务。政府制定政策维护社会秩序能同干涉个人家庭事务等同起来呢。
三、政策与法律不是同一个概念,法律必须经过有立法权的机构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政策则由政府制定,港府只有行政的职能,没有立法的职能,何来能过立法引导民众呢。
四、港人的捐资是个人行为,并不会对社会及他人造成影响,但港府的政策一旦制定,则会影响到整个香港社会的发展,这两点也不能等同起来。
五、引出美国政府单方面撕毁条约的例子,不是为了绕开话题,只是因为我认为这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一个道理,任何政府在制定本国(本地区)政策时,最根本的是要考虑维护本国人民的利益,而你举的例子,我认为并不妥当,港府为了维护港人利益而作出其认为适当的决策,能用撒尿吐啖比喻吗,即使我们在批评政府的同时,致少也应该尊重他们为我们所作出的种种努力吧。
比较常常是说明问题的最好方法,如果非要就香港而论香港,那我觉得咱们讨论的目光也未免太狭隘了,你不也引用了不少西方名人的言论来表达你的观点吗~
六、政府本就不是民选的,只有国家领导人是民选的,政府由国家领导人或最高权力机构委托政府首脑组建,这是政治常识,中国政府如此、美国政府亦如此。
要申明的一点是,香港政府有无违法我并不能确定,观点中提到的一些港府违反人权公约的言词只是一种假设,对于港府是否合法这一问题上相信你已作了相当充分的研究,应该要比我有更大的发言权。二、港府并没有否定他们的居港权,只是要求他们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赴港手续,这点咱们就不用辩论了。至于港府应否赔偿这些人,我还未理解其中涵义,欢迎你对此作更深入的解释。
---- 《中国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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