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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周法治评论(3.31--4.07)
发信人: jinh()
整理人: abyiyi(2000-06-08 13:22:36), 站内信件
                一周法治评论(3.31--4.07)

    清明时节,南方终日潇潇细雨,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烧纸
钱的味道。慎终追远是中国人的好传统,据说有网上祭祖,不知各
位网友试了没有?
    4月1日,新华社全文播发《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四次会议
上的讲话》,江泽民说:“一些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简直到了利令智昏、利欲熏心、胆大包天、无法无天的地步。”
“如果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发展下去不是没有亡党亡
国的危险啊!”立心通读了这篇讲话,觉得对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
危害性谈得很深刻也很生动,如果下面大大小小的官员能有此共识,
遵照执行,则国家幸甚。中国共产党有6000多万党员,是执政党,
党清廉,国家没有理由不清廉。现在谁都知道,没有监督的权力必
然会腐败。只是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之分,纪委的工作是内
部监督,内部监督固然很重要,但始终不如外部监督有力、有效。
只有将党员干部的活动置于法律的监督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
才能使旗帜永葆红色。现在总有一些领导干部害怕人民群众的监督,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肆意对民意进行打压,这些人已经自觉地站在
了人民的对立面,必将为历史所唾弃。
    要监督就要有制度。4月1日,银行实施《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规定》。据说“存款实名制”有助于查明个人的财产,有助于反腐
败,自然一片叫好。立心觉得存款实名制只是一种储蓄制度,充其
量只会使政府更容易掌握个人的财产状况。以中国人“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的聪明才智,现在就断定存款实名制会在反腐败斗争中
发挥作用,实在是言之尚早。可以预料,政府下一步将会监管大额
现金的流动,到那时才算构筑起完整的财产监控体系。立心没几个
钱,对存款实名制的实施抱无所谓的心态。只是担心不知何时要实
行网络实名制,被迫扯下优雅的面具,露出狰狞的齿牙。
    反腐败,检察机关是花了大力气的,有时难免忙中有错。据
《检察日报》4月2日报道,郑州铁路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一起重大渎
职案,郑州铁路局物资总公司副经理张化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
中,不认真审查,草率行事,被骗去巨额国有财产,其行为涉嫌渎
职犯罪。这本是表扬稿,却不小心出了差错。因为检察院对此案没
有管辖权。根据刑诉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检察机关只对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渎职犯罪有管辖权,对刑法第167条规定的(国有公司、企
业、事业单位主管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没有管辖权
的。狗捉耗子,其勇可嘉,但于法却是不合的。
    当然,我们要体谅检察机关的难处,有时办案实在不易。4月4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广州地铁总经理陈清泉有期徒刑15年。陈先后四次受贿55万元。该
案庭审时,被告人翻供不承认受贿,行贿人亦推翻原来供述不承认
行贿,公诉方一度陷于被动。这个案件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无法回
避诉讼交易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在理论上不承认诉讼交易,但
在司法实践中却有一定的诉讼交易现象,譬如贿赂案件,对能够指
证他人受贿的行贿者的量刑普遍畸轻。不过,去年“两高”颁发了
一个关于严惩行贿犯罪的通知,使得检院、法院都不敢再“放纵”
行贿者。行贿者原来赖以自保的筹码没有了,谁还会那么蠢自证其
罪呢?于是要证实“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受贿行为空前困难。
“两高”惩治行贿犯罪的本意是好的,没料到大大增加了惩治贿赂
犯罪的难度,真是得不偿失。立心觉得是时候从诉讼经济的角度重
新认识“污点证人”的诉讼价值了。
    有一项诉讼不需要“污点证人”,你我都是证人,那就是微软
的垄断案。4月3日,美国地方法官托马斯*彭菲尔德*杰克逊判定,
微软公司违反了美国的反垄断法,下一步将确定对微软的惩罚措施。
微软视窗系统的旗帜在全球的电脑上飘扬很久了,终于有人要把它
扯下来。隔洋观火,我们难免会想到我国应如何对付诸如微软这类
的垄断行为。有识之士千呼万唤,我国的反垄断法始终难以产生,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国大多数垄断行为是政府行为,搬起石
头砸自己的脚是需要勇气的。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电信领域开始
松动,但仍有太多实行严格准入制度的产业领域和形形式式的地方
保护主义在损害着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危害到经济生活的良性发展。
在中国,反垄断、反强制交易的斗争任重而道远。
    4月6日,巴基斯坦前总理谢里夫因劫机罪、恐怖活动罪被判处
无期徒刑。没有人相信刺刀下的审判会是公平的,真难为该案的主
审法官。立心始终记得他曾因法庭内满布密探而愤而退庭。
    这一周,网上不断有网友贴出“左左右右”的帖子,空穴来风,
岂会无因。立心认为,学术是需要宽容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就
应允许不同的观点交锋,让实践来检验真伪,不能贴标签,扣帽子,
打棒子。我们有一个传统观点很可怕,总认为“左”是好人办坏事,
“右”是坏人办坏事,在这个道德标准下,大家都宁左勿右了。过
去的教训很深刻,邓小平同志关于“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的警钟应该常敲。
    有网友认为立心的帖子文不对题,立心亦深有同感。评论就应
该洋洋洒洒,岂能点到即止。本文称为一周法治评点才对,只是原
名已成习惯,也懒得改了,请大家多包涵。另外对文章的质量,立
心也如大家一样是不满意的,主观原因是立心才思有限,客观原因
是立心家事缠身,有时真的心力交瘁。对立心而言,坚持已是胜利,
十分感谢大家的关心。

                                            立 心
                                        200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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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jinh 于 Apr  9 12:14:58 修改本文.[FROM: 202.105.39.130]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105.3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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