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99aa()
整理人: zhengw(1999-11-02 20:40:4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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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一时的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雅芳(AVON)公司与吴氏兄弟的中国
知识产权案,目前被最高法院裁决“一审法院部分事实认定不清……撤消一审
判决,发回再审”而暂告一段落。
雅芳以用户身份被告侵犯知识产权。想此及彼,各位win98的用家或单位
也不免要谨慎留心了:因为买盗版软件者也有罪!
熟悉国内司法程序的人都知道:国内法院不是主审法官就拥有判决权。法
官以上有庭长,庭长以上有主管副院长、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一般的判决至少
要经过庭长的批准;而象雅芳这样特殊的大案,则肯定要通过主管副院长、院
长和审判委员会。
那雅芳作为商业软件的一般用户,被告侵犯知识产权,判决赔偿1200万美
元,其判决明显不公,难道另有内情?是的,雅芳案的内幕就是:一审胜诉方
吴氏兄弟买通了广东省高级法院主管副院长李炳余!
雅芳与吴氏兄弟案的一审索赔额是5000万美元,因此仅法院受理诉讼费
(开堂费)就要几十万美元,吴氏兄弟花这笔钱是要深思熟虑过的,他们有必
胜的把握吗?是的,因为吴氏兄弟的必胜把握就是找到了一位广东的“名”律
师林燕燕为其出力。
林燕燕是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武的老婆,又是广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
李炳余(雅芳案的主管院长)的“紧密战友”。李炳余在广东省高级法院是实权
人物,其权力甚于非法院系统出身的正院长吕伯涛。 而广东省检察院除了检察
权力外,还负责司法监督和反贪污工作(就象香港的ICAC)。林燕燕以律师身份
名正言顺的收律师费,李炳余以其法院副院长的权力幕后办案,有人检举的话,
又由副检察长陈武包庇,这三人合伙,当然是财源滚滚、战无不胜。雅芳死在
其手上也是意料中事。
以上事实,在广东司法界里是人所共知的,行内人普遍认为:广东省高级
法院是国内各省高级法院里“最黑、最贪、最乱”的,连同处一区的广州市天
河区法院(基层地方法院)也“比广东省高级法院廉洁”。
还有另一传言:有一李炳余辖内广东省高级法院的副庭长通过一系列手段
调到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作庭长(从处级一步跳到厅级)。如果传言属实,那么
李、林、陈三人为了吃下雅芳这“肥肉”,可谓煞费苦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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