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kzl()
整理人: kzl(2000-08-04 16:11:5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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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改革从《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发布起,已经实施了一年了。我认为改 革不要谈什么阶级、等级的问题,这就好象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一样,改革不要谈 姓“资”姓“社”的问题。只要有助与法院改革,我们都可以尝试。阶级、等级 哪一个社会都存在,不是我们所独有。换换名称这样的改革只是换汤不换药。
我非常赞同法院一定要根除法院的行政管理模式,这是阻碍法院改革的一大难题 ,我认为应该把党“领导”法院和行政上“管”法院区分开来,党的领导是必不 可少的,只不过是党如何领导在方法和形式上要使管理的线条清晰。行政上的管 理必定导致法院无法公正执法,地方保护主义蔓延。
法院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司法公正,改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认为改革最 重要的是:
1、要从上至下进行法院体系的重新构筑(包括法院地位,人员管理等)
2、机构和人员要精简
3、如何达到法官的专业化、职业化要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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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壮志凌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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