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ee2519(浩天)
整理人: lee2519(2002-09-24 22:01:5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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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条件
1. 1《国内汽车拉力赛比赛通则》适用于本锦标赛。
1. 2全国汽车拉力锦标赛由一系列分站赛组成。
1. 3全年锦标赛项目设置
全国拉力赛年终设N组和1.6L(超级千六杯)车手杯、领航员杯;联合会杯,厂商杯和飞车王称号奖项。
1. 4分站赛比赛项目设置
1.4.1 N组杯赛
驾驶符合《国内汽车拉力比赛通则》参赛车辆资格规定中N组赛车定义的车辆的车组均有资格参赛。
1.4.2 1.6L杯赛(超级千六杯赛)
驾驶排气量在1.6L以下,两轮驱动,自然吸气并符合《国内汽车拉力比赛通则》参赛车辆资格规定中S组或N组赛车定义的车辆的车组均有资格参赛。
1.4.3联合会杯赛
在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注册的车队(参见〈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车队注册规定及车队比赛执照申领办法〉)均有资格参赛。参赛车队至少要有两辆赛车参加比赛(报名并发车)才能获得此奖项的成绩和积分。
1.4.4厂商杯赛
国内的汽车制造厂商均有资格参赛。同一厂商至少要有5辆赛车参加比赛(报名并发车)才能获得此奖项的成绩和积分。
1.4.5"飞车王"称号
分设N组、1.6L杯"飞车王"称号。在每一阶段、分站和全年中取得所参加奖项赛段最快成绩次数最多的车手即获得该奖项本阶段、分站和全年的"飞车王"称号。如果多位车手取得的最快成绩次数相同,则比较他们取得赛段第二成绩的次数,以此类推。所计成绩均不考虑罚时。
1. 5阶段成绩与积分
1.5.1允许任何中途退出比赛的车组继续参加本站下一阶段及以后的比赛。
1.5.2本条款仅适用于因超出最大时间限制或未能到控制点报到的车组,不适用于因违反车辆资格要求、运动规则、交通法规或其他原因而被仲裁委员会决定除名的车组。
1.5.3任何按上述情况未完成阶段比赛的车组可以自行决定维修。但是重新参加比赛的赛车不得迟于下一阶段规定发车时间前6个小时到该阶段前的过夜封闭区报到并通过再次车检。有关报名人必须在该车组款完成阶段的仲堆会议开会前通知组织者其有意再次车检并参加下一阶段比赛。
1.5.4该赛车必须保留赛前车检做过的所有标记,包括原车外壳和原发动机等。
1.5.5参加再次发车之前,该赛车必须通过与赛前车检相同的检验,
1.5.6每个阶段按前一阶段结束时的成绩排位时发车。仲裁也可以应组织者的提议或车手要求调整重新参赛车手的排位。
1.5.7阶段积分计入分站积分,并累积到全年总积分中。
二、 赛事特征
2. 1每个赛段的最大长度为30公里。每一分站赛段总长度最长不超过150公里,最短不少于60公里,特殊情况须经中汽联批准。
2.2分站赛日程
第一天--赛员报到、注册和办理保险
第二天--勘路
第三天--行政检验、车检和媒介活动
第四天--发车仪式和比赛
第五天--比赛和闭幕仪式
2.3第一分站赛应当使用单一类型路面的赛段。只有经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批准才可以使用不同类型路面,但必须确保每一阶段只使用同一类型路面。
三、 成绩评定
3. 1 分站积分办法
3.1.1 赛员个人积分办法
全国汽车拉力锦标赛每分站赛员个人积分由车组所参加比赛项目(N组杯、1.6L杯)的全场成绩积分和阶段积分相加得出。车手、领航员各自获得相同积分。同时参加N组和1.6L杯比赛的车组,分别计算其在N组和1.6L杯奖项的积分;取其中较高的积分作为该车组的分站积分,用以计算联合会杯,厂高杯成绩和下一年度种子车手排位。
1、 全场成绩积分(N组,1.6L杯)
成绩排名 1 2 3 4 5 6 7 8
积分 25 20 17 14 12 10 9 8
成绩排名 9 10 11 12 13 14 15 16以后
积分 7 6 5 4 3 2 1 0
2、 阶段积分(N组,1.6L杯)
成绩排名 1 2 3 4 5 6 7 以后
积分 10 6 4 3 2 1 0
3.1.2联合会杯积分
取参赛车队获得本分站积分最高的两个车组积分之和作为本站联合会杯积分,并以此评定联合会杯名次。
3.1.3厂商杯积分
取参赛厂商获得本分站积分最高的三个车组积分之和作为的本站厂商杯积分,并以此评定厂商杯名次。
3.2全年积分及名次评定
3.2.1各奖项年度积分由该项目各分站积分累加得出。由引积分排定该奖项全年名次(飞车王称号评定见本规则1.4.5条款)。
3.2.2种子车手
全年分站积分累积排前十名车手为下一年度种子车手(不分N组,1.6L杯)。
3.2.3如出现年度积分相同情况时按下列方式排列名次:
1、 全年各站比赛获第一名(或高名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
2、 如仍相同,第一站比赛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3、 如第一站得分仍相等,则以第二站比赛得分高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4、 如各站完全相同,则取第一站(或最前有成绩一站)比赛完成时间短的赛员名次列前。
3.3录取名次及奖励
3.3.1各分站赛每组(N组,1.6L杯)报名的参赛车辆数不足5辆(含),仅取第一名;超过5辆不足10辆(含)取前三名;超过10辆取前6名。
3.3.2各级别报名参赛车辆数不足5辆(含),仅取第一名;超过5辆取前3名。
3.3.3奖金及其他增设奖项由各站比赛的补充规则规定。
3.4对出国参加国际赛事的加分
3.4.1对出国参加国际汽联系列赛事的车组予以加分奖励。但仅限于参加亚洲区锦标赛、亚太锦标赛和世锦赛。
3.4.2车组报名并发车,即可获得6分的底分;完成比赛并取得成绩,则同时获得该赛事规则规定的积分,累加后计入赛员的全年积分。
3.4.3有联全会杯参赛资格的车队派出两辆(含)以上赛车参加同一赛事的(报名并发车),车队可同时获得该站联合会杯积分(积分办法同国内分站赛)。
---- QQ:4507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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