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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系列之一:域名与“域名抢注”
发信人: zhengw()
整理人: zhengw(1999-11-30 21:12:02), 站内信件
域名与“域名抢注”
——兼谈“域名抢注”问题的产生 
    域名抢注
    让我们先从“域名抢注”说起。

    “域名抢注”一词最早见诸于国内大约是在1995年底。此时距中国公用计算
机互联网(CHINANET)的开通仅仅半年。到了1996年中,据有关统计,我国已有
600多个著名企业和商标在互联网上的域名被抢注,其中包括长虹、全聚德、荣宝
斋、健力宝、五粮液、红塔山等等。此后,到了1997年,《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
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大规模的域名抢注才算得到遏制。但是,域名抢注并没有
因此而杜绝,我们至今仍能时常看到“某某域名被抢注”的报道。

    其实,发生在中国的域名抢注事件只是全球性域名抢注的一部分。“域名抢
注”决不是中国人发明的。早在域名制度产生之初,便有“域名抢注”发生。最
为典型(可能也是最具讽刺意味)的一个案例就是全球互联网络信息中心(Inter
NIC)的域名被抢注。InterNIC是负责全球域名注册登记的机构,可域名internic
.com却被一家名叫Internic Software的公司盯上,并抢先进行了登记。该网站也
经营域名注册登记业务,收费是250美元。许多网络使用者不明其理,误以为inte
rnic.com就是InterNIC的官方网站,即在该网站上进行域名登记。Internic Sof
tware公司取得资料后,再向InterNIC登记该名称,并缴纳100美元的费用,这样
一转手,便可挣得150美元。连InterNIC都保不住自己的域名,域名抢注之猖獗,
由此可见一斑。

    看到这里,有人也许会产生疑问:域名抢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会连负
责域名注册登记的机构都管不了呢?这就要从域名的特点说起了。

    域名
    在研究域名抢注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域名。

    所谓域名(Domain Name),是一种用于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地址结
构。

    我们知道,在互联网上,计算机的位置是用IP地址的形式表示的。每一个IP
地址是由四个被句点分割的数字组成,如:203.207.195.102。这种地址表示方法
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缺乏直观──你无法单纯通过一串数字搞清楚自己
将要访问的站点是美国总统官邸还是一家玩具工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们又
设立了域名。域名可以被地址服务器(DNS)解释为网络上使用的IP地址。譬如你
打算访问白宫,你不必输入枯燥的数字,只需输入白宫的域名whitehouse.gov即
可。与IP地址相比,用域名定位计算机的方法便于人们更好的识别与记忆。

    域名具有以下特点:

    1、域名由英文字母、数字、句点及其它特殊符号组成。

    2、域名体系采用层次结构设置,因而域名具有不同的级别。

    3、根据后缀的不同,域名还存在着类别的差异。常见的类别有com(适用于
工、商、金融企业)、ac(适用于科研机构)、gov(适用于政府部门)、edu(适
用于教育机构)、net(适用于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的信息中心和运行中心)、o
rg(适用于各种非赢利性组织);此外,还有以行政区的缩写作后缀的,称为“
行政区域名”,如中国注册的顶级域名为cn,美国的顶级域名为us,山东省在cn
域下的二级域名为sd.cn等等。

    4、在同一等级水平内的域名必须是唯一的。

    5、域名注册手续十分简便。域名注册采用“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一般
来说,只要是他人未注册的域名都可以申请注册。申请国际顶级域名可以通过电
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常在24小时内就可以完成,有时甚至不到10分钟;在中国
,申请cn下的域名则需要递交书面材料,并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审
批,但也只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

    域名抢注的根源
    单从域名的这些特点来看,并不能必然导致域名抢注的发生。因为域名并不
具有稀缺性。我们以“海尔”为例:它的域名可以注册为haier.com、haier.com
.cn或是haier.sd.cn,甚至可以注册为china_haier.com、haier_china.com ……
从理论上说,一个企业或商标的域名可以有无数种注册方法。企业在网上宣传自
己,开展商务活动的权利并不会因某个域名被“抢注”而遭到剥夺。正是从这一
角度出发,我们国家的许多学者都不同意“域名抢注”这一提法。

    既然如此,为什么有那么多企业声称自己的域名被“抢注”了呢?这与人们
的一些习惯有关。

    首先,人们在进行域名注册时,习惯于将域名注到com顶级域下。

    我们知道,因特网起源于美国,并且首先在美国实现商业化,而且,因特网
的管理机构也大多设在美国,因此,在全球网络化的进程中,美国占有得天独厚
的优势。美国的国内企业在注册域名时,并不选择us域,而是直接注册在com等顶
级域下。受美国式的“主流”网络文化影响,许多企业在申请注册域名时,不论
自己属于哪个国家,总是首先考虑注册在com顶级域下。(在我国,也有许多人首
选注册在com.cn二级域下。)因此,com顶级域下的域名特别走俏。

    其次,人们在使用互联网时的,习惯于首先访问一些域名结构为“企业名称
或商标” +“.com”的站点。

    在没有域名地址簿的情况下,人们如果想要访问某一企业的站点,第一反应
往往是输入企业名称或商标 +“.com”。(如果是一家中国公司,可能还会尝试
加“.com.cn”。)这一着并非总是有效,但这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习惯。这便使
得这种“企业名称或商标” +“.com(.cn)”结构的域名具有了特别的价值。多
数情况下,它甚至成为了站点的知名度与访问量的决定因素。

    总之,人们的一些网络习惯使得某些域名比其它域名具有更高的经济价值。
而根据域名的特点,这样的域名又是是唯一的,具有稀缺性。因此,一般情况下
,我们说的“域名抢注”,实际是指com或com.cn域下的含企业名称或商标的域名
被抢注。域名抢注的产生,是域名的特点与人们的网络习惯共同作用的结果。
 

原载法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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