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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宽?从严?
发信人: xuecl()
整理人: kzl(2000-06-08 13:54:16), 站内信件
从宽?从严?

虽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已经不再成为执法者的口号,但从严从宽的提法仍
然不绝于耳。这不仅仅是宽与严的问题,而是人治和法治的问题。执法的从宽和
从严都为法制框架下实行人治提供一种机制。

一种是立法从宽,执法从严。这里从严不是指严格执法,而是指过度执法,就象
我们过去常常见到的“严打”,不知道业内还有没有这种提法,但阵发性严打的
执法思路却从来没有得到过清算,一些冤魂恐怕一直要冤下去了。遗憾的是这种
过度执法得到很多人的认同,还有人搬出“乱世用重典”的古训为其辩护。有一
个报道说某人因和十几名女青年发生过性关系(没有说强奸)在严打中被判十二
年徒刑,几次潜逃去找这些女青年以求得自己无罪的证据,后因对自己孩子的教
育出色而抛头露面于是被抓回监狱。这一事是因“教育”而报道的,从报道本身
提供的材料看,这人肯定是冤枉的,却没有几个人为他鸣冤。往自己头上想想,
如果你仅仅因为和较多的女性或男性发生过关系将被判重刑,那你肯定不会认同
这种过度执法的做法。更为遗憾的是这种执法的任意性也渗透到立法程序中,于
是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被一层层的剥夺。我只是想提醒公众注意,不要再拥护
“乱世用重典”,那只是法制外衣下的人治的幌子。

另一种是立法从严,执法从宽。粗看上去这做法没有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实际上
它的危害很大,不仅仅因为应该得到惩罚的犯罪行为得以逃脱,还因为它将掩盖
立法中的不合理因素,而使得法律本身不能够得以纠正。比如说一项不合理的规
定很少被执行,于是它得到的反对也很少,但执法者看谁不顺眼,就把它用上去
,这时候谁也没办法,法律是那样规定的。不要以为这种行为已经得到足够的重
视,有一种怪论就隐含着对这种行为的认可。有人提出中国人的税负太重了,于
是有准官方的人士反驳说,中国实际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如何如何,世界平均水
平如何如何,结论是中国人的税负并不重。再回到上面的例子,有人也许会拿出
法律条文说:某条某款规定和某数以上的人发生性关系就是犯罪。如果它得到了
严格的执行,即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被关起来了,那社会就会通过立法者重新审
视这些条款。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因此被关起来,那就是典型的人治。

我们呼唤法治,我们呼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我们就不应该容忍执法过程中的
偏差,包括从宽从严的说法,包括严打,包括乱世重典,包括任意的减免税等等


雷尧              http://go.163.com/~xuecl             200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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